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那贼人未跑远?”林雨田神情兴奋,小跑了过来。
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了过去,三人并未发现什么身穿黑衣或是黑布蒙面的所谓“贼人”,而是见到了另一番景象……
一群小贩模样打扮的人从街角转了出来,肩上都扛着或大或小的扁担,行色匆匆地往镇上最大的食材集市走去,在路上的他们一言不发,眼光麻木,可能是由于长年累月走着相同的路,他们中的很多人一直低着头,把帽沿压得低低的,连路都懒得看一眼……
“凌晨的小城,有着与白天完全不同的样子,像是另一个世界,”周正看着窗外,随手就把手枪收了起来,插进牛皮枪套中,说道,“那么早就已然为生计操劳了,着实可怜!”
“哈哈哈……”廖欢突然大笑起来,看着周正,嘲讽着说道,“看你周大长官说的?你不想想,人家此时才上班,你却还未下班,到底谁可怜?你不下班,我们也没下班,所以我最‘可怜’……”
“是喔,你不说,还真没觉着周队的工作是连轴转的,就像那部廖欢刚修好的机器,日以继夜地工作着……”林雨田说道,“但也不全然这样,我们周长官吃的公家饭,只要把班上完了,自然有得吃,但窗外的这些人,怕是没这个福份了,早早地上了班,也不见得能一家人吃得饱。”
……
黑夜很快就过去了,第二天的太阳升了起来,林雨田煮了杯黑咖啡,坐在窗边慢慢地喝着,阳光照在他的身上,一股暖洋洋的气息顿时流进了他的身体,不知不觉中他睡着了……
“叮!叮!叮!”电话铃响了起来,惊醒了林雨田的白日美梦。
由于昨晚的确入睡太晚,加之发生的入室的盗案,把周正兴奋了一整晚,难以入眠,此时一脸惺忪的他懒洋洋地走了过去,接了电话,转回来说道:“真如林专家所言,在离这两公里的顺发旅馆门口的垃圾桶边上找到廖欢的皮衣了。”
“真是我的皮衣?我就知道它舍不得离开我,将陪我一生一世。”廖欢高兴地叫出了平时少有的男高音,“快快要回来!!”
“那还能有假,这年头,有谁随便能穿得起皮衣的?有了皮衣,又有谁舍得随便丢弃的!”周正说道。
“可能要让你失望了,亲爱的廖专家,”林雨田慢慢说道,“周正说的是垃圾桶边上,所以我可以想象,某个流浪汉已经穿上你心爱的皮衣许久了,还你?你也不敢要了不是?”
廖欢听罢,脸上的喜悦之情顿时消失殆尽,转身向窗外做出祈祷的姿势,口中默默念道:“神啊,神啊,请救救那离家的孩子,我的皮衣……神啊神……”
过了一会,一个中年的巡警敲响了幸福公寓房间的门,拿着一件脏兮兮的皮衣走了进来。
“长官,这是您丢失的皮衣么?”来人问了周正一句。
“啊,我的天,”廖欢一看,飞奔了过去,“我的全部家当,被谁糟蹋成这副模样了?!”
从门外伸出一个陌生人的脑袋,笑眯眯地望着廖欢,就是不说话。脸上、身上脏兮兮的,一股汗臭味从门口扑面而来……
廖欢走前一看,竞是一个满嘴黑牙的流浪汉,林雨田说得没错,这人想必就是皮衣的新主人了。
“长官,不是我让他来的,这家伙不死心,硬说是别人不要的,他一定要跟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