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欢回去的时候才发现老人和小姑娘已经醒了,老人背了一个大包袱,小姑娘背了一个小包袱。
大春的离开没有惊起一丝波澜,老人没有问,杨欢也没有说,就好像这个人不曾在老君庙出现过一般。
杨欢突然觉得大春刚才偷偷摸摸做的一切有些好笑,踏进老君庙的那一刻,他突然领悟到,大春的动作并没有逃过老人的耳目,只是现在看来,似乎老人并不计较。
老人看见杨欢进来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笑笑。
老人昨天也在笑。
可是现在杨欢突然想知道老人的笑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
那可能是一层层迷雾,不过杨欢并不着急。
杨欢笑着道:“老爷爷醒的很早啊,那我们这是要出发了吗?”
老人点点头,笑道:“对,早点出发,先去渝州城内吃点东西。”
杨欢开心的应了一声,急道:“那我先收拾东西,很快的。”
老人摆摆手道:“不用收拾了,待会进城再给你买些物品,呵呵,你这衣服也该换换了。”
……
小欢儿并不是第一次进渝州城,最近的一次他还顺了王掌柜的银子,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次和以往任何一次都不一样,说不上是什么感受。
以前他只是一个人,每天为自己的温饱担忧奔跑,但现在他感觉一阵轻松,他知道现在他终于可以做个无忧无虑的小孩了,至少有些方面是这样的。
他抬头看了老人一眼。
老人似乎感受到杨欢的目光,笑道:“走吧,前面就有间酒楼,我们过去吧。”
人生何处不相逢,有时候人与人的缘分就是这么巧。
很巧,杨欢认识的字不多,但偏偏这酒楼的名字他认得;杨欢进过的酒楼不多,但偏偏这座酒楼他刚好来过,次数还不少;但最巧的莫过于这座酒楼的掌柜杨欢也认识,王掌柜。
不仅他认识,很多来过一次的食客都不会忘记这个人的。
一个人要想别人记住他,那么这个人肯定是有别人没有的特点,王掌柜也有特点,只是特点有好有坏,不过世上还没有人会说精明狡诈,阴险小气是好的特点吧。
三人刚到酒楼门口,只见一个伙计迎了上来,陪着笑脸,谄媚道:“三位客官请进,欢迎光临本店。”
伙计一边笑着一边在前面引路,酒楼内人不太多,老人习惯性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
老人的笑容早已消失不见,淡淡道:“四个大馒头,两碟卤牛肉,一只红烧猪蹄。”
杨欢没想到老人这么豪气,口水不争气的越来越多。忽又听老人道:“带我孙儿去洗个澡换身衣裳。”
杨欢闻言一怔,心想他哪里来的孙儿,明明就一个小姑娘,抬头一看这才发现老人的手正不偏不倚的只想自己,顿时一头黑线。
得,还成别人孙儿了。
小姑娘看着杨欢的囧样也忍不住娇笑起来。
杨欢看了她一眼,好吧,孙儿就孙儿,他认了。
一路上伙计不住回头瞄他,杨欢忍不住神气道:“行了行了,别瞄了,就是我,你欢哥儿,怎么,杨二,这么快就不认识了。”
“小欢儿,你什么时候多出个爷爷了,我怎么不知道?”
杨二搔了搔头,一脸疑惑。
“你二大爷,你才多出个爷爷,莫名其妙。还不快点带路,如今你欢哥儿发财了,把你欢哥儿伺候好了,少不了你的好处,快点。”
杨欢不停地催促,杨二闻言马上换上了笑容。
“这里这里,欸,就是前面,小心路滑。”
杨欢貌似还挺受用。
……
古人的话总该是有点道理的。
古人云:佛靠金装,人靠衣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