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表现,赵明赫看在眼里,但他默不作声,只管在前引路。
来到尸体陈放处,曹璧的笑容突然一僵,满是诧异地快步上前,细细地瞧了好几遍。
“以前认识?”赵明赫暗道,快步上前,对曹璧说:
“大哥可识得此人?”
曹璧咽了一口唾沫,点头道:“哈尔灿,我何止认识,他化成灰我都认识。当年我被逼,下海为寇,投靠的正是当时为祸一方的刘来福,当时他的旗帮有一千多人,横行一时。当年的李侍尧还是广州将军,哈尔灿就是他的心腹大将。
我们后来在一次上岸‘打鱼’的时候,遇到了这清狗哈尔灿,当时我们一千余人,被他两百人追杀十余里,就剩下我和十几个人逃到船上。我们不敢回去,在海上漂泊多日,到了台湾,我就是那时候加入天地会的。”
想起以前的遭遇,曹璧浑身颤抖,耳边仿佛传来箭矢呼啸而过的声音。那是他第一次与死亡插肩而过,回忆里,除了恐惧,没有一丝其他的情绪,楞了许久,才开口说道:
“你,竟然把他杀了?就用你这两三百人?他可是李侍尧的心腹,所统领的是李侍尧手中最精锐的督标。”
赵明赫微哼一声,坦言道:“一个暴虎冯河的莽夫罢了。我有事要大哥你做,从现在起,这什么哈尔灿,就是你带人剿灭的。你,可听明白了?”
“我杀的?贤弟,这是何意啊?”
赵明赫用袖子擦拭着自己的玄武一号短铳,缓缓开口问道:“大哥,你想一辈子做一个漂泊无依的海盗,每日提心吊胆,杀人不过得口干粮,死了无埋骨之地,历史无名,卑如草芥吗?”
只见曹璧被问得既惊又愧,口吃地说道:“我...我,我自然不想。奈何厮杀半生,也就是遇到贤弟后,才有起色。我...唉。”
“我今日有一计,能使大哥得钱粮不可计数,聚人马万兵驱驰,名扬四海,青史留名,不堕大丈夫之志。”
听得曹璧既惊且喜,大丈夫生居天地之间,岂能岌岌如萤草,默默似尘埃?富贵、扬名这是曹璧一刻也没有忘的志向。他定了定心神,开口道:
“贤弟且说。”
“......你伪装后,带着这些尸体去周围耀武扬威一番。海贼做大,清廷必然坐不住,以盗治盗之策就要提前出现了。我能让你,成为他们‘千金市马骨’的典型,做一个‘王下七武海之首’。”
赵明赫以前跟他详细地说过,历史上清朝以盗治盗的海防政策,拉一批,打一批,悬赏一批,漠视一批。
曹璧立刻就明白了,自己如果成为最先被拉拢的一支,妖清必然会开出很高的价码。到时候拿了清廷的钱粮,但是不帮他办事,招兵买马,做大做强。
“到时候,兵马在手,这沿海就不是他妖清说了算了。贤弟,好计策。就算清廷不按此计行事,也能出口恶气,吓他一番。只要退到海外,那福建水师,也奈何不了我等。”
赵明赫趁热打铁道:“大哥也看到了,我组建的新军,对上这所谓的精锐,能在同等兵力下取胜。而海贼的战斗力,想必大哥也清楚吧。若要成大事,就按照我的标准,重建部队编制。”
赵明赫悄悄地将短铳背到身后,眯眼盯着曹璧。只见对方满脸纠结,于是上前一步,厉声道:“大哥,毫无组织度可言的军队,就像杂草,只有建立强军,才是参天大树,才能遮风挡雨。”
周围都是赵明赫的人,并隐隐地对曹璧形成包围之势,他服软了:“贤弟所言,皆合我心。贤弟之志,百倍于我,我本就有投靠之意。这兵,本来就是贤弟的银子在养着,贤弟若要,尽管拿去,我无话可说。”
赵明赫笑道:“大哥错了。我毫无剥夺大哥兵权的想法,相反,我信赖大哥,不仅这八百人,我这些敢战之士,一并整编,全部交由大哥指挥。”
边说,边过去拉住曹璧的手,哈哈大笑。
曹璧一开始有点懵,听赵明赫说自己不仅领兵,还是领更多的兵,加上被赵明赫带着,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
端的是兄弟和睦,其乐融融。
是日,与帝合,领团长,志乃坚。——《新宋史?曹璧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