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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勾心斗角

我和尼莫虽然皮肤一个黑,一个黄,但并不影响彼此的友谊,父亲也掩不住对尼莫的欣赏。

一次父亲外出结算账务,返回时天近黄昏,迎面跑来了个黑人小孩子,和父亲擦肩而过,父亲只道是孩子们正在追逐也没有在意,哪知刚走几步,那个黑人小孩子又跑了回来,拿着钱包对父亲说:“先生,您的钱包掉了。”父亲接过钱包,还没有来得及说声谢谢,那个小孩子便跑掉了。

父亲打开钱包,发现里面少了十英镑,不禁对这个黑人小孩子来了兴趣,能在擦肩而过的瞬间就从父亲这个老江湖的口袋里抽走钱包,就能说明这个黑人小孩子不简单。父亲不远不近的跟着那个小孩子,跟来跟去竟然跟到自己家门口。

那个黑人小孩子正举着十英镑向安妮央求着:“医生,我的妈妈发烧,很严重,求求您出诊救救她吧,我有钱。”

安妮轻声地说:“天已经黑了,我不敢独自外出。你的妈妈是发烧,不是很严重,我明天再去也来得及。”父亲这才恍然,他走进门对安妮说:“我陪你去吧。”黑人小孩子见到才发现自己偷得原来是大夫的丈夫,不禁无地自容,向父亲深鞠一躬:“先生,对不起,我不该偷拿你的十英磅。妈妈达淑病了,我们没钱就医,我跑了三家医院,那的医生知道我没钱都不肯出诊,我求求您,让安妮医生去吧,要不然达淑会死的。我愿意因为我的偷盗行为承担任何后果,只要能救达淑。”

父亲回来,安妮自然不再害怕,便在父亲的陪同下一起来到黑人小孩住的窝棚里。他的母亲达淑得了肺火,咳嗽不止,高烧已经昏迷,矿区担心她的病会传染,把她赶了出来,连一个大子儿也没给她,达淑得了病不说,连工作也丢了。

安妮为达淑打了针,又开了几味草药,达淑体温降了下去,渐渐的恢复了健康。

这个黑人小孩子自然就是尼莫。每每谈起尼莫,父亲很是赞赏,说他为母求医,是为孝;敢于冒险,是为勇;盗术高超,是为智;盗而不贪,是为义;及时认错,是为信。安妮也出奇的喜欢尼莫,并叮嘱我多多照应这个黑人小孩子。

于是每次我出来狩猎,我都会叫上尼莫,尼莫的刀功精湛,片刻之间就可以把一头牛或一头猪宰剥地干干净净,令人叹服,父亲领略过尼莫的刀功之后,称赞他是疱丁重生。

尼莫也想学枪,只是当他拿起枪时,却没有拿起刀的沉稳,心浮气躁了许多,我认为他不是做枪手的料,尼莫很是懊恼,其实我后来才想明白,不是尼莫的枪法差,而是我们彼此天赋各异罢了。

每次狩猎的猎物绝大多数,我都送给了尼莫,很多时候,我只带一两只鸟雀回家。这些猎物改善着尼莫家的生活。达淑对我们充满了感激。作为好友,尼莫从来没有想过拿走我猎物有什么不好意思,只是常常在我子弹用尽的时候拿出来一两颗子弹送给我,我相信,这为数不多的子弹一定是尼莫费尽心思弄来的。

在城里相遇,我和尼莫都很高兴,但听到我让尼莫去偷卢娜时,尼莫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虫子哥,不行,我以前偷过沈先生,沈先生原谅了我,说我是不得已而为之,以后要不能再偷了。”

我狠狠地点了点尼莫的脑袋,“你的脑袋什么时候开窍呢?”

尼莫白了我一眼,耿着脖子说:“就是不能偷。”

我心里盘算着怎么说服这个黑小子,“陌生人当然不能偷了,我让你去偷的又不是陌生人。你知道她是谁吗?”

“什么人?”

“我老婆。”

“啊,我未来的嫂子吗?”

“当然,所以准确地说,是我们两口子之间开个玩笑,明白吗?”

尼莫脑袋终于开窍了,“虫子哥,你这样说我就明白了。”

“明白就好,去吧。”

尼莫答应一声,快点向卢娜追去。

尼莫真是天才,这辈子不当小偷简直是浪费,我远远地看着他,而他只是和卢娜擦肩而过就摇摇晃晃地走了回来。

我不禁感叹,也许上帝是公平的,他给每一个人一种天赋,只是很少有人能将自己的这种天赋发挥到极致。

父亲曾说,自己在中国当海军的时候,听人谈起当时一名侠盗的传奇。

这名侠盗姓李,家中排行第三,时人称其为李三,因为身轻如燕,故而江湖人称燕子李三。

这李三本是河北献县人,自幼习武,尤其擅长轻身功夫,爬墙上树,易如反掌。十九岁时,李三跟随着吴桥杂技班到洛阳卖艺闯江湖,不料班主丢了一件玉器,怀疑是李三偷去,一怒之下将李三赶出了杂技班。身在洛阳,举目无亲,为了生计,李三便真的干起了偷盗的行当。这李三虽然是小偷却给自己立了几条规矩,一是不偷穷人,只偷那些达官贵人;二是为了表明明人不做暗事,每次盗窃都会留下字条表明身份;三是盗来的财物从不自专,大部分周济了穷人,从而有了侠盗的美名。

一次,李三在街头见到洛阳的警务司令白坚武横行霸道,欺压一位年迈的老翁,心里义愤填膺,当晚便潜入白坚武的住宅,偷走了他的手枪,更留下了一张字条,“盗宝者燕子李三也!”白坚武清晨才看到这张字条,既恼火更是惶恐,又怕传出去丢脸,便忍气吞声不予追究。

李三见白坚武不敢声张更是肆无忌惮,连连潜入那些官老爷和大财主的府中偷宝,还明目张胆地留下字条。那些盗来了宝贝在卖掉之后一部分周济了穷人,一部分更流水般挥霍掉了,直到后来得罪的人实在太多,警局开始四处抓捕。

据说燕子李三为了逃避追捕,隐姓埋名去了少林寺。

这李三依靠着自己的轻身功夫和偷盗的天赋,当真是干出了名堂,以至于人虽然销声匿迹,但江湖上燕子李三的故事还在流传,有人猜测是“燕子李三”的名气太大,一些大盗也冒起了李三之名。

看着尼莫,我不禁感叹尼莫这小子的天赋,他生来是一个地位低下的穷小子,但上帝并没偏心,将一手出神入化的刀功和妙手摘星的盗术赐给了他,只是他并没有邀名图利,生活依旧清苦,最大的快乐也只是跟在我的身后去狩猎,在捕到猎物之后才会稍稍显露他的刀功,至于盗术更是从来不用,算上这次也只是出手两次。由此,我更加佩服父亲对这个黑小子的影响,居然将这样一个野小子教导成一个老夫子,心地纯净,满嘴道德。每每我生出一个点子,他第一个想到的便是老夫子的那一套东西。

要我说,父亲干脆别种菜了,当私塾先生更合适。

正想着,尼莫已经走到我的面前,手中托着卢娜的钱包。卢娜人穿的是红的,钱包居然也是红的,我大喜,伸出手接过来打开,尼莫问道:“虫子哥,你确定不是为了钱?”

我一边查看里面的东西,一边回答:“当然”。

“我怎么感觉你眼珠子都快飞出来了。”

“有吗?”

“有,绝对有,都放绿光了。”

“拉倒吧,我只是拿回我的东西。”说着,我从钱包里拿出一个手链在尼莫面前晃了晃。

“你还说不是偷,你是没偷钱,偷起珠宝来了。”尼莫嘀咕着。

“切,这就是小摊上的玩意,不值几个钱,我就是看不过这丫头的嘴脸。”说着,我顺手把手链放到自己口袋。

不知怎么的,虽然拿到了手链,我并没有多么高兴,尤其看到尼莫怀疑的眼神,我随手把那个钱包塞到尼莫手中,“去吧,还给她,然后哥带你去吃饭。你想吃什么?”

“面条。”

“嗯,那我们就吃那家,”我用手一指不远处的一家中国面馆,“我在那里等你。”

“嗯,”尼莫见我真得不是见财起意也放下心来,拿过钱包又向卢娜的方向跑去。

我来到一家中国面馆要了两碗面条,在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对于尼莫来讲,偷不是问题,还更不是问题,不一会儿,这家伙便又跑了回来。

尼莫一屁股坐到我的面前,店伙计端上两碗热气腾腾的面条,我和尼莫抄起筷子吃了起来。

尼莫只顾吃饭,我则摆弄着那个手链,这分明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手链,几颗珍珠串起来,还有一弯金属做的月亮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为什么卢娜会如此执着要得到她。嘿嘿,只不过到底还是落到我的手里啦,我先玩几天等玩腻了我将扔到水里,就是不让卢娜这个丫头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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