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那些藏在废土上,只能欺负欺负幸存者的掠夺者们不同,这些血手氏族的掠夺者不但训练有素,而且装备精良。
火力虽然比不上全员制式装备的玩家,但是依靠着人数众多,依旧把前哨站的防御力量压的抬不起头。
血手氏族的掠夺者们不但装备了大量的自动步枪,甚至还有轻机枪与重火力。
“不行,顶不住了!”
即便在战斗打响之后,收到消息们的玩家迅速上线,但还是仗不住掠夺者们人多势众。
虽然有壕沟作为掩护,但单靠十几名玩家和三十来名警卫,根本顶不住敌人上百个觉醒者的突袭。
面对汹涌而来的火力,所有人感到了庞大的压力。
“投掷燃烧瓶,分割他们的防御战线。”
这队掠夺者的百夫长大声呼喊指挥,随后在后排火力的掩护下,一只掠夺者十人队,在泥地上匍匐前进,摸到了距离前哨站壕沟不足二十米远的地方。
“砰砰砰!”
一连串火焰的爆燃声,十几名掠夺者点燃了燃烧瓶,齐齐朝着前哨站的壕沟扔去。
火焰腾空窜起,百夫长满意的看着混乱的防线,满意的放下了手中的望远镜。
和其他掠夺者不同,在加入血手氏族之前,他们只是一支要钱不要命的佣兵团。
替城邦的人清缴过异种和掠夺者巢穴,也替掠夺者们抢劫过城邦的商队,反正谁给钱,他们就为谁卖命。
后来血手氏族向北掠夺,在掠夺过程中四处招兵买马,各掠夺者势力纷纷投靠。
正好佣兵的生意近期不景气,他就带着自己的弟兄们,趁机加入了进去,准备拿到钱捞一笔就走。
但他没想到,当掠夺者可比当佣兵爽太多了。
这里奉行丛林法则,强者为尊,拳头和子弹就是道理。
只要足够强,足够狠,就能获得尊重和和敬畏。
于是他的佣兵团,顺理成章的成为了血手氏族的骨干部队,他也成为了氏族里仅有数位的百夫长。
“他们被赶出壕沟了,迫击炮开火,彻底击溃他们的防线。”
“咻咻咻……”
迫击炮的炮弹,带着致命的尖啸声一个接一个的砸进了向后撤去的人群。
突如其来的炮击将前哨站的警卫彻底打懵了,甚至有人精神崩溃,开始不顾一切的向后方闷头乱跑。
“不要乱!我们也有重武器。”
狂笑扯着嗓子大声指挥着,他没想到以前只会打顺风仗的掠夺者,竟然玩起了战术。
先用燃烧瓶制造混乱,逼迫防守方离开被火焰点燃的掩体,再用迫击炮压缩防守方的战术空间。
“三板斧,接下来就该集中力量对防御的薄弱处发动突袭了……”
狂笑想到这里,招呼了几个玩家冒死冲上了前哨站的塔楼,将阵亡的尸体撇下塔楼,架起机枪,居高临下的向掠夺者扫射。
“哒哒哒哒哒……”
密集的弹雨在地上溅起一连串的泥水,短短数秒钟的时间,就有十几个掠夺者倒在机枪的扫射下。
“咻……”
这时,数枚高爆弹,拖着长长的烟雾尾焰从掠夺者的肩上的肩托式火箭筒中飞出,在众人来不及反应的时候直接命中塔楼,引发了巨大的爆炸。
“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