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恢满面堆笑:“回殿下,这是藕粉羹。一般二十斤藕产一斤粉,南方豪族家常吃,只是做的没有这样白,磨得没这样细。沈家用的是吴兴产的一种雪藕,白如凝脂,细腻如膏。但产量有限,因此价值斗金,寻常人家吃不到,专供皇室。”
元澈走向前,用勺子舀了一下粉羹,似是不经意问了一句:“沈家和陆家走的近?”
“哦,这奴婢不知。”周恢刚答完,方意会主上的意思,忙补充道,“沈家所在的吴兴离吴王长女会稽郡主的汤沐邑颇近。听厨子说,两年前吴王长女去封地,途径沈家。沈家的厨头儿隔水望见了,惊为天人,便作此羹奉上。后来沈家曾一度官至度支尚书,至于沈家是不是走了这位会稽郡主的门路,这奴婢就不知道了。”
“哼。你既能和这些厨子学舌,不如再去舞姬处转转,学学吴音之妙。”元澈将周恢的一无所获讽刺了一番,之后取了书信来读。
周恢一向了解元澈的脾气,准备去舞姬处打探,赶忙告退。
元澈将几封信看过,语气中尽是鄙夷:“沈氏阿谀取容,却居要职,可见江东王气已尽。至于这会稽郡主——”后面的品评之语旋即被一声冷哼代替,元澈又颇为嫌弃地舀了一下那盏藕粉羹。
沈家人虽然谄媚奉承,但不得不承认这藕粉做的颇得会稽郡主的容貌精髓。
的确白若凝脂。
“你吃不吃?”元澈笑着看向冯让。
面对忽然转变的笑脸,冯让连忙谢辞:“殿下抬爱,末将进来时,看见那些南人送来好些鹿肉,末将给殿下烧些来,不比吃这个过瘾?”
元澈见他避祸般的神态,并不戳破,便挥了挥手:“那你去吧。鹿肉烧好先不必送到孤这里,与将士们分食即可。再传孤的令,攻城先登者、斩首三级者,皆可分得珠宝玉器。军功卓著,家中无妻者,赐舞姬成家。”
冯让虽早已见惯了自家殿下赏赐将士的慷慨,但听到此处亦不由得振奋道:“末将得令!”殿下决意要在今日攻下朱雀门了。
冯让走后,元澈又恢复了冷漠凛然的神色。现在若不攻朱雀门,就不光是灭吴首功会被外姓人拿走这么简单了。
南方世族倾巨资来走自己的门路,自己深入腹地,处于劣势,不得不点头笑纳。这些珠宝黄金、美人仆役就如同烫手的山芋。
自己若私吞,则影响士气,更为监军所忌,所以必须要散出去。
若什么都不做就分给众将士,那便会人人思归,无心打仗,毕竟财宝美女都到手了,犯不着在战场上拼命。况且若将这笔巨资收下,而不行攻城之举,传到朝廷,又会被以怎样的方式解读?长安城那帮老人精们的底色,他可清楚的很。
但若是强行攻城,结果如何,元澈实在无法保证。石头城的陆归是战局最大的变数,他要是真不顾战后清算,把脑袋别裤腰带上跟自己玩命,自己只怕要尸沉秦淮河了。
元澈解下冠带,闭目凝思,若不是那几个世族下了血本往自己军营里送东西,他真怀疑此番亦是由那个人一手促成。时局如此,境况如斯,如今无论他元澈选什么,竟然都是毒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