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想吃点什么?”
“生蚝炒河粉……老妈,今天的河粉还有吗?……没了?好吧……抱歉啊,杨叔,今天没河粉了,米粉可以吗?”
……
越接近中午,客人就越多,林子辰这个小老板时常要担任服务员的工作,来吃饭的大多是熟人,他们认出林子辰之后都很热情。
林子辰来回奔走,好久没有这么忙碌了。
幸好家里的饭店很忙,不然林子辰又会胡思乱想。有时候把自己忙成一条狗也不是不行,至少知道自己有事可做,没有被这个世界抛弃。
在家当小老板管饭店的生活挺好的,就目前而言,林子辰很满意,还可以和熟人聊聊天,自由得很。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五天,林子辰觉得自己应该是可以接受这样的生活的。他越来越有理由相信,每个人曾经都有凌云壮志,但是最终功成名就者寥寥无几,大概都是因为和他现在一样,开始接受平凡的生活了吧。
坐在柜台前想着,突然有个人影挡住了光线,林子辰抬头看去,一个年轻的姑娘正站在面前看着他。
“咳咳,靓女几个人啊?想吃点什么?”
林子辰很快投入到工作状态,挂上职业微笑,问道。
“子辰哥,你怎么都不记得我了?”
对方用非常不满且娇柔的声音说道,甚至还鼓了鼓腮帮子。
“你是……”
林子辰打量着这个女孩子,脑海里快速翻阅有关她的记忆,好家伙,完全想不起来。
这个女孩看起来很年轻,顶多二十岁,跟林子辰差了半轮,而林子辰自打上了大学之后就很少回家了,对这边的一些人根本记不得。特别是一些曾经很年轻的人,过了这么多年,样子都变得认不出来了。
“你看,完全不记得。”
对方很无语,抱着胸,一副不满的样子。
“还请明示?”
“我啊,周晓鱼,你忘了吗?我读初中的时候你还教我打篮球呢。”
周晓鱼!
这个名字让林子辰的思绪跳动了一下,还记得那时候自己读高二,而周晓鱼读初一,高中部的人跑去初中部打球并不少见,只是在篮球场上遇到一个性格开朗、拥有社交牛逼症的女初中生并不容易。
高中的林子辰就已经很高了,站在人群里面非常抢眼,所以也很快吸引了周晓鱼的目光。
二人一来二去就熟了,又因为两家距离不远,很快就发展成了好朋友,只不过后来林子辰上了大学,二人就很少联系了。
“想起来了吗?”周晓鱼歪着头问。
“嗯,想起来了。”林子辰点点头,想了想,感觉这么回答不行,便笑了笑,道,“我当然记得你,只不过这几年你长大了,变得这么漂亮,我都认不出来了。”
“呵呵,我看你就是忘了。”
周晓鱼表面上装作生气,实际上心里还是很乐意被林子辰夸的。
“咳咳,你找我有什么事吗?打球可不行啊,我这几年都没怎么运动过了。”林子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