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
带走一串血珠,钉在身后的木板上。
强忍着疼痛,他蹲在盾牌后面,大喊,
“摆出防卫阵型!”
护卫们六人一组围成一圈,守护在车厢前面,死死的握住武器,眼神里没有多少慌乱,进攻混乱,身体瘦弱的劫匪,他们不知道杀了多少。
“继续放箭!”
零零散散的箭矢射出,尽数被盾牌弹开。
“等等,我们有一名骑士侍从!你可要想好与我们作战!”
“哈哈,谁还不是个骑士侍从?”
劫匪头目看着两鬓发白的老骑士,戏谑道,
“老家伙你该进墓地了!”
低级的激将法当然起不了任何作用,双方死一样的沉寂,没人再开口说话。
头目率先沉不住气,发起进攻。
上百人对五十人,连队伍中最强的骑士侍从也被缠住,护卫们没法以一抵三纷纷战死。
“父亲!”
“嗯,我们走。那个头目交给我!”
阿迪蒂亚一行人远远望见便极速赶来,他们正愁找不到马匪的据点。
盾牌掩护他左侧的身体,右手持长矛,策马像箭一般持矛猛冲过来刺穿皮甲戳出一个血窟窿,并把马背上的敌人挑翻。
身后跟着的五名士兵面对马匪也一点不手软。
普洛斯胯下骑着红褐色战马,长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狠狠贯入劫匪头目的身体,他根本来不及躲避。
“啊呀!”
“啊,头目死了,快跑!”
残余的劫匪见状四散而逃。
马修弯腰拱手满脸的谄媚,
“多谢普洛斯大人!”
“哦?你知道我的名字?”
男爵有些好奇,毕竟自己从未和这商人打过交道。
“当然,您作为这附近赫赫有名的美男子,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啊!大人,这点心意请您笑纳。”
说着,马修让护卫取出唯一的一套锁子甲,它由数千个小铁环相互穿套在一起,制成长至膝盖,袖子到臂肘的铁衣衫,其下摆前后开叉或前后左右开叉。太阳之下银光闪闪十分漂亮。
锁子甲工艺精细,价格昂贵,只有大贵族和国王们才能置办得起,同等重量下,锁子甲能够防护更多的人体面积,透气性良好,因此严格禁止铠甲出口外卖。
这可是妥妥的违禁品!
普洛斯似笑非笑,摇摇头说道,
“这点可不够,我们护送你到完尔国。”
马修一咬牙,又让手下搬来一个木箱,
“大人,这还有十柄钢剑。”
男爵伸出两根手指,慢条斯理,
“二十柄…”
“好、好,二十柄,就二十柄!”
马修松了一口气,短短几十分钟心情却是像坐了过山车。
本以为会血本无归、锒铛入狱,甚至根本活不到回家,但这几人救了他,勉强弄个收支平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