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
并不是喜欢对方,而是觉得陆丰这个备胎兼舔狗,实在是做得太好了,挑不出什么毛病。
从大学到就业。
她能过得这么滋润。
对方有很大的功劳。
大学数年,一直任劳任怨,死心塌地,比狗都忠心。
狗还需要喂东西给它吃。
他却连东西都不需要喂。
话又说回来。
她之所以会踹掉他。
主要徐杰听了一些风言风语,醋坛子倒了,硬要她在自己与陆丰之间,选一个当男朋友。
高晓月自然是选徐杰。
对方是本地土著,家里资产数千万。
而且又年少有为,英俊潇洒。
这条件,可不甩了发财之前的陆丰十几条街嘛?
今天的高晓月。
并没有浓妆艳抹,打扮妖娆。
还是穿了一身水手服,扎了两个马尾辫,透露着清纯可爱,该露的地方,一点儿都没含糊。
形象方面在风骚与清纯之间,来回横跳。
她就不信了。
自己精心打扮成这样,顺势再给陆丰占点便宜,还不能顺势将其拿下?
另外。
她在过来之前,还去花店买了一朵鲜花,挑了一双百元的皮鞋,当做礼物。
付款时。
她才恍然想起。
吊了陆丰这么多年,一直对他吃拿卡要,却从来没有给他买过任何东西,哪怕是一瓶一块钱的水。
因为在她看来。
对一条舔狗付出,即便是一毛钱,都是浪费。
来到出租屋楼下。
高晓月一手拿着花,一手拿着礼物袋,脸上也随之露出了阳光灿烂的笑容。
千万奖金。
我来了!
正在她要进去时,眼角的余光突然瞥见,一辆兰博基尼停在了旁边。
富二代?
她满心欢喜,正准备去认识一下,谁知,车上下来的并不是一个男的,而是一个妹子!
对方也是穿的水手服,一只手捧着花,另一只手拿着一个礼物盒。
两个人的装扮。
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不过,形似却神不似。
兰博基尼上下来的这个妹子,太高级了,无论是容貌还是气质,都比小有姿色的高晓月,强出太多。
货比货得扔。
人比人得死。
高晓月外貌条件逊色也就罢了。
她手里拿着的,是十块钱一朵的玫瑰花。
反观这个妹子,怀里抱着的,却是九十九朵玫瑰汇聚成的花束,而且这玫瑰还价值不菲,乃是号称玫瑰之王的朱丽叶玫瑰。
一捧,就要十万大洋!
高晓月另一只手上,拿的是一双百元皮鞋。
可这个妹子,手里的礼物盒放着的,却是一枚钥匙。
这枚钥匙,开启的东西,正是旁边价值五百万的兰博基尼!
对比这些身外之物,逊色也就罢了。
关键是,同样类型的水手服。
高晓月穿着,就像是女仆店里搔首弄姿的失足少女。
而这妹子,却宛如从动漫世界走出来的二次元公主!
这下。
高晓月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不敢再看这个妹子,低头就朝着里面走去了。
好巧不巧。
这个妹子,也紧随其后地进来了。
她进入某个单元。
对方也进入某个单元。
她上楼。
对方也上楼。
高晓月面露古怪,转头望了她一眼。
妹子却朝她微微一笑,并且毫不犹豫地越过了她,往楼上走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