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东旭那一棒,看似非常狠,一下就把脑袋打出血,但实际伤害并不是太大。
脑袋也就打了个一厘米左右的口子,看着吓人罢了。
下午六点左右,马国庆基本就跟没事人一样,头也不晕,还能和孩子们闹着玩,同时教他们做人做事,让他们懂事。
“老婆,把剩下那一斤肉炒了给孩子们吃。”
“我准备出去了。”
马国庆换了身衣服,毕竟一身又沾了点自己的血。
夏凝从厨房出来:“好不容易买了两斤肉,照你这个吃法,今天就得吃没了。”
马国庆笑道:“你放心,以后咱们家天天有肉吃。”
“等我回来,再给你弄点肉。”
夏凝将信将疑,但还是劝道:“出去吃饭少喝点,别又和人打架。”
“身钱够不够,不够我给你拿点。”
曾经都是他向她硬要,但现在,短短两天时间,夏凝都会主动给钱了,不得不说,这女人的心,实在是太容易暖了。
马国庆赶忙摆手:“不不不。”
“我不是给你说了吗,以后不会问你要钱了,你男人自己能赚。”
“快去做饭吧。”
说完,给孩子们打了个招呼,快步离开。
夏凝回到厨房,看着挂在那的一块猪肉,咬咬牙,切了一半。
虽然马国庆说了,以后天天能吃肉,但她也只是认为他是在安慰自己,并没有想过能过那样的生活。
现在是啥日子啊,哪有人家能天天吃肉的,就是易中海这个八级钳工,一个月九十多块钱工资,都不能天天吃肉。
南门巷子口,马国庆一个人走在漆黑的巷子里。
这里不是四合院,只是一排排普通的居民房,而且还长久失修。
他今天来,就是为了找曾经的几个狐朋狗友。
刚到家门口,就听到里面喧闹的声音。
房门没锁,直接开门走了进去。
原本正在吃着花生米,喝着小酒的三人,顿时将目光看向马国庆。
“哟,这不是我马哥嘛。”
“前天晚刚喝一晚,这就忍不住了?”
留着小平头,右脸颊有一处疤痕的刀疤吐着花生壳打趣道。
一旁的强子,胖子也都打了下招呼。
马国庆笑着走到桌前坐下:“这不是想兄弟几个了。”
“你们这不厚道啊,都一起喝着呢,也不通知我一下。”
刀疤嘴一咧:“哎呀,我们这条件也就能吃个花生米将就喝点。”
“马哥啥人啊,就一盘花生米能喝的下酒?”
强子推了推胖子,胖子双眼放光:“怎么滴马哥,准备带哥几个出去喝点?”
马国庆对于他们而言,那完全就是冤大头,傻子。
别看他们一口一个马哥叫着,其实就为了蹭吃蹭喝。
每个星期,马国庆休息都会把他们叫着去下馆子。
跟着马国庆,一个星期能吃顿肉,这日子去哪找?
马国庆笑道:“不就是一顿饭嘛,小意思。”
“不过今天来找你们,是为了正经事,可不是胡吃海喝。”
三人互视一眼,刀疤当场笑道:“马哥,您是在和我开玩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