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送外号,广告煜。
可偏偏他家粉丝就吃这套。
面对这么一个高岭之花,官筱琬想也没想,便觉得自己肯定不行。
但不接受任务便得回到蛋壳里,她最终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也不知道这身体原主有没有给自己拖后腿。
谁让她好好的追星狗不当,成天做什么女友粉的美梦。
追星六年……
六年都在当私生饭!
而且为了做个专业的私生饭,她还经过不懈的努力,成了个网络小说作者。
励志背着个笔记本,跟在人家何煜帆的身后浪迹天涯。
不过好在她穷,并不能天天去追车、跟组、接机送机,每个月差不多一次,撑了天也就两次而已。
每次都还带着口罩。
只不过,这么一双具有标识性的大眼睛,在不该出现的地方,出现在何煜帆的面前,晃悠了至少72次。
那个何煜帆只怕是瞎了才会认不出来吧?!
这样想着,官筱琬掏出小镜子对着眼睛照了照。
要不然……自己还是去整个眼睛吧!
把这双的缝成单的,那样就认不出来了吧?!
若是被怀疑了,也可以来个抵死不认。
用手撑着额角,她努力想要将自己的脸给遮起,以免被眼睛连累的,把整张脸都给暴露了。
要不自己还是先回房吧!
反正他们都已经住在同一家酒店了,以后有的是机会搭上话。
官筱琬正想的出神,男人已经从酒店的旋转门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