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你每天都会去酒馆喝酒吗?”维克多问道。
斯奈尔点点头,浅笑道:
“嗯,海纳斯的麦芽酒可是一流的,真可惜你不会喝酒。”
两人就此道别,斯奈尔手持拐杖离开了报社,而维克多在和唐纳道了别之后,也出了门。
现在维克多的首要任务就是买一件像样的衣服,他虽然不在意外在形象,但是歧视的目光却着实受够了。
我要买一件高端霸气上档次,狂霸酷炫叼炸天的礼服。
不过,经斯奈尔那么一提醒,维克多觉得还是有必要去一下当地酒馆,总所周知,各色人士进出的酒馆往往是消息最灵通的地方。
叮铃叮铃——
服装店门口的门铃在维克多的推动下发出清脆的响声。
奥卡西的服装店和地球上的差不多,一排排衣服整齐的陈列在玻璃柜台前,是典型的维多利亚式的服装,男的以高礼帽,燕尾服或者是蒸汽赛博朋克为主;而女的则是大摆,细腰,塑胸和高帽的贵妇范为主。
进门,老板是一位带着单眼镜片的胖子,他正在桌子上翻开着今天的现金流水。
见到维克多进门,老板一脸谄媚的站了起来,但当清楚的看清他的服装之后,脸一下子就拉了下来。
真实!
维克多真的想像百万英镑里面的主人公一样,拿出百万英镑,把钱一下又一下的打在老板的脸上,然后,一脸傲气的说,请找钱。
哎,可惜,人生如戏!
“请问要一点什么?”老板一脸冷冷的说道。
维克多冷笑一声,从口袋里拿出自己的全部家当600磅,说道:
“买衣服!”
老板看到钱后,脸色才微微有点缓和,但他带维克多去的是廉价区,看上去和隔壁奢侈区的就不是一个等级,虽然这正和他意,但总感觉有点恼火。
老板也没有过多的介绍,只是让维克多自己挑。
啧啧啧,这可就伤脑筋了,维克多是典型的搭配白痴,在大学期间,他就曾穿着红色的短袖,绿色的短裤走在大街上,这可着实让他出了名,虽然那件套装在他看来至今仍旧适合。
正烦恼之际,他突然想起了卷福饰演的福尔摩斯。
对啊,就按照他那个形象来就行了。
黑色高礼帽,白色衬衣,黑色领结,黑色大衣.....
一套下来总共300磅,这着实让维克多很心痛,他在挑衣服的时候,有点报复性消费了,所有东西里最贵的还是皮鞋,不是九磅十五便士,而是120磅,这还是中等的了,其他的都是廉价区的。
顺便一说,他还买了一个手杖,黑色檀木,铁芯制的,重量中等,买的时候有考虑到防身,但是还是要攒钱买手枪,价格也仅次于皮鞋和大衣的价格,50磅。
管他的,起码现在像个正常人了。维克多自我安慰道。
现在整个人也如同元旦清早换一条新内裤一般清爽!
走出服装店,维克多准备顺手扔掉原来的服装,但是,衣服准备从手中滑落之际,他还是收回了。
“留着做纪念吧!”维克多低声笑到。
下一站,找一个酒馆打探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