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向进门的人。
李红兵第一感觉。
好壮!
近看第二感觉。
好凶!
这人一头凌乱头发,面孔发黑,竖眉瞪眼,头发长满脸,不怒自威,一副凶神恶煞,看谁都不爽的模样,要说他是在逃通缉犯都算委婉。
身高有一米九多,穿着满是补丁的迷彩服,一双解放鞋破的都能看到脚指头。
露出的手臂如粗壮柳树干,肩膀宽阔的跟城门一样,古铜色的皮肤泛着光,满身疙瘩肉有种爆炸的威慑感。
通缉犯壮汉走到堂屋门外,凶狠目光落在小家伙们吃的骨头上,却说出一句柔弱的话。
“根爷,傻娃饿。”
如此之大的反差,这让李红兵差点没把嘴的酒喷出。
老根从菜盆里拿起一条鸡腿,指着李红兵,“没规矩,叫太爷。”
“太爷!”凶脸壮汉咧开嘴,声音洪亮。
喊完之后,从老根手里接过鸡腿,直接塞嘴里,三两口吃掉,连骨头都没吐,吃完目光又可怜巴巴的盯着八仙桌。
唉!
桌上几个老汉齐声叹口气,大奎起身走进厨房,出来时端着一个搪瓷盆,里面堆冒尖的米饭,又在盆里夹了一些菜,递给门口大块头后生。
“吃吧,渴了自己打水喝。”
“嗯,傻娃知道。”
通缉犯壮汉接过搪瓷盆,露出孩童般笑容,原地蹲下,筷子上下飞舞,肉眼可见盆里里食物快速减少。
“福胜,他是?”李红兵扭头问道。
唉!
再次叹口气后,福胜说道。
“是個可怜娃,自强那孩子你还记得吧!”
李红兵连忙点头,自强是儿时小伙伴,那个在林子里捡夜猫子吃到吐的孩子。
“傻娃是自强的孩子,小时候被草爬子咬坏脑子。为了挣钱治病,夫妻俩在雨水期进山采货,被山洪冲走,找到人都泡浮了,只剩这个可怜娃。”
老根接过话,“是啊,要不是我们这帮老伙计帮衬着照顾傻娃,自强家就要绝户了,我托人在城里工地上给他找了个搬砖的活,没干两天,就被退回来,说这孩子长相太凶,工人们都不敢靠近。”
“那他多大了?”李红兵好奇问道。
“刚满18。”
说话间。
傻娃已经把满满一大盆饭菜吃光,拿着空盆走到水井边,压出井水把盆子洗干净送回厨房,出来拿起扫帚认认真真的打扫院子。
是个好孩子。
就是长相有点吓人。
可惜了。
李红兵默默叹息。
见气氛有些伤感,大奎忙问道。
“不说这个,红兵叔,你这趟回来,打算住几天。”
李红兵笑了笑,“我已经退休了,这些年奔波,身子折腾伤了,顺便再把老房翻修一下。”
退休?
城里人不是六七十才能退休,记得红兵叔好像不到四十岁。
再看李红兵那满头灰白发和有些苍老的面容。
几个老汉暗暗感慨。
三十多都老成这个样子。
城里也不好生活。
不爱说话的水生忽然开口。
“红兵叔,老太爷医术高超,家里肯定留的有医书,你回去找找看,兴许有补回元气的方子,以后咱们村里也算是有大夫了。”
酒足饭饱,李红兵与众人告别,带着狼犬崽离开。
好像拉下一个人,可想了半天没想到。
堂屋厨房。
三泡捧着碗,望着盘子里的残羹冷炙,发出灵魂三问。
我是谁?
我在哪?
我吃个鸡毛?
………
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
李红兵没有走山道,而是下山来到草甸,齐腿深的野草肆意生长,不时惊起不知名的虫子、鸟雀。
草丛里的动物们算是活倒霉。
野鸡、野兔被血脉激活的小狼犬们撵的四处乱窜。
这时。
李红兵看到傻娃远远跟在后面,好奇的停下脚步。
他一停,傻娃也跟着停下来。
李红兵笑着招招手,示意他过来。
见状。
傻娃憨憨走近,两人面对面,李红兵才感受到眼前傻娃带给他的压迫感,自己1米78的身高也算标准,可在傻娃面前也只堪堪到了肩膀。
“找我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