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庆种植的庄稼,是所有庄稼里涨势最差的。
因为他每次去田里除草、抓虫的时候,总躲在已经拔节的谷子地里睡觉。
这样的工作方式引来了洛毛的好一阵羡慕。
至于挑大粪给庄稼施肥这件事,洛庆就更干不得了。
他似乎忘了过去在黑虎部落,自己吃喝拉撒都在同一个地方的事情。
现在的洛庆,每天都喜欢穿着干净的衣服,在院子里享受温暖的阳光。
只要衣服稍微一破,洛庆就去找风青换新的衣服。
他积攒不多的财富,全部用来换衣服了。
很快,洛毛和洛庆就成了部落中的难兄难弟。
幸亏洛毛的哥哥是洛土。
而洛庆有一个好姐夫木壮。
这两个寄生虫一样的家伙,才活得无比滋润。
庄遥批评过无数次这两个家伙,每一次批评完,就能好一点。
可是时间一长,依旧会暴露出本性。
庄遥也无能为力。
人和人之间的差距,造成了私有化的产生。
而私有化也加速或者说扩大了这种差距。
这是庄遥无法改变的。
如今部落的生产力,早就超越了“勉强填饱肚子”的时代。
如果还保持“平均分配”的分配方式,恐怕以木劫为代表的一大批人,就会反对。
多劳多得,这就是现在华部落的分配方式。
随着部落的扩大、时间的推移,阶级早晚会出现。
洛毛、洛庆这样的人,在阶级分化之后,自然会找到属于他们的位置。
当然,部落中还有一些人,并不在意财富的积累。
比如洛天。
他的心思,全部在研究庄遥教给他的算术、捕猎技术之上。
食物、衣服的多少,洛天并不在意。
木劫也根本没有考虑这些问题。
对于木劫、木壮这样的人来说,食物已经不是他们所追求的了。
他们追求的,是更强大的敌人,以及更加庞大的目标。
甚至狩猎一队,在木劫的指示之下,已经成立了远征队,开始探索周围的环境。
远征队的队长,就是木豹。
洛燧则是副队长。
他们二人带着剩余的六个人,组成了华部落的第一支远征队。
最远的地方,他们顺着洛水河向下走了十天十夜,找到了许多新的动物族群。
这样的人,自然不会在意自己的财富是多少了。
反正洛燧屋子里的食物,经常放的发霉了。
都是姐姐洛泉替他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