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小区。
门被人推开,阿胜从外边走了进来,拎着几瓶啤酒。
他打开了灯,突然瞧见屋内的女人。
几秒之间,他从高度警惕到放松。
阿胜无语地扫了她一眼,“你怎么来了,不是去找老板了吗?”
女人转过脸,主动拿起一瓶啤酒,郁闷说:“老板说他今晚要一个人待着,不让我陪他。”
她喝了一口酒,埋怨说:“让你看个女人都看不好。简棠已经回了简家,任务增加了难度,老板要我在三天内办好事情。”
阿胜反驳说:“你以为是我追不上,是老板不让我追。我的女神那么娇弱,要是被吓坏了,十个我也赔不起。”
扫了眼女人的打扮,她还穿着今早简棠的衣服,跟舍不得脱掉似的。
“快点把这身衣服换下来。”阿胜忍不住说,“老板不在,你穿这身给谁看。”
女人用手拢了拢自己的头发,得意洋洋,“我穿简棠的衣服,更像她了吧。这身衣服我要保管起来,老板今天见到我,明显热情很多。”
阿胜边喝啤酒边往她身上看,扯扯嘴角,“傅珑云,你就那么喜欢老板吗?不惜成为另一个女人的影子。”
傅珑云摸着自己的脸,微微怔住。
她叫傅珑云,和阿胜一样,从小父母双亡,最初被人收养了,后来收养她的人家破产。
傅珑云歌喉好,靠卖艺谋生。
那天天黑,傅珑云被街头恶霸欺侮,就在她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那个男人出现了。
他从豪车上下来,一身华丽的西装,温柔矜贵,如救世主般来到傅珑云的世界。
他让保镖赶走了那群恶霸,救下了傅珑云,还特别体贴地用手帕为她擦干净脸颊。
傅珑云深深记得,他看清自己脸时渐渐露出的笑,是阴天里的一抹阳光。
很久以后,傅珑云才明白,他会对自己笑,是因为她长得像他喜欢的女孩,有六七分像。
经过微调,如今的傅珑云已经有九分像简棠了。
“是,这样才可以留在他身边。”傅珑云缓缓吐出一口气,瞧了阿胜一眼,浅笑,“你没谈过恋爱吧,你不懂爱一个人是什么心情。只要他喜欢,我什么都愿意为他做。”
阿胜蹙眉,往自己嘴里灌了一口酒,摇摇头说:“你疯了。”
傅珑云撑着脑袋,说:“疯的是老板,为了阻止简棠嫁给秦绍知,他让我假扮简棠去威胁洛敏敏。最快明天,最晚后天,洛敏敏就会为了这事跟秦绍知闹起来,或者秦绍知会找简棠的麻烦……”
阿胜惊呼:“那我女神岂不是!”
傅珑云讪笑,“可怜了你的女神,被老板这样病态的人喜欢,真是飞来横祸啊。”
……
翌日早上,一辆车停在了简家别墅门前。
简棠从别墅里走出来,看见从下车的秦绍知,很意外。
秦绍知关上车门,迈开腿,在她面前停下。
“我来接你上班。”秦绍知一改往日不体贴的形象,语气温和。
简棠一夜没睡好,脸色不佳,语气淡漠:“你以前都不会送我上班,今天怎么会过来?”
秦绍知看她看了好一会儿,“还在生我的气?”
简棠抬起眼眸,安静得很。
秦绍知转而走到车旁,打开车门,再次瞧向简棠,说:“上车吧。”
这是在简家门口,简棠不想闹得太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