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灯时分,凌如玉醒了。大抵是昨天,去苦禅寺那一遭,淋了雨,又吃了颗毒药,人太过疲乏,洗完澡后,似睡非睡,迷迷糊糊间,睡了差不多一整天。
中途,叶轻眉来过几次,摸摸他额头,看他是不是发烧。摸他额头不烫,叶轻眉才放心离去。
对这,凌如玉心头颇为温暖感动。
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有个女子如此细致地照顾自己。
凌如玉起床,候在门外的丫环听到响动,就进来了。
衣架上,挂着一套崭新的玉白色、绣有青竹的男式锦衫,旁边放了一双金线滚边的白底皮靴。
靠墙书案上摆了一盘衣服配饰,有腰带,玉佩。
“公子,奴家来为你更衣梳妆。”丫环道。
那丫环有一双巧手,将凌如玉漆黑如墨的长发,用一支白玉簪挽起,让他那张俏脸更显俊美。
再穿上那套玉白锦袍,系上一条朱红三镶白玉腰带,腰间挂一翠色玉佩。凌如玉整个人更显风流倜傥。
丫环说:“这些都是大小姐精心挑选的。公子穿着太好看了。”
听得门外有姑娘在说:“公子真有才,一句诗将我姐妹俩的身价都快捧上天了。”
那是春荷姑娘的声音。声到人到,叶轻眉领着春荷、秋漓二位美人走进屋来,乍看到一身白衣的凌如玉,上下细细打量一番,啧啧赞道:“真是公子人如玉,陌上世无双。”
“哪里,哪里,人靠衣装嘛!大小姐有心了。”凌如玉谦虚道。
“公子,移步去吃饭吧。今儿,我特意带着春荷、秋漓两位来陪你喝酒,让她们好好感谢您。”叶轻眉拉着凌如玉往外走。
“何谢之有?”凌如玉问。
“一会喝酒,再与你细说。”叶轻眉浅笑吟吟,颇有几分妩媚。
走过一道廊桥,便到了花厅。花厅门口,有个女子正在那等候。叶轻眉告诉凌如玉,“这是我们的二当家,阿姝姑娘。她也来作陪。”
阿姝长得圆润甜美,见到凌如玉粲然一笑,躬身失礼,一看就是个八面玲珑的人儿。
偶地神啦!这顿酒,醉美四金钗都来,我凌如玉何德何能,有此艳福?如果那花和尚虚渡大师在就好了。这一拖四,有点应付不来一拖二嘛,还能游刃有余。
凌如玉在心里偷笑,脸上却一本正经的样子,开口问那春荷、秋漓:“今晚,你们都不用去前院,哄哄那帮土豪公子哥?”
春荷心直口快,娇滴滴道:“得公子金句夸赞。昨儿一宿,我把这一个月的钱都挣了。今晚,咱都是你的人。”
“哇塞!那你昨晚是上了多少张床?”凌如玉打趣道。
“公子,你想歪了。”叶轻眉笑道,“我们这头牌红人是只卖艺,轻易不卖身。
你那诗往门口一挂,现在听春荷、秋漓单独唱支小曲,不陪酒,都是百两黄金起价。还有不少恩客抢着预约排队。”
说着,叶轻眉举杯,“姐妹们,我们敬如玉公子一杯。”
四朵风情各异的大花轮流敬凌如玉,当真是众星捧月,好生惬意。还是老爹说得好,“识尽女人百媚图,万花丛中不迷路”。面对四个各有独特韵味的大美女,今晚的凌如玉要努力做到酒可以喝醉,但人绝不迷路。
轮到秋漓敬酒时,她挨在凌如玉身侧,柔柔弱弱地说:“公子,小女子还有一事相求呢。不知当讲不当讲。”
“讲啊。”
“你那诗里有吟潮生,很多恩客让我们唱小曲时,都说就唱那什么潮生吧。
他们大概以为,潮生是一首词曲名。可我们没有叫什么潮生的歌啊。所以,还得请公子帮我们填首歌词。”秋漓说话甜甜糯糯的,甚是悦耳中听。莫说填词一件事,就是一百件事,凌如玉也会答应。
“我以为多大的事呢。填词作赋,我在行。不过呢”凌如玉想起来,答应过虚渡大师那花和尚,要忽悠几个姑娘上山去。
另外,那蒙面人也知道这事,不带姑娘往山上走一遭,怕是会引他怀疑。
如此看来,还必须带姑娘去那苦禅寺,上次香。
“不过什么?”秋漓问。
“不过填词这事需要灵感啊。”
春荷使劲挺了挺她那饱满的胸脯,花枝乱颤地说:“找灵感,好啊。我们姐妹都是,春色满园关不住,欢迎公子找灵感。”
凌如玉懂那话意思,心里暗道,“有机会,咱就到你们那满园春色中好好逛一逛,找点灵感”,嘴上却说:“呓,正好,已经阳春三月了。
到时各位姐姐陪我游山玩水,赏赏山野春光,这灵感自然就来了。”他想着,正好以此理由,带春荷等几个姑娘到苦禅寺,给那猫在地洞的虚渡大师解解闷、泄泄火。
“这好办,改天一起去郊游踏青。”叶轻眉又在凌如玉耳边,低声道:“你怕是个不解风情的榆木疙瘩。我们这姑娘的满园春色,难道不如山野风光,更让你有灵感?”
凌如玉心里说,这特么当然知道,表面上却煞有介事地说:“古人云: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寄情山水是我们文人的情怀!情怀,懂吗?”
其实,沉迷酒色,才是文人的情怀!但这真话,凌如玉是不会说出来的,怕被天下文人士子暴揍一顿。
这边厢,凌如玉正和四大美女推杯换盏找灵感,找得不亦乐乎。
一个丫环急匆匆跑进来,“大小姐,二小姐,睿王府的明焘世子来了,在赏花厅吵着非要见秋漓姑娘。”
明焘世子,在京城可是有名的纨绔子弟班头。他爹是乾宗皇帝的亲弟弟明睿,早年封为睿王。
但明睿跟着乾宗御驾亲征时,为了保护乾宗,替他挡下一支暗箭流矢,洞穿左胸,当场就死翘翘啦,留下明焘这个独苗儿子。
明睿死时,才不到三十岁。他只有一房正妃朵兰。
朵兰父亲是北狄八部首领托雷。在平定北狄其余十部叛乱时,托雷坚决拥护乾宗,出了大力。
北狄被平定后,托雷顺理成章当上了北狄王,被称为“草原雄狮”。让来自草原的北狄王女儿年纪轻轻守活寡,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后来,在皇帝恩准下,朵兰下嫁给富商沈万金,两人育有一个女儿。
朵兰毕竟当过睿王妃,又是北狄王的女儿,在北狄草原和龙羲朝廷,人脉很广,认识各路手中握有实权的达官贵人。
靠着这层关系,原本仅做珠宝的沈万金,开始涉猎皮毛、茶叶、铁器、马匹等各种生意,把沈家生意从东海岸做到了北境线,短短几年时间,就成了龙羲帝国传说中的“首富”。
朵兰下嫁后,自然不得保有睿王妃名号,算是从睿王府彻底离开了,留下明焘这个独苗世子继承睿王府所有家业。
小时候,明焘一直跟在母亲朵兰身边,住在沈万金那不输睿王府豪华的“万金庄”。
过了十六岁,明焘就回到睿王府,继承家业。但他经常两边跑。睿王府对他来说,就是个惹事闯祸后躲避母亲责骂的避风港。
因为明焘亲爹在战场上对皇帝有舍身救命之恩。出于这份感激,乾宗对明焘这个侄子,也格外关爱,时不时召他进宫玩耍,还频频赏赐金银财宝,对他的惹是生非,也是一笑置之。
清楚明焘跟皇帝这般亲近,后爹沈万金对这儿子更是视若己出,疼爱有加,十分娇纵,经常背着夫人,给他大把大把塞金票,还帮忙背锅扛雷擦屁股。
大伯是皇帝,外公是北狄王,后爹是首富,自己将来还要晋封为睿王爷。这样的世家子,不当纨绔班头,谁能当班头?
不过,因为母亲家教甚严,纨绔班头明焘虽然时常搞得京城各条街巷鸡飞狗跳,但从不干伤天害理的事。属于典型的“小祸不断,大祸没有”。这也是他一直得皇帝乾宗喜爱的缘故。
在翰林院时,凌如玉虽然没跟纨绔班头明焘打过照面,但也听过不少有关他的狗血传闻。比如他花千两银子买某家闺秀一条贴身衣裤,然后挂在自个坐的马车上,跟人吹嘘昨晚他跟那闺秀在马车上狠狠地震了一把。
这么一搞,有段时间,弄得很多姑娘家都不敢把衣服晾在户外,生怕一些阿猫阿狗偷去卖给世子。
“你跟世子说,秋漓今天来了月事,不方便。”叶轻眉道。
“这理由,我说过一遍了。世子不乐意,说只见见,又不亲亲。他还抬了两大箱金元宝。说如果见不到秋漓,他就要用金元宝砸场子。”丫环道。
凌如玉一听,道“去吧,去吧,有金元宝,为啥不去?”
秋漓噘起嘴,嗤之以鼻道:“谁稀罕那个铁憨憨的元宝哦。”
看来,秋漓是不愿搭理世子殿下。
阿姝站起来说:“明焘世子人不坏,是个活宝,在我们醉美苑花了不少钱,是我们的头等贵客。不能得罪他,待我去会会他。实在不行,秋漓啊,你出来和他打个照面。不然,他那犟脾气一上来,肯定要闹腾的。”
“好吧。”秋漓应道。
明焘世子坐在二楼的天字号贵宾席。赏花厅的舞台上,一个妙龄女子正唱着“蝶恋花”。明焘翘着二郎腿,气鼓鼓地坐在红木靠椅上。那圆滚滚的身子和圆滚滚的脑袋,看起来十分地憨态可掬。身边站着四个家奴。
其中一个身形精瘦,个不高,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左手始终按在腰间的佩剑上。这明眼人一看,就是个练家子,是明焘世子的贴身保镖。
“哎吆,世子殿下,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阿姝一入贵宾席,柔声唤道,一脸的柔情蜜意地朝世子扑过去。
明焘抬起脚,抵在阿姝的腰腹上,气哼哼地说:“秋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