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兵要结婚,作为从小一起并称“二害”之一的我,肯定要回去喝他的喜酒,时间是六月份,发小的婚礼,我不敢怠慢,而且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我肯定得好好准备准备。
离开家这么多年,不知道家乡是什么样了?那个一见我就脸红的二丫是不是已经嫁了人?雷子、柱子他们是不是娃都满地跑了?都说近乡情怯,虽说离小兵结婚日期还有段时日,但我还是有点忐忑,都说要衣锦还乡,怎么也不能太寒酸,我特意买了一身新西装,又管哥们借了他的宝马X6,还特意跑去理了理头发,照镜子,连说自己忒俗,可是又有多少人在把这种俗当成人生的目标呢。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我开车700多公里,从黑龙江穿越内蒙古草原,国道上,我和着音乐大声歌唱,开了10个小时,前方的村落里升起袅袅炊烟,我眼眶不得得湿了,那就是小村博克图。
车子开进村里,透过车窗,我心里感慨万千,小村刚下过一场雨,马路上全是泥泞。这里的一切都没变,时间在这里仿佛静止了一般,仍定格在我离家求学的那一年:几条水泥马路通向山上的学校和医院;一些老式212吉普在当作出租车拉客;最大的饭店是个二层小楼,里面还挂着五彩灯球,破旧的门窗上还镀着金色,似乎还述说着曾有过的辉煌。
看着路边的建筑,脑海里浮现着小时的过往,不知不觉到了奶奶家的老房子,门口那条我曾经欢跑过无数次的小路如今已经窄到容不下一辆汽车的宽度,我下了车,踩过泥泞的小路走到近前,这所一百多年的老房子,曾经是俄军的指挥部,再站在它的面前,觉得每一根木头都觉得亲切。
十年前我爷爷奶奶搬进城后,这座房子以两万元高价卖给了当地一个农民,我透过栅栏望去,房子门窗依旧,几只鸡慵懒地漫步在院子中,不时地低头吃一口地上的米粒,然后踱到阳光处张一张翅膀,院子里的凳子、仓库一如昨日,却已物是人非。
我离开家近20年,之间从未回来过,小兵却一直在这里生活,他初中毕业后考了技校,毕业后仍回到了小村,在这里铁路当列车员,收入不低,消费却不高。在这个寸土寸金的时代,这里几乎可以用圈地来形容,当你还自豪于城市里有一百多平米的豪宅时,这里的任何一户人家都可以肆无忌惮的大笑。当然,你可以面红耳赤的列举出地段、校区、省会、京城等地产名签,他们则用一句就结束这次对比,“我家大”。
小兵就有一座两百多平米的大宅,房前屋后两个院子,院里十几个仓房,他很多次在微信里给我发来他在院子里聚会烧烤的照片,让我十分羡慕,这种幸福也只有在这里能够享受。
我去之前给小兵打过电话,他说今天在老屋等我,在老屋和几个老朋友聚聚。老屋离我奶奶家很近,我几乎是闭着眼睛走到小兵的家,小时候曾以为很遥远的距离,如今步行只需要几分钟就到了,人长大了,宽了眼界,也大了脚步。
小兵在不远处的路口站着等我,和儿时一样的眉眼,只是更黑更壮了,肚子明显鼓出了一圈,梳着一个分头,挺着肚子像伟人一样远远地向我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