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盛夏。
小兴安岭。
山风吹过,成片的红松树和鱼鳞松树沙沙作响,与阵阵鸟鸣声和山间水流声汇合在一起,仿佛组成了一首动人的曲子。
镜头拉进,只见密林中有三个人站在一株大松树旁边。
中间一人名叫王远,年龄为20岁,面容白净,身姿挺拔,眉眼间充满了自信,此时他的目光紧紧盯着右边男人手里的猎枪。
右边的中年男人是王远的三叔,左边的青年是三叔的儿子王虎。
王虎今年19岁,长的虎头虎脑,身宽体壮,此时嚷嚷着:“爹,你行不行啊?你都瞄了半天了倒是开枪啊,再不开枪那头鹿都要吃饱了。”
只见右边极远处的山谷中,一头头生双角的鹿正在悠闲的吃草,不时的抬起头来看看四周。
“滚犊子!”
三叔放下步枪,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后暼了儿子王虎一眼:
“你这家伙真的是个急性子,毛毛躁躁的,啥时候才能像你哥小远一样冷静一点儿啊。”
“远哥是高材生,俺咋比得了啊。”王虎笑道。
王远闻言笑了笑没有多说,其实他就是一个高中毕业生而已,考了两次大学都没考上。
但话又说回来,即使是高中毕业生,在这个年代的农村也是非常厉害的人物了,毕竟初中生能考上高中的,真的是凤毛麟角。
王远的一些高中同学,毕业后也没竞争上岗,非常轻松的就去一些乡村学校当老师了,不知道羡慕死多少人。
“爹,咱能不能再靠近一点儿啊,这么远咋可能打的中那头鹿啊。”
“不能再靠近了,这头鹿非常警觉,我之前看见过他两回了,只要一靠近他立马就能跑没影儿了。”
“咱家的苞米地是不是就是这头鹿啃的?”
“应该就是他!”
三叔身姿挺拔的站在那里,举着猎枪瞄准远处的鹿,目光凌厉,慢慢的呼吸都放缓了。
王远和堂弟王虎都不再出声儿,不自觉的放慢了呼吸,一股紧张感油然而生。
王远穿越过来有一个多月了,天天吃棒子饼子,剌的嗓子生疼,菜里也没有一点油水每天吃饭简直是一种折磨。
看着远处那头健壮的野鹿,他的眼珠子几乎都要冒绿光了,心中期待道:“三叔一定要打到这头鹿啊,野鹿肉最好吃了,哧溜~”
突然。
三叔缓缓扣下了扳机。
砰~
一枚7.92毫米的子弹瞬间激射而出,撕裂空气,如流星赶月般的射向远处那头鹿。
鹿不可为不机敏,听到枪声立马就要逃跑,可惜子弹的速度太快了,一枪直接打穿了他的腹部。
“呦~”
哀鸣一声,鹿倒在地上抽搐两下很快就咽气了。
王远,王虎和三叔都兴奋无比,连忙从山坡上跑了下去,灌木丛生,碎石遍布,堂弟王虎还差点崴了脚。
来到野鹿身边,三人瞬间都笑了起来。
“有肉吃了,咱们有肉吃了!!”
“我上次吃肉,好像还是过年的杀猪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