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停下脚步,眼睛死死盯着她。
沈安安抬头朝着启封城的方向看去,一字一顿说:“战事快要结束了。说不定你可以找到他们的。”
他没有回应她的话,视线依旧牢牢锁定她。
她一定没有见过战事,他见过两军厮杀过后的战场。满地的鲜血,满地的尸体,还有成群的苍蝇、秃鹫,那就是人间炼狱。她连战场都没有见过,她没有资格说出,“战事快要结束了”这几个字。
他双手握拳,整个人仿佛被乌云笼罩住了。四周没有其他人,只要他往前走几步,就能把她推下兆安江。
沈安安似乎对危机毫无知觉。她轻轻地笑着:“只要战事结束,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不可能好起来了!他在心中呐喊。
沈安安叹息:“桃花寨不养闲人,不过我可以安排你跟着田大强卖山货。每隔半个月,你就能在附近的村寨住一晚上。”
直到这一刻,汪有福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他哑声说:“我不是人,我是两脚羊。不,我是狼,吃人的饿狼。”
“我知道。”沈安安转身看着他,“就在刚才,你想杀了我。可是——”她顿了顿,加重语气,“相比杀了我,你有更重要的事,你不得不去做的事。”
随着沈安安的这声“不得不”,汪有福胸口的戾气突然消散了。正如她说的,“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这是他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之后的大半年,沈安安兑现了承诺。汪有福跟着田大强学习打猎,每隔半个月,他就去附近的村镇寻找妻子和儿子。
那天之后,汪有福再也没有机会靠近沈安安,毕竟她是大当家最疼爱的女儿,是山寨中最尊贵的大小姐。他远远看过她几次,她不是在骑马蹴鞠,就是在看书弹琴。
汪有福第二次见到沈安安,是在山寨突生变故之后的第三天。
那天傍晚,夕阳的余晖尚未散尽,桃夭居已经灯火通明。穿过漫天的白色丧幡,他被沈安安的丫鬟胭脂带到了渡口。
与他们第一次相见时一样,沈安安独自站在码头上,手中握着碧绿的长笛。与他们第一次相见时不同,这一次她穿着纯白的孝服,头上戴着白花。
他上前几步,对着她唤了一声“大小姐”。
沈安安闻声,回过头看他,嘴角含笑。
汪有福永远记得那个笑容,那么美丽,那么冷静,那么胸有成竹,仿佛她早就知道,他一定会答应她的要求:混入岐山县县衙,成为她的眼睛。
一晃眼五年过去了。五年来,他为她做过很多事,她也兑现了她许下的每一个承诺。金银对他这种孑然一身的人来说,它们毫无用处。她给他的报酬不过代表着事情的难易程度,以及她的诚意。
两锭金子代表着,他需要以性命相付?
这是他乍然见到金子,两眼放光的原因?
汪有福讥诮地笑了笑。曾经,他试图把自己沉入兆安江。这些年,其实他一直都在江底。
恍惚间,他很想问一问沈安安,五年前如果沈昭也死了,她的亲人全都死了,她有勇气继续活下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