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酋长昨天晚上死了,他的儿子们都想做酋长,老部落乱了!”
抓小鬼回来的痴回来了如是说。
白岚正在炖一大瓮野菜汤,这些野菜是早上泰去摘回来的,他打算生吃,结果都被白岚拿过来一块儿炖了。
野人们围在一起喝着野菜汤,他们似乎并没有发现少了二号。
痴将抓到的小鬼绑在树上后。
将那块写着2的木牌交还给白岚,说道,“二号投靠了车安,是酋长的三儿子,二号还说他不叫二号,说自己叫介子!”
“你回老部落了?这些人,不会是从老部落抓回来的吧!”
“喝了我的水,就是我的人,逃不掉的!”
“老部落的人没拦着你!”
“男人们都在忙着杀来杀去,女人们拦我,被我一起抓了回来!”
树林那边的灌木丛里,女野人们被一根长木串在一起,她们的手脚都被捆在长木上。
大致有十人。
白岚在自己的心里给痴竖起了大拇指壮哉,猛士,干的漂亮。
白岚端起那一大盆绿色的野菜汤。
安慰自己,绿色健康,然后一口气给灌进了胃里。
部落少盐,不然的话还是挺好吃的。
有瓮的话,白岚部就多出了煮和炖两种烹饪方式,而这两种烹饪方式让他们可以利用的食材多了起来。
瓮除了可以炖野菜,还可以炖棕榈树芯。
这种雨林中生长的树到处都是,它靠一己之力养活了象群和野猪。
泰砍倒了一颗棕榈树,露出了白白的棕榈树芯。
白岚拽下一片,放进了嘴里,口感很脆,味道很像竹笋。
看着白岚捧着一小节棕榈树芯当做水果啃。
泰忍不住问道,“这种树可以吃?”
“高档食材啊!”
法国人把棕榈芯用于他们引以为傲的顶级菜肴。
如果白岚前世是个法国厨子,现在应该已经整出了一盘法氏沙拉。
这东西不仅口感不错,还富含营养。
不仅仅是棕榈树芯,它的根也是可以食用的。
印度三哥在街头经常卖一种根菜,被称呼为印度版的切糕,一片折合成人民币大约两元,可以说是非常昂贵了。
要知道一颗根菜,可以切成几百片上千片。
狡猾的欧洲人初次见到这种神奇的根菜立刻感受到了它的价值,但是无论他怎么打听,忠厚老实地三哥就是不说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哄骗他们说,这是一种超级萝卜。
可怜的欧洲殖民强盗花了几个世纪去寻找这种超级萝卜,最后借助基因技术才最终发现印度人街头卖的大萝卜是一整颗棕榈树根。
一族之长,无疑是部落中最聪明的人。
白岚开了头,剩下的人有样学样,到处去找棕榈树,砍倒它,取出树芯来吃。
棕榈芯可以生吃,最好还是稍微放点盐腌制,炖一炖,不然的话老是生吃胃受不了。
整颗的棕榈树芯被切碎,装进瓮里,一些边角料就被其他族人拿走当做零食给嚼了。
不需要炖的太烂,稍微软和一点就可以下肚。
啃着棕榈芯的野人们又眼巴巴地看着白岚他们用瓮炖着棕榈芯。
大家都想要陶器。
陶器只有白岚部有,这算是白岚部在科技上的竞争力。
可是白岚没有心思给大家烧陶,他敲起了棒子,很快召集了十二个人,开始布置一天的事宜。
“我们要做的事很多,可是能直接听从我们做事的人太少了!”
“我要求你们,每个人从部落中寻找五个下属,找到五个人后,就回来见我!”
他将那块写着2的木牌递给泰,“谨慎些,这次不能再出错了!”
泰拿了木牌,点了点头。
有了介子的教训后,白岚就仔细留意部落中的其他人,看一看能否再找到一个聪明人。
没有,没有,再三确认没有。
大家的智商都处于同一水平线瓷笨瓷笨的。
大约一刻钟,四号就率先回来了,他的身后跟着5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