“游侠?”白汐月有些好奇地抬起头。
“小姐,游侠是一群武艺高超,身怀本领,却又因为性情洒脱,而不愿在某地呆的太久,只得选择云游四海的侠客。正因如此,所以才叫做游侠。”王风为她解答,“我们南岳州的‘迎天会’极为出名,据说还为他们之中的游侠做了排名,想必钟少侠便是其中的一员吧?”
见对方把自己想的如此厉害,钟原反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讪笑道:“巡捕先生想多了,我与他们并无太大干系,也未曾加入过其中。”
趁着月光正盛,他将袖子略微挽起一些,冷光照在手臂上,只见上面尽是早已结痂的伤疤,这都是在山上、树丛上潜伏时划破的,他本想蹲到凌晨时趁对方鬼力最弱时再出手灭妖,但被这巡捕小队害的仓促出击,连带着害得衣服也多了不少破洞。
还好他学会了缝衣服,回去打打补丁还能穿,不至于浪费钱。
不过手臂上这些伤痕无论再怎么严重,看上去再怎么吓人,也总要好过一年前他险些被野狼咬破肚子的那一回。
那次若不是他翻身翻的及时,恐怕真要落得个开膛破肚的下场。
白汐月自然也看到了那触目惊心的伤口,便有些心疼地开口提议:“既然如此,少侠不如加入我等巡捕部。做个巡捕,总好过在外风吹日晒。”
“有劳小姐操心了,但我实在是散漫惯了,若是做了巡捕,恐怕受不了如此之多的规矩。”钟原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不单是这些原因,光是普通巡捕那微薄的底薪就足以让他放弃这一选择,“诸位,已经能从远方看到光亮,应该还有两里路就到了。”
现如今已与县城没剩多少距离,就连土路也渐渐平坦起来。
巡捕队再怎么说也是久经历练的专业人士,即使身着重甲也毫不耽误赶路,恐怕最多也就费上一刻钟时间。
似乎是觉得气氛忽然沉默下来,王风清了清嗓子,他刚才整理了半天思绪,眼下终于可以开口了:“钟少侠,你说自己不会久居。不过,你回去后便要报官吧,这样看,肯定会在我们县住上一段日子。这样,我回去汇报上官,就说钟少侠要在雏县小住几月。少侠你灭鬼有功,上面也不会不通融,应该能在驿所为你寻到个住处。”
“那就麻烦巡捕先生了。”钟原微微拱手,心里却在纳闷。
奇了怪了,以前遇到的那些巡捕都傲气的很,个个都恨不得鼻孔朝天,看到他这样的游侠甚至直往地上吐唾沫,大骂晦气,怎么眼前这一队却如此和善?难不成真是因为雏县民风淳朴,大家无论官吏百姓,素质水平都很高?
这么想也有道理,雏县实在富饶,即便以钟原这游历许久的游侠看来,这里长期被称作“南岳第一城”也是合情合理,绝无半点虚言。
他先前觉得巡捕工资低,也只是因为他在游侠这一闲散人员群体中相对来说有些本事,只要有委托便能赚到不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