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开兴奋的啃完早餐,兴奋的拎起书包,兴奋的下楼,兴奋的走向学校。
全身每一个细胞都莫名高涨起来,又要回学校了,几乎所有离开校园后,被社会摧残过的人都会怀念校园生活的简单充实。
继承了父亲帅气样貌,更是拥有185的大高个,叶开在学校属于风云般的人物,校草的称呼那个时代可能还没有出现。
叶开高中虽然没谈恋爱,但不妨碍有好几个相谈甚欢的可人儿。
不管什么年代高中女生都是一群早熟的物种,那些个亲密举动还都是女生主动,叶开一不反对,二不拒绝,三不负责任绝对渣男体质。
既落花丛中,便做个妙儿郎,谁年轻的时候不荒唐过。
不过今生可要精挑细选一番,初吻也是珍贵的,不能稀里糊涂随便给人了。
上一辈子是被一个资貌平平的学姐强行夺走,所以初吻对叶开来说不像别人说起来天旋地转的感觉,没什么好怀念的。
这辈子初吻起码要给到一个心动女孩。
叶开也不记得高中里会不会有这样的女孩,管他呢爱有没有,反正初吻不会被轻易夺走了。
初吻应该是甜美的,时间仿佛停止的,如果就这么随便给,这不彼此成痰.盂了。
到学校门口好巧不巧看到孙晓被几个社会小青年拉到附近的弄堂里。
前世叶开可能先去报告老师在采取行动,现在是无所顾虑。
在边上捡了两块板砖放书包,就跟着进了弄堂。
这个年代坳分还真是不新鲜,孙晓不露钱财,光身上的穿戴就够引起别人的注意。
孙晓看来已经是他们的长期客户,还不是临时抓的壮丁。
叶开混不吝的就朝着他们走了过去,站到了孙晓的旁边停下,手使劲拽紧了书包带子。
“怎么你们拿了钱就想走了吗?”
(此处省略1000来字,被禁了。)
“这事多久了,你怎么也不和我说?”
叶开拍拍身上的灰问着同样被吓的不轻的孙晓。
孙晓看着叶开,很陌生,打架那么狠,下手那么重,原本只羡慕叶开不用功读书成绩还那么好的脑子,现在又多了一种,谁说叶开只有好的头脑,拳头也很硬,当然砖头比拳头更硬。
看着叶开麻利的从书包里拿出书,然后拿起书包,包口冲下倒出几块已经裂开的板砖,孙晓才明白怪不得对方那么惨。
才一五一十的跟叶开讲述起自己的遭遇。
“几个月了吧,以前都是中午来找我,这次不知道为什么一大早就来校门口堵我。”
叶开抖了好几下书包,才算清理干净,又问道。
“都是些什么人,你认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