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飞端着一杯特制的鸡尾酒在活动现场的外围走动,散散心看看风景的同时,也在等待自己的演出时刻。
在距离主会场较远的地方,一个屋檐下,一个看起来岁数和自己差不多的黑人男孩正坐在一台钢琴前弹唱着一首莫飞并每一听过的歌曲。
黑人男孩搞了个爆炸头,从他的外形以及演绎歌曲的风格可以轻易地看出,他是在模仿猫王普莱斯利。
他的歌声非常高昂清晰,嗓音也十分的好听,一手配曲也弹得完全没毛病。
莫飞总觉得,他的样子有些似曾相识。
难道是来这里的一个大咖?
介于欣赏,在黑人男孩弹唱完一曲之后,在一旁聆听多时的莫飞给他鼓了掌,并赞赏着问道:“弹得真好听,你也是这里的嘉宾吗?”
男孩摇了摇头,有些腼腆地笑道:“不,不是,我是来这里给钢琴调音的……他们没有邀请我,我只能自告奋勇地接受一份调音工作,才能进入这里。”
听到这个,莫飞眉头一皱,便开始给男孩鸣不平:“嘿,你的弹唱棒极了,简直就是顶尖水平,他们为什么不邀请你?这简直就是明珠蒙尘。”
听到莫飞这么一说,黑人男孩的眼里有了一丝光芒,但摇头笑道:“他们说我的形象有问题,太矮了,如果我向你这么高这么帅,那我肯定能来这里的……对了,你是演员吗?”
男孩此时是坐着仰望莫飞的,莫飞是那么高大,那么帅气,以至于黑人男孩以为他会是一名好莱坞影星。
莫飞摇头:“不不,我是这里的嘉宾,是斯宾塞先生邀请我来了,我叫莫飞,很高兴认识你。”
说着,莫飞伸出了一只手,主动地和对方握手。
喜爱音乐的莫飞自然也很爱才,见眼前这位看去很是亲切的黑人男孩怀才不遇,他多少觉得有些可惜。
男孩从凳子站了起来,他真的很矮,大概只到莫飞胸口那么高,却是大大方方地和莫飞握手,说道:“布鲁诺马尔斯,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原来是他!难怪有些觉得眼熟呢!
穿越一年多,莫飞对于前世的记忆已经渐渐模糊了,不过此时听到这个名字,还是让他想起了前世那个音乐天才火星哥。
看起来,眼前的火星哥应该还在怀才不遇的年纪。
于是乎,莫飞便开始发挥他“社交达人”的优势,和小火星哥畅聊了起来。
不一会儿,斯宾塞找到了这里,拍了拍莫飞的肩膀:“莫飞,你小子原来跑这来了,你的演出快到了,跟我去准备准备吧。”
莫飞点了点头,却拉住斯宾塞,跟他介绍道:“斯宾塞,这位是布鲁诺马尔斯,我刚交的朋友,他弹唱非常的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