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艳阳高照,北漠城里有吃不尽的黄土和飞沙。 叶清风的一只脚架在凳子上,抿了口小二刚倒的茶,粗劣涩口,但她还是咽了下去。 她只穿了件男式灰色单衣,还是热,特别是看到对面坐着的龅牙在对自己流口水,就心烦意乱得想打人。 “清风啊,你爹说了,只要你点头,咱两明天就能成婚。” “你也放心,我娘都说了,凶点的婆娘能守住家,等你过门后,我娘就把家当交给你管。” 李狗剩说完,不由咽下口水,因为龅牙的缘故,漏了些滴到衣服上,他不好意思地嘿嘿笑了下,手里捏着茶杯玩,不时用余光偷看下叶清风。 嘻嘻,真好看。 要说长相,叶清风不是白得似雪的那种,毕竟北漠的风糙,不懂得养人。所以她的肤色偏小麦色,好在脸小,溜黑的眼珠看人时闪着长又翘的睫毛,用李狗剩的话来说,就像天上的星星在给他挠痒痒。 叶清风是不晓得李狗剩怎么想她的,同样也不知道为何她老爹那么想把她嫁出去,今天她在城门口是得了县老爷的吩咐,准备迎接京都里来的贵人,可从她坐下后的两个时辰里,李狗剩已经是第三个来相亲的了。 “清风,你说话啊。” 叶清风皱眉,“狗剩啊,咱两不合适。” “怎么就不合适了?”李狗剩急了,“你们女人总归是要嫁人的,嫁给我有什么不好,我家里有药材生意,还是独生子。” 叶清风不说话了。 她是六岁时被叶猛捡回来的,十年里,叶猛也不懂得照顾女孩,带着她一直混在男人堆里。 什么小女儿心思,她不懂。 突然间叶猛告诉她,到年纪了,是时候寻个婆家时。这北漠城里放眼望去,哪个同龄的男人不是她儿时一起耍过的。 和兄弟成婚,这事她想到就别扭。 见叶清风不答,李狗剩喷着口水焦急道:“你爹都说了,你一个女儿家天天在府衙混,以前没事还能瞎混,眼下城里出了那种怪事,要是找不到凶手,你是要被杀头的哩!” 李狗剩越说,叶清风的眉头皱得越紧。 她这些天被恭亲王的案子烦得头痛,想不通为啥作为皇亲国戚的恭亲王,非要来她这个连飞鸟都没有的北漠城游玩。放着青山绿水和美人不享受,跑这来,到现在死了有五天了,京都那的锦衣卫都还不曾赶到。 叶清风作为北漠城里两个捕快中的一个,在恭亲王死的当天夜里,是她在守尸。 可她能保证,那天夜里绝对没有人接近过尸体,可第二天刚拂晓时,床上就只有一堆白骨和残留腥臭味。 一夜的时间里,尸体被腐蚀得只剩下骨头。 这个画面,在叶清风小时候也见过一次,是…… “清风!” 李狗剩忽然大声叫道,打断了叶清风的思路,“你是不是嫌……嫌我说话漏风,有龅牙难看来着?” 天地良心,她真没有。 叶清风扶额,看来她今天不说点狠的,李狗剩是不会放过她的,抬头时无奈道:“是,我就喜欢身高八尺,长得英俊潇洒的,最好还要打得过我,在他跟前可以让我有安全感的那种。” “呵。” 清冽的一声笑意。 叶清风刚说完,李狗剩羞愤而逃时,身后突然响起几声马蹄,还有一声轻笑。 她转头去看,是两个穿着裘衣的男人,一主一随从都佩着剑,一看就是非富即贵。 是她等的人到了吗? 叶清风注意到男人的嘴角还保持轻扬的弧度,而这个男人的外貌和她刚才说的“意中人”竟有九成相似!男人身躯凛凛八尺有余,小麦色的健康皮肤恰好比叶清风深一点,英气十足,鼻翼挺而薄,墨色的剑眉如山水画中的轻波淡云。 而这一切,都带着浅浅的笑意。 叶清风颔首,不知为何脸颊忽然有些热。 她听到守城的士兵唤了句大人,心中了然这就是她要等的锦衣卫指挥使了。 放了两个铜板在桌上,叶清风恭敬地走到城门,拱手道:“司大人,属下是北漠县衙的捕快叶清风,在此等候多时了。” “呲” 这是男人身边的随从发出了轻蔑的笑声,“这北漠城小就算了,竟让一个好龙阳的娘炮当捕快,也不知这里的县令到底如何窝囊。” 说话的随从长了一张娃娃脸,看着亲善,可每字每句却都刻薄到了骨子里。 说她好龙阳? 叶清风觉得冤枉了,她明明是女儿身啊。 低头瞧到自己穿的灰衣,确实是男身打扮,且她平日里不爱胭脂水粉,绾发只用一根牛皮绳。这么一想,被认为男人,倒也不奇怪了。 面对这两锦衣卫,除了皮相好点,性格上那个娃娃脸还真是讨厌,她也懒得解释。 而和他们锦衣卫有品阶、有供奉的官老爷比起来,就是北漠的县老爷都要低好几等,更别说像叶清风这种任地方自由编制的捕快了。 被人看不起,叶清风是第一次,但她仍保持住脸上恭敬的笑容。 叶猛告诉过她,有仇必报,打得过的就不要留活手,不能惹的就用暗招。 这里是北漠,是她的地盘。 “承尧。” 这时,指挥使司砚带警告意味的声音响起,和那声笑声一样,这个男人声线清冽,像一汪甘泉般能滋润北漠城的干热。 可等叶清风对上他水墨色深邃的眸子时,深不可测的光波让她又忙低下头。 叶清风:“属下来给大人带路,大人是先去县衙?” “不,去案发现场。”司砚道。 案发现场是恭亲王住的春风客栈,恭亲王的尸首如今还在客栈里,一来是死后突然变成白骨的案例太诡异,叶清风他们不敢轻易搬动,二是仵作说尸骨似乎有毒,还是等京都里的锦衣卫来了的好。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叶清风自然不会闲着没事去翻着尸骨玩,不过北漠城的另一个捕快去接贵主子了,只好留下她日夜守在这里。 “这些天,叶捕头都是一个人守在这里吗?”走进春风客栈时,司砚像是无意随口问道。 叶清风摇头:“还有县老爷请来的护院。” 笑话,这里死的可是亲王,不说凶手有没有走远,就是日后有人提到这尸首都是她一人守着,只要找不到真凶,保准第一个拿她当替罪羊。 她不傻,没那么容易被人抓到话头。 尸骨在二楼,叶清风走在前头,听司砚又问,“案发后,叶捕快可否查到有关线索?” “这个……” 叶清风犹豫了。 司砚看了许承尧一眼,对叶清风说:“叶捕快但说无妨,承尧是我在锦衣卫的人。” 叶清风笑了下,如实道:“当日案发后,下官接到恭亲王仆人的消息到这里时,发现王爷的脖子上有轻微的勒痕,但不足以至死。仵作验尸时,也没查出有中毒的迹象,倒是尸骨上似乎有毒。” 她顿了下,用余光偷打量了司砚一眼,“而我们在客栈的屋顶上,发现一枚令牌,刻着锦衣卫三个字。” 这话说完,她看到司砚瞳孔骤然急缩。 许承尧大声骂道:“你在胡说什么,我们锦衣卫怎么可能和案子有关系,你这个娘炮不懂断案就回家奶娃子去。” 开口闭口的娘炮,还真是想撕烂他的嘴,叶清风藏在袖口里的手微微攒紧,语气依旧平淡,“大人,属下并不曾说此案和锦衣卫有关啊。” 她只是说在屋顶发现锦衣卫的令牌,且不说那令牌是什么时候落下的,光是那么明显的嫁祸,就难以让人信服。 不过,她突然有点好奇这个娃娃脸怎么比他大人还激动,按理说被泼脏水了,先出来撇清关系的也该是当家的指挥使大人才是。 这么一想,叶清风又说:“那令牌如今县衙里,待会属下再带两位大人回县衙查看令牌。” “好。” 司砚这次的话音重了些。 “吱吖” 房门被推开。 扑鼻的腥臭味还在,叶清风忙去开窗通风。 这尸骨她每天早晚都要瞧一次,衣服都还完好无损,偏偏从头到脚从肉到内脏都没了。 她侧立在一旁,静静地等候司砚他们查看。 许承尧用方帕捂住口鼻,而司砚只是微微拧眉。 大概一刻钟过后,叶清风突然听到司砚问她,“你们确认,那天夜里王爷真的死了吗?” “当然。” 叶清风没多想便脱口而出,意识到自己说得太理所当然,又放缓语气道,“那夜不仅请了全北漠城的大夫和仵作,就连恭亲王带来的大夫都确认王爷确实没气了。” 司砚哦了一声后,连床底都看了,和叶清风说的一样,没有任何发现。 此时此刻,唯一能算得上证据的证物指向了锦衣卫,从她的角度,可以看到司砚的鬓角有些湿了。 不过这点汗,却不影响这个男人的好看,她想,话本子里的潘安大抵就是如此吧。 在叶清风以为司砚会忍不住快点回县衙查看那枚令牌时,司砚却说要去客栈附近看看。 叶清风迟疑了一会,点头在前面带路。 春风客栈地处北漠城的中心,正门前是北漠最繁华的一条街,后临着一条居民巷,挨着三四户人家,不少养着牲畜的,地上难免会有脏物。 “大人注意脚下。”叶清风道。 司砚低头匆匆看了眼,不在乎地快速走向一家人,敲门。 这北漠城里的居民,叶清风都认识,司砚敲的是城里刘寡妇的家,她幼时蹭了刘寡妇不少吃食,前五年都还有媒人撮合刘寡妇和叶猛。 “扣扣” 一连急促的几声,都没人开。 叶清风:“许是没人在?” 司砚没答,而是一脚踹开门,院里一个中年胖妇人正在往一个坑里填土。 “刘婶,你耳朵又不好使了,方才我们大人敲了那么久的门,你咋就没听到呢。”叶清风熟稔地站到刘寡妇身边,挨着捏了下她的背。 刘婶也知道今天情况不对,能被叶清风叫做大人的,肯定是和杀人案有关的,这么一想,她腿软不争气地跪下扔了铁铲哭道:“大人,恭亲王的死和我无关啊!” 此地无银三百两, 包括叶清风,在场的其他二人也是这般想的。 话毕,刘寡妇猛地磕头。 叶清风白了一眼,她了解刘寡妇的为人,也清楚杀了一个王爷对北漠城的任何一个人都没好处。但刘寡妇仍是害怕了,只因为见到了官,这就是见识得少才会有的反应。 她伸手去拉刘寡妇的同时,许承尧已经用铁铲把刘寡妇埋的东西挖了出来,是她家养的大黑狗,平日里凶巴巴的,今儿却是没气了。 偷偷摸摸地埋狗,还一脸的做贼心虚,就是叶清风现在想帮刘寡妇说话,都不懂无从开口。 “这狗,是哪天死的?”司砚淡淡问。 刘寡妇:“呜呜……” 许承尧踹了她一脚,凶道:“大人问你话呢!” 叶清风下意识地瞪了许承尧一眼。 “就今天。”刘寡妇说得支支吾吾的,“但是从王爷死的那天起,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