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烨站在屋内,看向摩托车队的方向。
虽然隔着墙什么也看不到,但他却仿佛看见了摩托车队的人,在杀完活尸后又狞笑着杀向幸存者的画面。
足足十秒后,他才吐出一口气,闭上眼自言自语道:
“我不是救世主,我也不是执法者。我只是个同样对同类拔刀的普通人。”
“末世自有其秩序,邻居屯粮我屯枪,邻居就是我粮仓。这话,有人说得,自然就有人做得。”
“虽然,枪会走火,还会炸膛。但可惜,那人不是我。”
王烨睁开眼,放弃了跑去杀光摩托车队这群反社会分子的危险想法。
一来,这是不自量力二来,会耽搁回家的时间。
除非麻烦上门,否则他不会主动惹麻烦。
天大地大,回家最大。
不过现在,捡装备可以是最大。
三个人里,当先那人拿的是钉锤,黑衣男拿的是插在管里的剔骨刀,最后那人拿的是插在管里的杀猪刀。
管里灌了沙子,然后将武器插上去后牢牢扎紧,虽是自制的武器,但手感其实还蛮不错。
就是王烨不会长柄武器,拿来打不懂得躲闪的活尸还将就,打活人就有点手生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都是好武器,可以把晾衣叉淘汰了。
晾衣叉虽然是不锈钢材质的,但里面中空,已经被血衣活尸打弯了。虽然王烨后面将其掰直,但毕竟不复从前。而且其手感,也不如略带弹性的管好。
将水果刀插回右腿刀鞘,再将钉锤放到左侧的书包侧边袋里,然后又去厨房里拿了把比较狭长的剁肉刀。
其实他书包副袋里还放的有两把菜刀,但之前他骑自行车,拿着菜刀很不方便,就只能一直扔书包里了。
而且用菜刀切菜还好,拿来砍人就很别扭,容易抓不住脱手飞出,还不如水果刀实用呢。
想到这,他干脆将那两菜刀从书包里取出来丢掉,把剁肉刀用洗脸帕包住后丢进书包副袋。
然后他从地上之前被黑衣男慌忙下乱甩一通的杂物里找到水果刀并非是带刀鞘的水果刀,而是折叠的那种。
将折叠水果刀揣进裤兜,王烨继续扒拉三人的装备。
套在腿上的防具他没要,嫌弃影响灵活。但是把教科书卷起来套在手臂上的简易防具,他则是毫不客气地拿来套上,裹在外套里。
至于头盔,他选的是最先被他突击杀死那人的头盔死的最快,也最干净,没有乱吐血喷血之类,擦一下就能继续用。
再将随身携带的现金与零食拿走,这几人便再也没用了。
不,还有最后一个作用。
王烨将三人尸体都搬到了佛堂门前,摆放成了跪地磕头的姿势。
“虽然你们生前不是个体面人,但死后也还是能体面体面。”
重新洗手并换了新手套后,王烨背起书包,拾起两把长柄武器,开门大摇大摆地走了出去。
远处,摩托车队那只剩十来人留在摩托车附近,其他人则是分散着去杀幸存者去了。
而王烨这边,或许是因为已经有三个人过来,并没有别的人往这边走,留守的人也没有特别在意这边。
见状,王烨甚至下意识地浮起冲过去杀掉留守那十来人的危险想法。
很危险,真的很危险,绝对是尸蛊在影响我!
王烨甩了甩头,不再想那些杂七杂八的念头,翻出院墙,顺顺利利地来到院门口的两辆摩托车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