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五年农历七月十七,云省渣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孤子岭一处房屋起火。房屋离其他村民住地太远,大家赶到时,除去黄泥砖,木头结构的部份已烧透,屋顶已经轰塌。
公安局的人赶到时,余火已经被村民扑灭。
村民反映,这里住的是护林工人。民警与村民协作,对房屋进行检查,在靠后墙壁的位置,发现两具烧焦的尸体。
去到现场侦察的警察,立即将尸体带回渣县进行尸检。确认死者即是护林工人秦毛子及其弟弟秦二毛。
经过一系列调查,三天之后渣县发出嫌疑犯的通辑令,程二花,女,二十一岁,贵市黄岩牛村人......
身后火光满天,她快速入了森林,一路往西面走,不知道走了多久,也顾不上从大腿流下的血。
她只敢在森林间穿梭,或许是山区通讯落后,她竟一路顺畅的逃到了青山镇。
然而此时的她,已经蓬头垢面与疯子、乞丐没有区别。庆幸逃脱的她,在镇政府公告栏前看到了通辑令,于是青山镇就多了个疯女人。
一两个月后,公告栏里的内容被换下。
十几天后,溪水村的徐有富家,住进了镇上的疯女人与傻少年。
顾悯生:“徐有富发现了你的秘密,所以你才借着刘福杀了他?”
程二花坐直身体,靠向椅背,或许是因为积压在久的情绪,得以释放。也明白被警方抓捕,是她命运最后的结局。
此时她反而异常冷静下来,:“他不知道在哪里弄到了一份旧报纸,上面有那则通辑令,他想要用它来威胁我。满足男人那恶心的欲望。
他如果威胁做其他,或许我会乖乖的,可惜却是那令人作呕的动物本能。他那晚看我的眼神,跟秦二毛太像了。”
顾悯生:“为什么要搭上刘福?”
程二花:“因为那样的条件下,我一个人杀他办不到。”
顾悯生与霍小方站在审讯室外。
刘福被带进审讯室,看着不远处坐着的程二花,他快步奔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