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爽快!这样,二十两银子,您就能把雀奴带走。”
小贩见霍祈对雀奴颇感兴趣,也不再劝她改变主意,反而是顺势坐地起价,摆明了想坑霍祈一笔银子。
守在霍祈身旁的听雨气不过:“你这无赖!二十两银子,都能买好几个知根知底的家生奴才了!你刚刚还说雀奴是你手里最便宜的,现在竟然敢喊这么高的价?”
“诶!你这小丫头片子!雀奴虽然话少,可却是我手里年纪最小的,可以用不少年头呢!若是不买,拉倒!”小贩涨红了脸,骂骂咧咧。
听雨本还想争论一番,霍祈却是不动声色按住她的胳膊,对着她摇了摇头。听雨见此,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朝小贩身上狠狠剜了几眼。
“聆风,取三十两银子给他。”
“姑娘!他摆明了是想坑我们!您怎么还加价!”听雨抢先一步尖叫出声。
小贩一听,搓了搓手,眼角眉梢都是说不出的得意,今日可是走运,遇上活的冤大头了。他瞧着霍祈是个年纪轻的姑娘,身边又没带什么侍卫,胆子也肥了不少。若不趁机捞笔大的,也算是在西街白混了这么多年,说出去他张老九面子可往哪搁?
“五十两!”他用手比了个五,眉开眼笑:“姑娘,二十两是刚刚的价格,现在么,若没有五十两,我定然是舍不得雀奴的。”
“你!简直是岂有此理!”听雨气急,恨不得给这坐地起价的奸商一脚。
“姑娘,咱们走吧,保不准还有更好的。”就连一向沉稳的聆风都忍不住开口。
霍祈纹丝不动,眉梢飞快闪过一丝冷冽:“刚刚说了是二十两,我在你的价格上多付了十两,可不是因为怕你,而是觉得和雀奴有些眼缘。可你若是不识好歹,我可就要喊京兆伊来评理了。你也不想想,我一个姑娘,敢孤身一人来西街做买卖,借的是何人的胆?”
小贩本就是色厉内荏,一听霍祈搬出了京兆伊,也不敢再多话,只好赔笑:“姑娘何必认真,和气生财!三十两便三十两,成交!”
说着,小贩从腰间取下一串钥匙,三两下打开笼子,把雀奴牵了出来,往霍祈面前重重一推。
“姑娘,交了钱,雀奴就是您的人了!”小贩探头一笑,伸了伸手。
“把雀奴的卖身契给我,我就把银子给你,也算是银货两讫。”
小贩看霍祈是个不好糊弄的,也不敢再使什么手段,连忙从袖中掏出雀奴的卖身契递给她。
霍祈看了看,确定无误后,便让聆风掏了银子。
小贩接过聆风扔过来的荷包,掂了掂份量,咧嘴一笑:“得嘞!”
霍祈和小贩这一来一回,早已经吸引了不少西街附近看热闹的人。他们和这小贩也是熟人了,张老九本来就不是什么买卖大户,难得有人光顾生意。就是卖,一个人奴顶多卖五两银子。
因此,众人皆是不敢相信,雀奴竟能卖出如此天价。其他的小贩见状,眼红得不得了,恨自己手里的货没能入霍祈这个财神爷的眼。
霍祈朝雀奴走近两步,微微一笑:“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明白吗?”
雀奴一直低垂着的头终于抬了起来,他脸上都是泥灰,一头长发乱得像把破笤帚,甚至还有虱子。可贵的是,一双眸子却纯净无比,宛如甫出生的小兽。此刻,雀奴怯生生地望着霍祈,似乎也在打量面前的少女。
霍祈拉着雀奴的手,拿着手中的帕子给他擦了擦,莞尔一笑:“跟我走吧。”
雀奴眨巴眨巴眼,望了望那小贩,见小贩朝他拂手,似乎是在赶他走的意思。又见霍祈拉着他的衣角,他也只好傻愣愣跟着霍祈走。
来时是三个人,回府时却是四个人。
霍祈带着一个大男人回府,难免惹人注目,因此,霍祈是带着三个人从后门的狗洞钻回府的。
听雨和聆风瞧见霍祈钻狗洞的样子,惊得下巴都快要掉在地上。她们二人跟了霍祈多年,最是明白霍祈秉性,霍祈从小一言一行都是按照世家女子的规矩教的,从来不会做什么出格之事。如今却竟然跑来钻狗洞,让她们不禁怀疑,面前的这个人不是自家姑娘,而只是一个和姑娘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子。
四人避开院子里的婆子仆妇回了祁居,霍祈领着两个丫鬟回了主屋,又吩咐了院中两个信得过的小厮带着雀奴下去沐浴。
一路风尘仆仆,好不容易回了府,听雨忍不住灌了两碗热茶。
“姑娘为何要特意去买雀奴?院子里若是少了做事的,大可和夫人说。”听雨放下手中茶碗,长吐一口气,忍不住朝窝在椅子里的霍祈问。
霍祈笑了笑:“我买雀奴,可不是让他来干杂活的。”
“姑娘该不会是真想买个面首吧!”听雨不可置信地瞪大双眼。
“你这浑丫头,想到哪儿去了?我只是想着,你和聆风虽然得力,可终究是两个姑娘,有些事还是力不从心。雀奴跟在我身边,能够保护我的安全。”
听雨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不过,霍祈终究还是没有说全买下雀奴的真实原因。
在那小贩眼里,雀奴只是个不会讨人欢心的下等人奴。可实际上,雀奴并非普通人,他有不俗的腿脚功夫,又耳聪目明,不仅能听到常人听不到的微小声音,还能看到常人视力所不能及之处。
这小贩平时不把雀奴饿死就不错了,更别说发现他身上的本领。可她却识得雀奴的不凡之处,所以,她才愿意加价买下雀奴。说到底,雀奴可值千金,就算是五十两买下,也是她赚了。
上一世,雀奴却是被袁显之在西街买下,经调教后,当作宝物进献给了孝文帝,孝文帝龙颜大悦。自雀奴进宫后,便成为了孝文帝最喜欢的宠物,除了上朝,几乎随时随地都带着。她曾经一度以为孝文帝有断袖之癖,后来袁韶告诉她,雀奴是天阉之人,只是陪着孝文帝逗趣儿罢了。
表面上,雀奴是孝文帝的宠物,背地里,却是镇远侯府的细作。他被袁显之控制,偷偷为袁家传了不少宫中的秘辛。
说起来,她之所以知道这档子事,还是因为淑妃吃飞醋,私底下乔装来镇远侯府问罪,却正好被她撞见。
这一世,她偏要抢先一步带走雀奴,让雀奴为她所用。
如今,霍羡回京在即,京师暗流涌动,她必须找个信得过的人保护她,雀奴就是最好的人选。她身边不缺莽夫,却缺如雀奴这般身怀绝技之人。
一柱香的功夫后,聆风将沐浴后的雀奴带到了霍祈跟前。
此刻,雀奴已换上了一件干净的白色长袍,或许是因为长久以来吃不饱饭的缘故,他瘦如翠竹,长袍的袖管空荡荡的,看着很不合身,此刻背脊微微佝偻着,眼神里满是怯懦。
听雨瞧见雀奴的脸,却是呼吸一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