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枫能不能留在酒楼,不过是洛夜一句话的事,但他此时却有些犹豫。
李故对厉枫很有兴趣,就连当初那匹受惊撞人的马,回到陈留也被天宝山庄要了去,还让兽医对它进行了详细检查。
“枫儿添什么乱?承蒙洛掌柜盛情款待,做人不能贪得无厌...”厉裴氏严肃地盯着厉枫,心说人情一码归一码,哪有这样蹬鼻子上脸的?
“啊这...”厉枫不知所措。
洛夜摇头解释:“老夫人言重了,小哥一表人才,留他在酒楼恐会耽误,要不洛某推荐个去处?”
“那也不必了,我们还没山穷水尽,相信只要勤奋一些,应该能活下去。”厉裴氏不等洛夜说完,果断拒接了对方好意。
洛夜原想推荐厉枫去天宝山庄,没想到厉裴氏性格如此要强,根本不愿欠他的人情。
“也罢,既然都在陈留,大家来日方长。”洛夜尴尬一笑,紧接着提醒道:“陈留涌入了数万流民,常听人言僧多粥少,现在无论是找歇脚的地方,还是想谋生计都不容易,如果将来遇到难处,可随时到凌烟楼来找我。”
“洛掌柜真是仗义,老身感激不尽。”厉裴氏不置可否。
一般逃难到他乡的人,首要任务是想办法活下去,厉裴氏这样坚持原则的很少见,虽然显得有些墨守成规,但在洛夜眼中是个奇女子,难怪儿子、孙子都与众不同。
美食当前,不能辜负,厉枫少说多吃、专心干饭。
当厉枫吃完下楼的时候,洛夜发现釜中只剩下几块萝卜,他难以相信厉枫的小小肚皮,居然能够装下数斤羊肉,饭量比成人还要夸张。
厉枫虽然有饱腹感,但肚子一直没有觉得撑,毕竟穿越这么久头次吃肉,爆发出了违背常理的食欲,只是最后下楼的时候,腹部才传来了坠坠的感觉。
厉枫扶着厉裴氏走出酒楼,迎面来了一位身穿白衣的翩翩少年。
白衣少年面若冠玉、目似晨星,单手拿着折扇、腰间佩玉,举手投足间自信阳光,放在后世就是妥妥的青春偶像。
厉枫小乞丐的打扮,不值得对方正眼相看,当双方擦肩而过的时候,厉枫闻到对方身上淡淡幽香。
等拉开距离后,厉枫驻足向回望,有些酸酸地说道:“长得倒还是是不错,但男儿擦什么香粉...”
“他可没擦什么香粉,而是腰间香囊里的药香,有辟邪驱瘟的功效。”厉裴氏直摇头,心说刚才那少年衣着不俗,必定是出身富贵的小官人。
厉枫联想到原来世界的娘炮文化,男儿阳刚之美全都看不到了,铺天盖地全是以阴柔为美,脸上抹的一点不比女子少,出入社交场所满身香水味,与部队里的战友形成鲜明对比,遂不屑地说道:“管他辟邪驱瘟,总之男人身上带有香气,总觉得哪里不对...”
“那是富贵人家的少年,咱家因为条件不允许,否则也会...”厉裴氏摇头苦笑。
厉枫连忙摆手:“就是有条件咱也别,没听过英雄好汉佩香囊,娘娘,现在咱们吃饱喝足,准备去哪儿?”
“既然决定留在陈留,当然先要找个遮风挡雨的地方,这几个月风餐露宿,让枫儿受苦了...”厉裴氏面带愧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