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夏尔他们还真是猜错了,欧斯曼还真是留在了鲜花小镇,只不过是被迫留下的。
哈迪骑士长和佩特尔男爵打起十二分的注意力,关注这场战事的走向,哈迪派出去了二十多名骑士,一人三骑,去打探消息,就是为了结果一出,能最快时间告诉他。
消息传来了,欧斯曼全军覆没,两人愁眉苦脸地站在大厅里,商量下一步的对策。
哈迪有些佩服地说道:“这夏尔男爵好狠的心,上千人都被他一把火烧光了。”
佩特尔男爵一脸担忧,连连叹气,他在大厅里走来走去,听到哈迪的称赞之后,站在面前,愁眉苦脸地说道。
“哈迪骑士长,你有佩服夏尔男爵的功夫,还不如担心担心我们自己,欧斯曼的军队全军覆没,这夏尔男爵接下来的目标就是鲜花小镇了。”
佩特尔很没有节操地继续说道:“要不我们投降,说不定还能保住一条命。”
见哈迪好像一座雕像一样,一动不动,也不张口,佩特尔心里有些发慌,解释道:“我知道鲜花小镇的骑士团都是老兵,跟野马小镇的不一样。
可是欧斯曼一千士兵都败了,就凭鲜花小镇的这些骑士能防守住吗,负隅顽抗,难逃一死啊,甚至像吉勒斯男爵那样全家都死光光就完了。”
哈迪望着眼前的佩特尔男爵,心里突然涌起一阵不公来,大家都知道凯斯·郁金香伯爵把他从农奴一步步提拔上来的,可是谁都不知道他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打探来消息,让伯爵赢得了那次本该输的战争,他这才有了个当扈从骑士的机会。
可是没有马匹,没有盔甲,只有一杆长枪,整天被训斥,辱骂,被骂作贱种,贱民,他都忍了下来。后来跟随伯爵大人南征北战,又立下赫赫战功,他记的十分清楚,跟他一起当扈从骑士的农奴,就他一个人到了现在这个地步,其他人要么当了一辈子的扈从骑士,要么战死沙场。
骑士团的骑士大致分为三类,一是修炼出斗气的大地骑士,有盔甲,战马,领主大人平时也都好吃好喝的供养他们,大概占骑士团的十分之一。
他们统领几个到十几个扈从骑士,扈从骑士也分为,有皮甲,有战马,战场上跟随大地骑士冲锋的,和地位低下,负责帮别人穿戴盔甲。
不过这些年来,贵族之间的征伐越来越频繁,对骑士的战斗力要求也更好,像哈迪那样,从一杆长枪开始当骑士的已经很少了。
哈迪这身得体的衣服里面,藏着不知道大大小小多少道伤疤,甚至一个微不起眼的圆形疤痕,都代表着在一场战斗中,敌骑拼死用长枪给他留下的贯穿伤口,如果当时他再慢一点,伤口再深一点,他可能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