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哥想起什么,道:“阿瘦是的。”
阿瘦?
陆拙环视一周,任他绞尽脑汁也找不出对号入座之人。
强哥见状小声解释道:“阿瘦就是秃胖,他高中三年体重都没能破百,外号阿瘦。别看他口无遮拦,也就是过过嘴瘾动动手脚,身体纯洁至今。”言毕,他望着还算气定神闲的陆拙,觉得自己有必要问点什么,道:“朋友,你是做什么的?”
这秃胖的前半生蛮是坎坷,估计是限于颜值,所以才能守身如玉吧。
可惜陆拙根本不会同情,他时刻注意场间事态,连声说道:“不要多问。我拖住她,你把秃胖扛回来,放点血救急!”
“朋友...”
“还废什么话,赶紧的!”陆拙有点心神不稳。你不能干脆点吗?
“他挂在树上。”强哥指着正前方,差点哭出来。
“这里哪来的树...还真有棵树啊。”
陆拙抬头,只见正前方一株古木耸立,枯枝败叶生机寥寥。
甫一入眼便觉阴气袭人,绝非善物。
秃胖悬挂枝头,身上裹着一层白丝,严严实实。已是出气多,进气少的模样。
陆拙眼角直跳,缠在秃胖身上的,是明晃晃的蛛丝!这得多大个头地蜘蛛,吐出的丝竟能把一个成年人缠住?
陆拙心里有点慌,不过嘴还是那么欠,“等过了今晚,你们这福山北路捡尸队,改名叫挺尸队吧!”
江城十月的晚风,吹在身上凉飕飕的。枫树社区的陆拙和福山北路的王强,却身体发热!一个身不由己,一个情难自制。
体格肥硕的秃胖早已身如槁木,终于称心如意的上了天!这位久经考验的、忠诚的捡尸小弟,只余音容笑貌,浮现眼前。
接二连三的变故让王强精神麻木,亲眼目睹此等惊奇怪状,也只是扯扯嘴角,以示情绪稳定。
邹歌舔着樱红色的唇,那里好似能渗出鲜血来,饶有兴趣的盯着陆拙,浅笑道:“春宵一刻值千金,如此良夜,莫要辜负自己这一身旺盛血气。”
陆拙标志性的虚着眼,沉声道:“萍水相逢一场,何必赶尽杀绝?”
他左臂上抬,横肘拦在胸前,右手藏在腰下,手上抓着三五个钢镚,却不知作何用途。身体随着呼吸有韵律的起伏。
陆拙口中犹自扯着闲篇,“你是个好人,但我对你没有感觉。”
邹歌的声音已经分不清是低沉的笑还是尖厉的叫,“男人都一个德性,得陇望蜀是心里的,得寸进尺才是手上的...”
还有完没完?既然是个弃妇就不要执迷不悟的沉溺爱情啊!
陆拙身体弹射而出。茫茫雾气被犁出一条通道,他眨眼间出现在邹歌身前,举拳下砸!
女白领动作更快,伸手硬生生摁住陆拙的拳,手臂一屈一伸,直接翻掌反拍回来。
登时,去势汹汹的陆拙如遭重击,马不停蹄的摔回来。
未等他落地,邹歌小腿一绷,立时追上陆拙。
两道身影,在低空中来回交错、分开、又重叠、再错开。叫人目不暇接。
白雾一闪,陆拙正脸朝地摔下,囫囵摔过两圈,趴在地上哀号。
陆拙捂着腹部,弓起的身体像正在经受油爆的活虾,高频率的抽搐不停,“拉我一把!闪到腰...”
王强瞧着陆拙,此刻他人字拖丢了一只,灰大褂少了半截袖管,只有大裤衩侥幸逃过一劫。
对面,邹歌不急不缓的走过来。
王强不做他想,双膝跪地,双手合十,态度恭敬,苦道:“姐姐,这事和我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