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离贴了假的胡子贴,带了一顶几年前林鹿爬山时买的黑色遮阳帽。
陆离坐在林鹿对面,老气横秋地拿根吸管当烟抽,冲林鹿挥挥手,“嘿,兄弟,聊聊!”
林鹿没有反应,陆离生气地弹了林鹿一个脑瓜崩,“不许乱想,好好创作。”
林鹿回过神,尴尬地恨不得将头埋进电脑里,心里嘀咕一句:“真是个妖精啊!”
“怎么样,有感觉吗?”
林鹿脱口而出,“有,当然有感觉。”
陆离催促道:“那你还愣着,赶紧写啊。”
“啊!”
林鹿反应过来,“你指的这个?”
“你想的那个?”
陆离随即羞红脸,从桌子下面踢了林鹿一脚,“你去死吧。”
陆离慌忙跑回了屋,林鹿揉揉大腿,这一脚再稍微偏离,林鹿估计废了。
林鹿依依不舍,差点没忍住开口挽留,“要不再坐一会。”
陆离再出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只拖鞋,林鹿立刻聚精会神地假装敲键盘,“大仙,今天你要是写不出让我满意的剧本,它就是你的下场。”
陆离拿拖鞋直接拍扁了桌子上的空盒旺仔牛奶。
林鹿硬着头皮赔笑道:“马上,马上!”
林鹿犹豫了下,在电脑屏幕上敲下了十年生死两茫茫的标题。
“三儿,兄弟要拿你开刀了!”
林鹿借用了石岸那天写请帖哭泣的经历,又根据自己的构思编了一个凄美的桥段。
那天你买了一大箱啤酒,独自一个人,等到林鹿找到你的时候,你已经爬不起来,你哭着喊着我的名字,求我别离开你。你不知道,我就站在你旁边,静静地看着,我想跑过去抱住你,求你别再喝了,可我不能。
自从我离开你后,你过着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啊,每天以酒代饭,也不工作了,家也不回。
你生日。你的哥们为你庆祝。其实我知道,他们是要让你把我忘了。最后,你醉了。你跑到一边“砰”的一声把手中的酒瓶子摔在地上,跪倒在地轻轻地喊我的名字。
林鹿走到你身边,扶起你,他在你耳边说了句话。我知道他说什么,他说让你忘了我。你却把他一把推开,然后一路狂奔。我急了,忙跟着你跑。你跑累了,埋着头坐在路边,我知道你在哭。我不敢走近你,远远地在你身后站着。
后来你离开了这座城市,去了一家新的公司任职,你的才能和谈吐受到老板的赏识,你的业绩直线上升。你的工作稳定了,可为什么还不找个女朋友呢?你不小了。
终于,你公司一个爱慕你的女孩向你表白了。你犹豫了好一阵才答应她,我笑了,可我的心为什么那么痛呢?我不是一个好女孩,我太自私了。
那女孩不错,很温柔,不像我那么蛮横,她懂得照顾你,而我总是你照顾着。
你终于要结婚了,在写请柬时,我就站在你身边,看着你写的字我哭了。你把新娘的名字都写成了我的名字。当写到第三十张时你才停下笔,才发现自己写错了。你扔下笔,托着头轻轻地喊着我的名字。“我就在你的身边啊……”。我向你喊着。可你听不到,我知道你不会听到的。就像我这些年跟在你身后而你总看不到我一样。
但我不会后悔,就算回到从前,那辆急速而来的小车快撞到你时,我还是会奋不顾身的推开你。
你要结婚了,我也得走了,我走到你身边,想在你额头印个吻,你就这样,穿过我的身体,但是我已经很满足,就当做是一个拥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