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们经常来这的原因无非就是这里的菜价格便宜口味也好,只不过环境就不是很好了……
拉开已经铺上了一层油的座椅,陆鸣熟练的坐到了王可对面,顺便给自己开了一瓶冰镇的啤酒。
“好小子,还藏着掖着,快跟我说说你找了个什么工作?”
王可也打开了面前的啤酒,闷头喝了一口,“啥工作啊,就是一个经纪人看我游戏打得好,想让我去他们公司试试游戏直播。”
“游戏主播啊!”陆鸣眼前一亮,“不错啊你小子!”
王可摇了摇头,举起手里的酒瓶和陆鸣碰了碰,“前三个月两千底薪,如果每个月礼物流水达不到一万,后面就没有底薪拿了。”
“那也成啊,总比我好,我至今还没个着落呢!”陆鸣叹了口气,闷头灌了一口酒,“我打算去翡翠湾应聘保安,先过渡,看以后能不能找到合适的工作。”
王可听完有些复杂地看着陆鸣,深深叹了口气,想要安慰又不知道从何安慰起。
他和陆鸣是一起去魔都工作的,在魔都的辛酸苦辣他也和陆鸣一起尝过了。
在那里,被本地人看不起,被房东欺负,习惯了温馨舒适的小城生活的二人,在那样一个冰冷忙碌的城市里别说成家立业了,能有个姑娘看上他们都是上辈子烧了高香了。
想到这里,王可不禁开口数落道,“你小子长得又不差,当初大学不好好谈恋爱非要打游戏,现在出了社会更是别想了!”
“……”猝不及防被背刺了一刀的陆鸣有些恼,“说工作的事呢,你别扯些有的没的。”
王可自知捅到了陆鸣的痛处,马上自觉地自罚一杯,突然瞟见陆鸣拿酒瓶的手腕上有一个蓝色的圆形图腾,不禁有写好奇,“你小子什么时候去纹身了?”
“纹身?”陆鸣一愣,顺着王可的视线看向自己的手腕,真发现手腕上多了一个蓝色的图案,像是一个字母S,可S的下半段又是一个圆,看起来倒是有点像一个小蝌蚪。
“可以啊你,够潮的啊!”王可笑着打趣道,“赶明儿我也去纹一个去,还挺好看的。”
陆鸣没有接话,低头搓了搓那个字母,又不死心往酒瓶上蘸了点融化的水,又搓了搓,可那个像S的字母就是焊在了他的手腕上,怎么搓也搓不掉。
“搓啥啊,挺好看的,别给搓掉了!”王可喝了口酒,“我听人说纹在手腕的纹身最容易掉色。”
陆鸣放开搓得有些红的手腕,小馆子的灯光有些暗,陆鸣一时半会也分不清这到底是画的还是怎么的,就抛到了脑后,打算回去再仔细研究。
二人你一杯我一杯推杯换盏起来,直到小馆子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二人才晃晃悠悠地起身结账。
出了饭馆,清凉的夜风一吹,二人昏胀的头脑恢复了一丝清明。
“走吧,回家。”王可把手搭上陆鸣的肩膀,舌头都有些大了。
陆鸣此时也好不了多少,二人勾肩搭背地走在县城的人行道上,一路说说笑笑。
一辆蓝色的宝马驶过,又缓缓地倒了回来,停在陆鸣和王可旁边的路上,还冲他们鸣了两声笛。
陆鸣回头张望了一下,此时附近也就他们两个行人,他用手肘捅了捅王可,“你认识?”
王可也狐疑地摇了摇头。
就在二人迟疑的时候,宝马驾驶室的车窗摇了下来,露出一张熟悉的脸,是二人的高中同学吴伟。
“这不是可哥和鸣哥吗?”吴伟笑着招呼道,“好久不见了啊。”
吴伟高中的时候和他们玩得挺近,只不过后来他高二的时候辍学了三人就很少有往来了,没想到深更半夜的在这碰上了。
老同学见面,陆鸣和王可也十分欣喜。
“原来是你啊吴伟!”王可一脸惊喜迎上前,“行啊你小子,都开上宝马了!”
陆鸣也笑着上前,注意到副驾驶上还有个面容姣好的女人,于是笑道,“这是你女朋友吗?长得真漂亮。”
“嗨,这车前年就换上了,这是我女朋友华华。”吴伟笑得一脸随意,说着还摸了摸华华的头。
“你们好。”华华娇滴滴的跟陆鸣和王可打过招呼之后就玩起了手机,不说话了。
心细的陆鸣看出了华华的不耐烦,便找借口说改日再叙,让吴伟先陪好女朋友,可吴伟却十分热情,非要请他们吃饭,得知二人刚刚吃过饭之后又改口说请他们去唱歌。
吴伟盛情难却,直言他们今天不去就是不把他吴伟当兄弟,陆鸣和王可也只好硬着头皮上了他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