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迎接即将到来的集市,白岚部也开始铆足了劲准备货物。
这些货物有竹子编的箩,有兽皮制作的衣服,有熏好的干肉,有切碎煮熟的棕榈芯还有泛着光泽的陶器。
今天是泰第一次独立烧制陶器,痴在一边边看边学,两个人都非常投入,脸都被熏的黑漆漆的。
白岚跟在砍棕榈树的族人后面捡一些又肥又大的白虫子,这是生活在棕榈树上的红象虫幼体,又叫做西米蛆。
野人们从来不排斥吃虫子,他们发现这种虫子后,就丢进嘴里,咔吧一声爆出一嘴浓浆。
在白岚表现出对这些虫子的兴趣后,野人们就放弃了这一饱口福的机会,每发现一只,就放到身边的罐子里,等一天的劳累之后,就把罐子送到族长的手上。
他们真的是一群很质朴的人。
不过,族人对族长的关爱,虽然让白岚很感动,但是无疑是少了很多乐趣。
白岚的乐趣是虫子还是自己找的吃得香。
在大家都不要的垃圾里翻翻找找,突然滚出一只肥的乱滚的虫子,那种感觉就像是在垃圾堆里翻到了金子。
将十几斤肥胖的虫子清洗干净后,白岚就找来一口陶锅,将野猪身上那花白的脂肪切下来,熬制猪油。
被炼制过几次的油渣会被放到棕榈芯中一起煮,这样的棕榈芯是族人最喜欢的主食,大家都喜欢在吃棕榈芯的时候,突然嚼到一口油香的那种满足。
白岚也很喜欢吃,这种感觉就像是吃妈妈煮的甜白菜。
要是有盐就好了。
白岚想盐吃想的淌口水,为了补充盐分,他不得不硬着头皮喝动物血。
一口猪血灌下去,白岚快活地咧开血盆大口,龇牙咧嘴地怀疑自己是不是穿越到范海辛的世界里去了。
而熬制的滚热的猪油,就是油炸这些西米虫最好的烹饪材料。
被炸的金黄的西米虫用筷子捞出来,放在盘子里晾凉,那种蛋白质的香味自然而然就透了出来,那嘎嘣脆的口感,一口下去,就是满嘴的蛋白质焦香。
闲不下来的白岚还喜欢喝茶,他喜欢尝试将一切看起来像是茶的东西放在陶罐里煮,有几次煮了些不干不净的东西,他整个人都拉肚子拉得脱形。
还好泰带回了几只活的小猪佩奇。
白岚每发现一种新的茶就给佩奇喂上一点,一般佩奇吃下去还能活蹦乱跳的东西人吃了也没事。
不过,小猪佩奇还是被他用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植物喂死了几只。
毕竟,丛林的植物那么多,他不认识的占据了99。
白岚用手戳了戳已经死的硬挺的佩奇,一边感念它为科学献身的壮举,一边感叹尝百草的神农氏从事的是个危险度很高的工作啊。
煮上一锅金樱子茶,摇着一把白岚氏产蒲扇,再吃上一口嘎嘣脆的蛋白质虫子,巡视巡视他的养鸡场、养猪场、养虎场,颇有一种地主家游手好闲的傻儿子的感觉。
老虎这东西,不像猪和鸡好养,这东西傲气的很,被关在笼子里就整夜整夜地嚎,那么小的家伙,能嚎上三天三夜,硬生生把自己给嚎硬挺了。
白岚摸了摸这只亚成年虎硬挺的身体,一边有叹息一边摸了摸身上穿的毛都快掉光的老狼皮。
小狼也很傲气,看见白岚来,就对他龇牙咧嘴,白岚拿出一颗肉虫子,那湿漉漉的鼻子就不情不自禁地颤动着,一把叼走白岚手中的虫子囫囵吞了下来。
一吃完就立刻就像渣男一样拔吊无情,继续对着白岚龇牙咧嘴。
白岚揪起它的后脖颈子,抽的这头白眼狼汪汪大哭,最后委屈地躲到洞里去,不敢露头。
狼和人类一样,是群居动物,有严格的社会等级,白岚需要做的,只有胡萝卜加大棒,让它认清这里谁才是老大,或许,这些小狼经过漫长的驯化后,将会演化成成为人类生产生活的好帮手、好朋友。
虎就不行了,这种独居动物几乎没有臣服的基因,白岚想要驯服一头虎,算了吧,他没这个本事。
这些小虎失去了妈妈,白岚看它们实在可怜,才央求族人饶了它们一条命,只是养着,压根就没有尝试驯服它们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