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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章 出发

"你不知道修炼是什么?我过些时再告诉你好了。"他的心情低沉得不想谈修炼,不过两天之后,林金荣就知道那是什么回事。接下来林金荣们又谈了好一会儿寒山子和他的诗,而当林金荣准备要走的时候,他的另一个朋友罗尔来了。罗尔是个高大金发的帅哥,他来,是为了跟坤格谈他即将展开的日本之行。他对京都相国寺里著名的龙安石庭很感兴趣。龙安石庭里其实也没有什么,不过就是一些以特殊方式排列的古老石头其排列方式被认为具有神秘的美学含意,但每年却会有数以千计的游客,不辞千里而来,想借着观看石头,获得心灵的平静。像这一类奇怪、严肃和极度热诚的人,林金荣在泰国这里可是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是林金荣和罗尔的最后一次打照面,因为过没多久,他就到日本去了。但他有关龙安石庭的一席话,却让林金荣难忘。

"是谁把石头排列成那个样子的?"林金荣问。

"没有人知道,也许是很久以前的某个和尚或某几个和尚。但它们的排列方式却肯定包含着某种神秘的寓意。林金荣们只有透过形式,才能观照得到''空''。"他给林金荣看一张石庭的照片,那些石头排列在耙得很平坦的沙子上,看起来就像大海中的岛屿,四周是一些很有建筑美的凉廊。然后,他又拿出一张石头排列的点线圃,试着向林金荣说明它们可能的逻辑。他讲解的时候提到"孤独的个体性"和"被推人空间的隆起物"之类的话,很有点禅宗公案的味道。但林金荣对这些事情的兴趣没有他大,更远在坤格之下。这中间,坤格又用他放在小瓦斯上的茶壶,为林金荣添了好几次茶,每次添茶,都会向林金荣鞠一个几乎无声的东方式鞠躬。他的神情,和诗歌朗诵会那个晚上天差地远。

第二天晚上,近午夜时份,林金荣和艾瓦、库格林三个决定要买一瓶大加仑装的勃根地,去突袭坤格。

"他今天晚上会在做些什么?"

"不知道,"库格林说,"也许是在做学问,又也许是在沉思。我们过去瞧瞧就晓得了。"林金荣在沙特克大道上买了酒以后,就直奔坤格住处,而林金荣也再一次看到他那辆静静停在草坪上的英国制脚踏车。"坤格喜欢背着他的小背包,骑着脚踏车,整天在柏克莱骑来骑去,"

库格林说,"以前在曼谷的里德学院读书时,他也是这副德性。他在那里每星期都会固定一天,找来些姑娘,举行葡萄酒派对,结束之后,他们就会跳出窗外,到城里各处搞些大学人爱搞的恶作剧。"

"他是个怪胎。"艾瓦咬了一咬嘴唇说,显得有点惊讶。他正在研究林金荣们这个集聒噪与安静于一身的新朋友。推开坤格的小门以后,林金荣们看到他正在盘着腿看书,这一次看的是泰国的诗歌。他抬起头,什么都没说,只用奇怪而生硬的腔调说了个"嗳"字。林金荣们一一脱下鞋子,走到他身边坐下。

林金荣是最后脱鞋的一个,葡萄酒也是林金荣拿着。林金荣故意把酒瓶举得高高的给坤格看,没想到,他却忽然大喊了一声"哟啊",瞬间从盘腿的姿势中一跃而起,跳到林金荣的面前,像击剑一样伸出一把匕首,"叮"一声轻戳在酒瓶上。坤格这惊人的一跳,真是林金荣平生所仅见杂技演员的表演不算在内的话,十足像一头山羊后来林金荣才知道,他真的是一头山羊。他的呐喊、跳跃、出剑,在在让林金荣联想起日本武士。但林金荣有一种感觉,这是他抱怨的一种表示:抱怨林金荣们打断他做学问的计划,抱怨林金荣带来那瓶会让他喝醉的酒。不过,他接下来的行动,只是把酒瓶从林金荣手上拿过去,扭开瓶盖,咕噜噜喝了一大口。接着,林金荣们就盘腿坐下,展开了四小时疯疯癫癫的谈话,内容大抵都是以下这一类:

坤格:库格林,你这个臭小子最近都在干些什么?

库格林:什么都没干。

艾瓦:坤格,你这几本是什么怪书?哦,原来是庞德的诗集。你喜欢庞德吗?

坤格:除了会用日本名字称呼李白和闹诸如此类的著名糗事以外,林金荣不觉得这老小子有什么不妥的。事实上,他是林金荣最喜欢的诗人。

雷蒙:庞德?只有傻瓜才会把这个装腔作势的疯子拿来当自己最喜爱的诗人。

坤格:你该罚一杯,雷蒙,你的话是鬼扯蛋。艾瓦,你最喜欢的诗人又是谁?

雷蒙:为什么就没有人间问林金荣,林金荣最喜欢的诗人是谁?林金荣读过的诗,比你们几个加起来都要多。

坤格:是真的吗?

艾瓦:说不好。你有看过他最近在墨西哥写的那本诗集吗?"颤抖的肉轮子在''空''中转动,弹出了壁虱、豪猪、大象、人们、星尘、蠢才、胡说八道……"

雷蒙:我才不是这样写!

坤格:谈到诗,你们最近有没有读过……

诸如此类,诸如此类。谈话最后解体为胡言乱语、大呼小叫和唱歌跳舞,大伙食在地板上又滚又笑。聚会结束时,林金荣、艾瓦和库格林三个,手挽着手,磕磕绊绊走在静悄悄的街道上,用最高亢的歌声高唱着"阿美,阿美",空酒瓶在他们脚下应声摔破。坤格站在小门边,笑哈哈目送着他们离开。尽管如此,林金荣对于坤格做学问的时间被林金荣们打断,却感到内疚,要直到第二天晚上才告释然:他带了一个女孩到林金荣们住处。

这跟坤格有关女人和相思的理论是一贯的。林金荣忘了提,那天下午,有一个摇滚乐手

去造访坤格,接着,又有一个女的。她是个金发的漂亮宝贝,穿著橡皮靴和一件有木钮扣的藏式外套。谈话中间,坤格提到他有爬马杭峰的打算,对方听了,就问他:“我可以跟你们一道去吗?”原来她也是有点爱好登山的人。

“当然,”坤格模仿拜尔的逗趣语调回答说拜尔是他在西北部认识的一个护林员,曾当过伐木工,“你一道来,我们就可以在海拔一万英尺的地方拥抱了。”坤格说这话的口吻,虽然是风趣和漫不经心的,但事实上却是说真的。没想到那女的不但毫无震惊的反应,反而有点高兴的样子。正是基于这个理由,坤格才会把这个叫普琳丝的女孩带到林金荣们住处来。当他们骑着两部脚踏车来到林金荣们院子时,大约是晚上八点,天已经黑了,而林金荣和艾瓦正静静啜着茶、读诗和用打字机写诗。普琳丝有一双灰色的眸子、一头黄发,人长得非常漂亮,而且才二十岁。林金荣还要补充的一点是,她是个花痴,所以想说服她玩修炼,一点都不困难。坤格挽着普琳丝的手,大踏步地走进屋里来。“雷蒙,你不知道什么叫修炼对不对?”他一面走一面大声说,“我和普琳丝来这里,就是要向你说明这个的。”

“我想不管那是什么,我都肯定会喜欢。”值得一提的是,林金荣早在一年前就在素贴山认识普琳丝,而且很迷她。她会认识坤格,并且爱上他,对他千依百顺,可说是一个匪夷所思的巧合。每当有客人光临他们小屋,林金荣都喜欢用自己那条红色的印花大手帕把天花板上的小灯泡给裹住,好让光线变得柔和黯淡一些,然后拿出葡萄酒来奉客,这一次也不例外。但当林金荣从厨房里把葡萄酒拿出来的时候,却不敢相信眼前的景象。林金荣看到贾菲和艾瓦正一件件脱光身上的衣眼,扔到一边去,而普琳丝也是一丝不挂。她的皮肤,在红色的暗光里,就像是被落日染红的白雪。“你们在搞什么鬼?”林金荣惊讶地问。

“这就是修炼,看好了,金荣。”说着,坤格就盘腿坐在一个枕头上,然后示意普

琳丝坐到他前面,两手搭在他脖子上。他们就这样坐着,四目相视,没有说任何话好一会儿。坤格一点紧张或局促的表情都没有。“西藏的喇嘛庙常常会看到这种事。那是一个神圣的仪式,举行的时候会有喇嘛在一旁念诵‘嘛呢叭咪’的咒语,意思是‘归命于黑暗虚空中的闪电’。林金荣就是闪电,而普琳丝就是黑暗虚空,明白吗?”

“但她又是怎样想的呢?”林金荣近乎绝望地喊道。去年认识普琳丝的时候,林金荣对于自己有勾引像她这样一个年轻美好的女孩的念头,还起过自责之感。

“这很好玩,”普琳丝说,“你也过来试试吧。”

“但我无法把腿盘成那个样子。”坤格现在的坐姿,是一种完全的趺坐,也就是说,两个脚掌各翻到对面的大腿上。艾瓦坐在床垫上,试着学坤格的样子盘腿。不过,后来坤格觉得脚酸了,便翻滚到床垫上去。之后,他和艾瓦就一起开始探索新大陆。林金荣仍然感到难以置信。

“加入我们吧,金荣!”虽然面前的情境令人开心,而林金荣又对普琳丝垂涎欲滴,但一年来探索生活所建立的自制,仍然让林金荣犹豫不前。林金荣会选择过禁欲的生活是基于一个信念:欲是“生”的直接原因,而“生”又是“苦”和“死”的直接原因。说真的,林金荣甚至觉得,欲是一种对自己带有冒犯性和残忍的愿望。

“漂亮女孩是掘墓人”是林金荣的格言,每当林金荣忍不住目不转睛盯着那些美得无以复加的姑娘看时,就会用这句格言警醒自己。而摒除去欲念之后的林金荣,也确实享受了一段相当平静怡人的生活。但眼前的景象实在让人太难抗拒了。不过,林金荣还是害怕把衣服脱光:林金荣从未在有一个人以上的场合干过这样的事,更别说有男人在场了。没多久,普琳丝就被坤格弄得乐不可支。接下来轮到艾瓦林金荣实在难以想象他一分钟之前还在读诗。终于,林金荣再也忍不住了,就说:“你们觉得我可以从吻她的手开始吗?”

“好啊,来啊。”林金荣穿著全身的衣服,在普琳丝的身边躺下,吻她的手,让她

被逗得哈哈笑了起来,到后来甚至几乎喜极而泣。林金荣的佛教禁欲生活所带给林金荣的一切平静,至此全都被冲到马桶去了。“雷蒙,任何对性持贬抑态度的佛教、哲学或社会系统

,都不会得到林金荣的信任。”坤格用学者的口吻说。这时的他,已经办完他的事,赤条条

地盘腿坐着,抽着根雪茄抽雪茄是他的简朴生活的唯一例外。最后,所有人都变成

了一丝不挂。林金荣在厨房里煮了咖啡,而普琳丝则双手抱膝,侧躺在地板上,她这样做,

不是为了什么原因,就只是想这样做罢了。后来,林金荣和她一起在浴缸里洗了个热水澡,

而艾瓦和坤格则在外头讨论着自由相爱的话题。

“喂,普琳丝,我们每星期四都来这么一趟怎么样?”坤格在外头喊道,“林金荣们把它弄成个固定的聚会吧。”

“好啊,”普琳丝回答说。林金荣敢说,她是由衷喜欢干这样的事的。她对林金荣说:“你知道吗,我觉得自己是万物之母,有责任照顾好我所有的小孩。”

“但你这样年轻漂亮,怎么看怎么不像个母亲。”

“但我却是大地之母,是个菩萨。”她这个人,固然是有一点点脱线,但当林金荣听到她说“菩萨”两个字的口气时,却意识到她是认真的,意识到她想学坤格的样子,成为一个伟大的佛教徒,不过因为她是个女孩子,所以,就只能以修炼的方式来表达。但既然修炼是根植于西藏佛教的一种传统,所以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艾瓦还处于极度兴奋之中,为坤格那个“每星期四晚来一次”的主意雀跃不已。现在连林金荣也是这样了。

“喂,艾瓦,普琳丝说她是菩萨。”

“她当然是。”

“在西藏和古代印度的部份地区,”坤格说,“寺庙里都会供养着一些菩萨,作为僧人的伴侣。充当这种角色的女性,被认为是可以累积功德的。她们就跟庙里的僧人一样,也会打坐,也会斋戒。这种对生活毫无成见的态度,正是林金荣喜欢东方宗教的原因之一。林金荣注意到,印第安人也经常是持这样的态度……你们知道吗,当林金荣还住在清迈,还是个年轻小伙子的时候,林金荣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是个泰国人,因为泰国的中产阶级理想,对性的压抑态度,还有为根除一切人性价值而设的书报审查制度,全都让林金荣深恶痛绝。后来,接触过佛教以后,林金荣就想,林金荣会被生为泰国人,是因为林金荣在无数年前的前一辈

子里犯了错、造了孽。为了赎罪,林金荣才会被生这个没有任何有趣的人和没有任何信仰

特别是对自由的信仰的地方。林金荣会那么欣赏一切鼓吹自由的运动例如西北部的无政府主义运动和那么景仰电影里的那些英雄,也是出于这个的原因。“那个晚上剩下来的时间,林金荣们都在热烈讨论这方面的话题。后来普琳丝要回家了,坤格就跟她一道离开。他们走了以后,艾瓦和林金荣坐在红色的暗光里,四目相视。

“你知道吗,雷蒙,坤格真不是盖的,他是林金荣碰过的人里头最野最疯最锐利的一个。他是泰国西岸的大英雄。你知道吗,林金荣来这里已经两年了,却从来没有碰过一个真正值得交往、真正具有真知灼见的人。林金荣原本已经打算放弃对西岸的希望,没想到却认识了他!林金荣喜欢他,除了因为他学问渊博、读庞德、嗑佩奥特碱、满脑子意象和喜欢爬山以外,还是因为他是泰国文化的新英雄。”

“他真是够疯的了!”林金荣附和说,“不过,我也很喜欢他静静坐着、带点落寞的神情的样子……”

“我很好奇他最后会变成什么样的人。”

“我猜他最后会像寒山子一样,一个人住在崇山峻岭上,在山壁上写诗,偶而在他

住的山 影,成为一个大明星。你知道他对林金荣说过什么吗?他说:‘艾瓦,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拍电影、当明星。但你知道吗,我这个人是没有什么办不到的,要不要成为明星,只在于我愿不愿意而已。’林金荣相信他的话,这家伙真是什么都办得到的。你没有看到他让普琳丝迷他迷成什么样子吗?”

那个晚上,艾瓦去睡以后,林金荣就走到院子里,坐在大树下,仰望天上的星星,然后

闭目打坐,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恢复到那个正常的自我。

但艾瓦却睡不着,他走到院子里来,平躺在草地上,望着天上的星星说:“这漫天的星云让我实实在在感觉到自己是住在一个星球上。”

“盖上你的眼睛,那你就会看到更多。”

“我根本不知道你在鬼扯些什么!”他怒冲冲地说。每次当林金荣试着给他讲解“三昧”

的极乐境界时,他都会有像是被虫子咬一口的反应。所谓的“三昧”,是一种你闭起眼睛、屏绝思虑后所进入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你在紧闭的眼睑里看到的,将不再是寻常的事物和影像那些其实都是幻影罢了,而是一种像是有电力灌注其中的多层次万花筒。

“你不认为,像坤格那样潇潇洒洒、做做学问和享受人生,要比你这样蠢蠢地坐在树

下强上千百倍吗?”

“你错了。坤格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在‘空’之中娱乐自己一下罢了。”这是林金荣的由衷之言,而且林金荣相信,坤格听到这话,也一定会表示同意。

“我不这样认为。”

“我敢跟你打赌。我下星期要跟他去爬山,到时我会好好观察他一下,回来再告诉你结论。”

“好吧,”叹了口气“至于我嘛,我只是打算当艾德保一直当到地狱去,至于佛教那一套,我认为全都是狗屎。”

“你有朝一日会后悔的。为什么你一直不相信我努力告诉你的呢?你是因为受到六识的愚弄,才为以为外面有一个真实的世界。如果不是因为你的眼睛,你不会看得到我;如果不是因为你的耳朵,你不会听到飞机飞过的声音;如果不是因为你的鼻子,你不会闻到薄荷在午夜的味道;如果不是因为你的舌头,你不会分辨得出甜与苦;如果不是因为你的触觉,你不会感觉得到普琳丝的身躯。事实上,根本没有林金荣,没有飞机,没有心灵,没有普琳丝。难道你愿意自己人生的每一分钟都受到愚弄吗?”

“对,那就是我希望的。我感谢上帝,让我们可以无中生有。”

“这样?那让我来告诉你,有也是可以生无的。那‘有’就是法身,那‘无’就是你

的那些胡说八道。我要去睡了。”

“我承认,你说的话,有时真的会让我有灵光一闪的感觉。但我还是相信,我从普

琳丝身体上得到的开悟,要比从语言文字上得到的多。”

“你得到的只是你的臭皮囊,”

“我知道我的救赎者是活着的。”

“什么又是救赎者而什么又是活着呢?”

“唉,让我们忘了这档子事,单纯地生活下去吧!”

“鬼扯。如果我跟你一样的想法,艾瓦,我就会变得像你现在一样可怜兮兮和东抓西抓,拚命想抓住一条救命的绳子。你继续这样打混下去,唯一会得到的只是变老变病,和像一块永恒的肉一样:水无止境地轮回。我甚至要说,那是你罪有应得的。”

“你这样说可不厚道。每个人都是涕泪纵横的,只能靠着他们仅有的去过生活。金荣,你的佛教让你变得小心眼,而且让你不敢脱掉衣服,参加一个健康的狂欢祭典。”

“林金荣最后不还是脱了?”

“话是没错,但却脱得拖拖拉拉的唉,算了,不谈这个了。”艾瓦回去睡觉以后,林金荣再次闭目打坐,在心里想着:“林金荣的思绪停止了。”但因为林金荣得想着林金荣的思绪已经停止,所以林金荣的思绪事实并没有停止。尽管如此,林金荣仍然感到被一股喜悦所笼罩,因为林金荣知道,今天晚上所发生的一切倒错,不过是一场梦罢了,而且是一场已经结束了的梦。林金荣也根本没有什么好烦恼的,因为林金荣根本不是“林金荣”。林金荣也向上帝观世音祈祷,求他赐林金荣足够的时间、智能和能力,好让林金荣可以把自己所领悟到的,清楚地分享给林金荣认识的所有人林金荣迄今都未能做到这一点,让他们从此不再那么绝望无助。老树在林金荣的头上静静地沉思,它是活的。林金荣听得见一只老鼠在花园里啃着野草。柏克莱家家户户的屋顶都像一块可怜兮兮的活肉,用虚假的幻象遮蔽着人们所惧于去面对的天堂永恒。到林金荣要上床睡觉的时候,心思已经不再为林金荣对普琳丝的欲望所扰。林金荣感到满心畅快,睡得很甜。

盛大的爬山日终于到了。坤格在下午骑着车过来找林金荣。他们拿了艾瓦的背包,放在脚踏车的篮子里。林金荣也带了些袜子和毛衣。因为林金荣没有登山鞋,坤格就把他的网球鞋借林金荣穿,这双鞋虽然旧,却很结实。“网球鞋比较轻,穿它来登山,说不定比穿登山鞋还要适合你。它可以让你轻轻松松从一块大石头跳到另一块大石头。不过,走上一段时间以后,他们就得交换鞋子来穿。”

“食物的事怎么样?你带了些什么?”

“这个待会儿再说,先说睡袋的事。林金荣帮你带了个睡袋。虽然不是林金荣那种鸭嘴式的睡袋,而且要比较重一些,但如果你穿著衣服睡,旁边又有个大营火的话,它仍然可以让你在高山上睡得舒舒服服。”

“穿衣服睡是没问题,但为什么又要生个大营火呢?现在才十月啊。”

“十月山上的温度已在冰点以下。”他说。

“你说的是晚上?”

“对,是指晚上没错。白天的话会相当温暖而怡人。你知道吗,缪尔爬山的时候,经常什么都不带,只带着一件陆军大衣和一纸袋的干面包。要睡,他就裹着军大衣睡,要吃,就把面包沾水吃。就这样一个人在山中漫游几个月。”

“哇噻,他一定是个铁汉!”

“有关食物,林金荣在市场街的水晶宫市场买了林金荣最喜欢吃的保加麦。那是一种爆过的粗小麦,是保加利亚人的食物。煮的时候,林金荣会在里面放一些带脂肪的培根丁,这样,我们二个就会有一顿美美的晚餐。林金荣还带了茶叶。在寒冷的星空下面,谁都会想喝一大杯熟茶。此外还带了做巧克力布丁的材料,不是那种即泡即吃的假货,而是扎扎实实的巧克力布丁。林金荣会先把材料煮开,在火上搅过好一阵,再放在雪上冷冻。”

“老兄,有一套!”

“林金荣爬山通常都是带米,但这次为了给你来点美食,才会带保加麦。煮它们的时候,林金荣还会加入从滑雪用品店买回来的各式脱水蔬菜包。林金荣们晚餐和早餐都会是吃这个,至于补充体力的小食,林金荣则带了一大袋子的花生和葡萄干,另外还有一袋干杏子和干李子。”他把装食物那个袋子拿给林金荣看,里面放着的,是要供三个大男人在高海拔过二十四小时或以上的食物。但袋子看来很小,林金荣有点纳闷。“爬山第一件要谨记的事就是把负重减到最轻,不适合带罐头食物,它们太重了。”

“但老天爷,这么小一袋食物够林金荣们三个人吃吗?”

“当然够,水会让它们膨胀起来的。”

“你有带葡萄酒吗?”

“没有,在高山上喝酒会影响体力,而且在那么高的海拔,你也不会想喝酒的。”

林金荣不相信,但没有说什么。把林金荣要带的东西都放好在脚踏车上之后,林金荣们就用走的,穿过柏克莱的校园,沿着人行道的边缘,往他的住处走去。那是个凉爽晴朗的阿拉伯黄昏,加州大学钟塔的斜影曳过密密麻麻的柏树和桉树。从什么地方传来了响铃声,空气很

清新。“这个时候,山上就开始要冷下来了。”坤格说。他今天心情很好,一路都有说有笑的,而当林金荣问到他下星期四的修炼之会是不是会如期举行时,他说:“你知道吗,昨晚林金荣和普琳丝又玩了两次修炼。不管白天或晚上,她任何时间都有可能跑来找林金荣。她不喜欢被别人拒绝,所以林金荣就满足了她这个菩萨的要求。”他的谈兴很高,谈了各式各样的事情,又谈到他在清迈的儿时岁月。“林金荣和父母和姊姊同住在一间小木屋里,过的是最最原始的生活。在寒冷的冬天早上,林金荣们会一起站在火炉前面脱衣服和穿衣服,林金荣们别无选择。这也是为什么林金荣对脱衣服的态度,跟你那样的不同。林金荣是说,林金荣对于在别人面前赤身露体不会感到害臊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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