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区的灯早就坏的七七八八,不过这一路有萤火虫飞过,倒也不显得十分昏暗。
顺着声音找过去,嗬,一头狼与一只猪在月色下激斗正酣,两个家伙个头都不大,狼胜在灵活,猪胜在力大,双方还没到分生死的地步,感觉到有动物靠近,双方暂停,齐齐看向刘马,随后这两个家伙对视一眼,竟同时向刘马扑了过来,赫然是要先解决乱搅局的第三者。
“嘭。”
“嘭。”
刘马一拳一个撂倒,战斗结束。
“哎。”
又是这样,刘马叹一口气,在修炼有成之后不知道多少次战斗就这么草草结束,这让他再也不能体会到战斗的乐趣。
虽然修炼有成后的生活不用担惊受怕,不用怕聚集地被怪物袭击,不用怕周围那些恶意的眼光,不用怕某个家伙报复社会时顺手把自己干掉,但刘马想要混吃等死的梦想依然无法实现。
即便是在看似太平的聚集地里,想要舒舒服服的生活依然需要很多钱,刘马做不了文职,作武者又怕被人当枪使,他实在不想被束缚,自由自在的生活过惯了,哪肯因为钱剪掉自由的翅膀。
一旁放好电灯,刘马手法熟练地剥皮抽筋,啊不,手法熟练地抽骨切肉,骨头么,煮个汤给蜂鸟补补血,今天发生的事应该把她吓坏了吧,虽然实力是菜了点,不过也能理解,战斗是老爷们的活,哪有男人躲在女人身后的道理。
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没毛病。
切肉就有些让人纠结,听说某个部位泡酒之后对男人好处挺大的,不过吃起来啥味道还没试过。
猪身上都是宝,哪都能吃,不过有的肉处理起来太麻烦,索性只把里脊肉五花肉和前腿肉切了下来,顺手剁了四只蹄髈。
狼这种东西见得少,听说肉很粗还会有腥味,只在狼腰上割了一块,又卸了两条狼腿拿回去权做尝试。
剩下的肉随手往四周一甩,如果能吸引来一只肉多又好吃的动物会是意外之喜,反正这些肉处理起来太麻烦,扔了也不心疼。
刘马提着肉跟骨头乐滋滋地回到家,这边蜂鸟饿的甚至想过亲自外出觅食,考虑到伤没好利索,果断怂在家里,看着刘马提着一兜鲜肉,也不在意肉上的血没清理干净,一连串地催促刘马赶紧做饭。
等饭做好蜂鸟干掉了整整一锅敦敦实实的肉块,又豪饮大半锅骨头汤,刘马在一旁只抢到几块肉,不禁暗暗咋舌:这女人好强的战斗力,之前小看她了。
蜂鸟好好吃了一顿,被敲诈住宿费的郁闷烟消云散,撑的瘫在沙发上看电视消消食,一旁刘马默默感慨:好容易有个顺眼的妹子,就是吃得太多,很难养的。
第二天下午有命令传来,蜂鸟行动没问题,战斗的话有些勉强,她急着要走,刘马只好送她离开无人区,蜂鸟跟刘马交换了联系方式,急匆匆地离开了这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