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久惊醒来,扫了她们几个一圈,每个人眼中都是不可思议的惊恐,盯着常久身前不远的地方。
“血!血!”
“是只狼!”怀西肯定地说。
“啊?!是狗吧。”
常久的目光转过去,见前方脚下不远处,横着一条血乎乎的灰狼尸身,灰狼的肚腹处仍在起伏,四肢不断地抽搐着,十分可怖。
一支长箭直直地插在灰狼脖子的正中,已将脖子穿透,血水顺着箭伤处仍在不断地往外淌。
睡意被惊走,常久有些不高兴,恼怒地问:“谁扔过来的?!”
一边问着,一边四下寻找。
一阵急促的马蹄起响起,远远的有三人三骑驰过来,跑在最前面的一个男子,一望便知是个外族男子,驰近来,一颗又大又圆的脑袋上,周边头发都剃得光光的,露出了青红的头皮,唯有头顶的头发留着,扎成了一条长长的辫子。
他们纷纷跳下马来,大踏步走过来,带着不可一世地傲慢神气。
当先男子体格壮硕,每走一步,踏得地皮都颤悠,他眼似铜铃,眉毛粗黑,鼻子色赤圆大,一张阔大的嘴巴,开口声似钟鸣,只是腔调别扭,“哪位是常久姑娘?”
常久仍坐在石凳上,撩起眼皮,淡淡地望着眼前的男子,“在下便是。请问阁下哪位?”
那男子打量着常久,眼中尽是不可置信的惊异,他转身向他身后两位随从模样的男子叽哩咕噜地说了几句。
转过身来时,神色已恭敬了许多,硕大的腰身弯下去,两手搭拳,语声虔诚,“常久姑娘好,在下乃突骑施王子骨啜。”
常久这才起身,随手回了一揖,神情淡淡地说,“原来是骨啜王子,失敬!”
她瞥了一眼地下那只断气的灰狼,问骨啜,“这是骨啜王子的杰作?”
骨啜刚直起的腰身微微弯了弯,“正是!”
“干什么扔这里来?!把我们的郡主和几位千金吓得够呛,是在向我们示威。”
骨啜肥胖的脸上挤出一丝笑意,抱拳致歉,“抱歉,是骨啜鲁莽了,刚刚一时兴起,竟忘了这里是长安,姑娘们平时在深闺中,是不见这些东西的,在我们突骑施,姑娘们和我们男子一样,照样骑马射箭打猎,这些都见惯不惊!”
常久的唇角撇撇,甚是不屑,“在我们汉家,女子们一般是不必干这种粗笨勾当的,这种事自有汉家男儿去干。”
便在此时,又有两骑飞奔过来。
原来是太子和萧烈,两人下马走近来,太子走近常久,揽住她的肩,皮笑肉不笑地问骨啜,“骨啜王子,老远就听见你粗大的嗓门了,聊什么呢?”
萧烈抬脚便将那只死去的大灰狼踢出老远,亦是站在常久身边,唇边冷冷地勾了一下,“我猜骨啜王子又在吹嘘他们突骑施如何如何好!是不是,常久?”
常久不着痕迹地脱出太子的臂弯,笑说,“骨啜王子也没说什么,只是说他们突骑施连女子都能射箭,说得我们好生惭愧。”
说到这里,常久看向太子问,“太子殿下,我看你在场上很是勇猛,一点也不输于常在战场上拼杀的萧将军他们,快说说,这半天,你都有些什么猎获?有锦雉没有?我喜欢它特别艳丽漂亮的羽毛。谁有啊,可不是白要的哦,会有好礼回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