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张家都晓得人情帐最是难还,这强加到自己头上的恩情,自己又受还是不受?
清欢将张氏睡前硬塞给自己的帖子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只觉得这帖子足有千斤重,赴了这一场宴会,自己以后难免要与张家多了瓜葛,张家再有差遣只怕自己不好拒绝。
张氏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的,她支持清欢前去这一场诗会不过是觉得,自家一贫如洗张家那样的人家既然有意交好,多半也是看中了自家哥儿的才情。
那诗会既然是名士才俊积聚的地方,去参加许能认识些能与哥儿说上话,谈得来的人,自家周围又都是些斗大的字不识半个的浑人,在这里哥儿空有一身学问却连个能说话的人都没有。
想来哥儿这些年不爱说话也不是没有原因的,诗会上都是才俊的话,于学问一途也有助益。
至于可能背负司马府的人情,张氏觉得一个诗会也算不得多大的人情,而且人家一片善意,自家也不好拂了人家面子。
这一晚清欢躺在床上,拿着帖子愁了许久,终犹豫不决的睡去。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张氏早早便遣了半芹去街市的绸缎庄里扯些绸布,好回来给清欢做衣裳。
清欢则在书房里烤着太阳想心事。
以前没有银子,自己就是想做些什么也没有本钱,这会有了银子,她开始思考,自己做些什么比较合适。
清欢原来是做销售的,又打过不少短工,因此提起做生意,脑袋里倒有不少念头。
旁的不说,白酒就是个好买卖,现在的人还不知道酒可以蒸馏后来喝,最多也只是知道将浑浊的米酒压榨过滤一下成为清酒,这几日在张府吃饭,下人每顿饭都要抬上壶清酒,说是府里的好酒特地拿来招待公子的。
清欢尝过那酒,又酸又涩酒精度数也不高十来度的样子,原身还是个小丫头,并不爱喝酒,也没什么机会喝,因此她也不知道,这个时代的酒是什么味道,一开始她还觉得可能是下人拿自己当没见识的农家子忽悠。
直到昨日张司马抬出了自己珍藏的剑南烧春,光听名字还让清欢激动了一把以为是蒸馏酒,谁知一尝才知,仍是那种十多度的清酒,只是颜色发红才得了烧字,口感依然酸涩得紧。
除了米酒,棉布也是一个很好的发家致富的法子,这里棉花尚未普及,百姓多穿麻,棉花现在还被当作一种稀有植物种植,是种观赏品,华老爷就曾送过给清欢一株,就养在墨韵堂里,要得到棉花的种子并不难。
织棉布的工艺,自己曾在穷游时看到过景点的介绍,不过只靠着这点知识,她一下还没有把握,还需做些实验才行,再者寻棉花和种棉花都是个漫长的过程,这个只能以后再想。
除了米酒和棉布,清欢还有很多其他选择,酒楼,茶楼,新鲜的糕点吃食,清欢作为一个穿越人士,比这些古人多了不知多少年的见识,又有了起步的资金,要是还过不好就是笑话了。
有了本钱,赚钱于他而言就不再是难事,现在她忧心的是该怎么和张氏与半芹说自己想要做生意的事。
此时士农工商,商户地位太低,他一个秀才身份,若是真个自己去经营,他倒是半点不介意的,只怕张氏和半芹会在自己面前哭晕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