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还熙熙攘攘的街道,此刻已经空无一人,就连两边的店铺,都门窗紧闭。
街面上只剩几双不知道是谁跑丢的布鞋,风中凌乱。
沈烨换了一个弹夹,这才翻身下马,街上躺着四个人,鲜血染红了青砖马路,非常刺眼。
沈烨端着枪,谨慎的打量了一下四处紧闭的店铺,确认没有其他埋伏,这才长长的吐出一口气。
回身走到黑马跟前,它的胸口中了一枚飞刀,插得很深,鲜血正在汩汩流出。
沈烨轻轻的摸了摸它的马脸,黑马的眼里都已经疼出眼泪,但是依然乖巧的用大脑袋蹭着沈烨的手,
万物有灵,沈烨无比心疼,语气感慨:
“大黑,多谢了,要不是你,我今天可就栽在这里了。”
“沈大黑”
这是沈烨给这匹黑马取得名字,对应沈小黑,黑马原本是沈烨家护院首领胡宗的坐骑。
它是一匹军马,性格温顺,非常有灵性,
世事难料,谁特么知道这两个演苦肉戏份的乞丐,才是真正的硬点子,其中一个好像是练了什么硬气功,连中了3枪都没倒下。
冲得近了,直到第四枪被爆了头,这才算不甘倒下。
最后一个,飞刀玩得贼溜,第一刀居然挡住了沈烨的子弹,也不知道是不是懵的,而他这第二刀。
要不是大黑及时人立而起,帮沈烨挡住这一下,胸口中飞刀的,可就是沈烨本人了。
好在飞刀终究没有子弹快,他已经被沈烨打成了筛子,死的不能再死了。
江湖上有一种说法,7步之内,刀比枪快,呵!
先不说这个说法正确与否,但是有个前提是必要的,枪要在枪套里,而且保险没开。
如果打开保险的手枪,已经攥在手里,七步之内,扣动扳机的速度,怎么可能慢过挥刀?
沈烨最近一个月,天天苦练,还是进步斐然的,换成刚刚穿越过来的水平,早就凉透了。
其实相比枪法和骑术,沈烨进步最大的眼光和心态。
他一早就看出这两个当街殴斗的乞丐不正常,虽然拳拳到肉,打得热闹。
但是几乎每一下都避开了要害,再说了,乞丐哪来那么大的体力,殴斗不休?
事出反常必有妖,从那个时候起,沈烨就已经提前起了警备之心。
此时,肇庆城内尖利的哨声此起彼伏,紧接着就是马蹄的轰鸣声还有沉重的脚步声。
街角处,周斐一马当先,手里提着驳壳枪,领着他麾下的马队疾驰而来。
该说不说的,周斐的人品,沈烨相交尚浅,不敢妄下定论。
但是作为警察局长,位高权重之人,敢于亲冒矢石,冲锋在前,就凭这一点,他就够格。
当然,这种表现还有另外一种说法,轻而无备,匹夫之勇,他日必死于小人之手。
这是郭嘉评价孙策的名言,用在周斐身上,倒也恰当。
周斐骑马来到沈烨跟前,表情阴沉肃杀,先是围着现场打马盘旋了一周。
他是老江湖了,随意看看,就已经胸中了然,妈的,又是四条人命,不禁感慨于沈烨的悍勇:
“沈烨,你有没有受伤?”
沈烨抱拳行礼,态度沉稳,但是声音略微有些急促:
“局座,标下没事,但是我的马,胸口中了一记飞刀,不知道有没有毒!”
一听这话,周斐顿时破功,哭笑不得,地上躺着四个死人,血腥味冲天,沈烨在意的却是他的马。
不过侧面也显出沈烨重情义,对马尚且如此,对人必要是肝胆相照。
周斐翻身下马,走到大黑的跟前。
凑近观察了一下伤口,还用皮手套粘了一点马血放在鼻子底下闻了一下。
周斐亲昵的拍了拍沈烨的肩膀:
“小子,放心吧,没毒,这飞刀虽然插得深,但是没伤到它的内脏和骨头,敷点药,休息一段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