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这话的是那个店长。
话音一落。
她就立马走到了高晓月与聂思雨面前,神态以及语气与刚才驱赶陆丰时一模一样。
“两位小姐,不好意思。”
“本店不欢迎你们,请出去!”
两人见状,明明怒不可遏,却又无可奈何。
聂思雨确实是会员,可她只在范思哲买过一件东西,还只是一条万把块钱的皮带。
这消费金额与陆丰相比,不知道差了多远。
于是乎。
在店长“礼貌”的提醒下,只能气急败坏地离开了。
十几分钟。
陆丰买完衣服,就走出了范思哲的门店。
谁知。
高晓月却突然杀了出来。
不过,态度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改之前的厌恶与嫌弃。
“阿丰,我错了!”
“我跟徐杰在一起其实是身不由己。”
“我心里,一直有你的。”
高晓月摆出一副楚楚可怜,柔中带伤的模样。
她还想去搂陆丰。
却被陆丰一个闪身避开。
“奶奶个腿。”
“你别碰我,小心老子给你一个大电炮!”
高晓月面露哀伤,眼泪说流就流:“阿丰别这样,你这么做,会让我心疼的。”
登时。
聂思雨也跑过来说话了,并且信誓旦旦地说道:“陆丰同学,我可以作证,晓月是真的爱你,她与你分手,完全是被徐杰逼的!”
闻言。
陆丰冷笑不迭。
如果是放在以前。
那他还真就信了,不过,现在的他,早已非比往昔。
以前的他。
那真是任劳任怨,堪比老黄牛。
心思也单纯宛如小白兔!
高晓月说什么,他都信。
家里寄的生活费,兼职赚的零花钱,他一分没花,全都攒起来。
给高晓月买这买那。
曾经有一件事,记忆犹新。
高晓月看中了新款的苹果手机,需要一万多块。
当时。
她刚过完生日,陆丰已经给她买了一条价值八千的金项链。
兜里彻底空了。
每天只能吃糠咽菜,而且还只能吃一顿。
如果不买,那高晓月就会生气,说陆丰不爱他,然后拉黑他的所有联系方式,故意冷落他。
没办法。
他只能去卖血,兼职七八个工作,费了好大的劲,才终于买下苹果手机送给了她。
即便如此。
陆丰却仍然没有被厚待。
他是舔狗之王加绿帽之王!
追了高晓月这么多年,手都没有牵过几回,就更别提上床了。
而高晓月,私底下不知道勾搭了多少男人!
甚至还出去卖过,他室友告诉他这个消息,陆丰当时还不相信,把室友给揍了一顿,断绝了来往。
之后。
高晓月哭哭啼啼地找到他,说自己怀孕了,是被人给强奸的。
其实是被富二代始乱终弃。
陆丰气炸了,还真就信了对方的鬼话!
不仅没有怪她。
还费尽心思地安慰她。
并且陪着她去医院打胎,被妇产科的医生骂,一个不负责的男人!
后来。
又在外面租了个房子。
每天好吃好喝的供着,给她养好了身体。
……
与之类似的事情,多的都快数不过来了。
总而言之,罄竹难书。
陆丰掏心掏肺的付出,也并未换来高晓月的真心相对。
反而被一脚踹开。
从那一天起,他就彻底看清了这个女人的真面目。
心里暗暗发誓。
以后再信她的鬼话。
那自己就是天底下。
最蠢!
最蠢!
最蠢的大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