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南这种繁华地方,趁着夜色,在秦淮河畔,泛舟遨游,点上千百盏孔明灯,如星河下坠一般,那是给读书人营造的诗情画意。
在安塞这种穷苦地方,大家连饭都吃不饱,谁有心情整这种文人雅士的癖好,大家都喜欢简单粗暴的快乐,比如说美食亦或是美色。
所以在夜色中,当有一盏紫色的孔明灯升起时,有点常识的人便知道,这应该是某种军事指令。
看见这紫色孔明灯的,自然不仅仅有二丫和秦英,潜伏在乱兵之中的臧山行也是一样,甚至包括一位身穿靑袍的大叔。
“大叔,你在看什么?”臧山行忍不住看向身旁的叔,明知故问道。
这位大叔,是臧山行此次做卧底结交的朋友。
因为巡察兵额已经结束,大叔此时已经换回了他最爱的旧毡帽,外面披着一件青布面长袍。
这大叔生的魁梧高大,一双肩膀仿佛铁塔一般,此时正用他炯炯有神的眸子,凝望着天空,似乎颇有些哲理意味的思索着什么。
大叔摇了摇头没说话,反而重新将视线放回了眼前。
眼前是一个令臧山行非常厌恶的白袍书生,这书生也脱去了红色的长袄,身前站满了演戏结束后的百姓,畅快的讲着故事。
在臧山行看来,这个白袍书生那摇唇鼓舌的模样,简直给田见秀一模一样,他看一眼,就觉得恶心,偏偏这些百姓却看得津津有味。
而这大叔也很是欣赏的样子看着他,因为他觉得这个狗屁书生抢了自己在大叔心中的地位。
虽然今日只见过一次,但是他很崇拜这位大叔。
大叔也亲口答应过他,会传授他箭法。
今日巡察的时候,兵宪老爷本来有所怀疑,若不是这大叔从人群中走出来,连射三箭,箭箭命中靶心,总镇这一关无论如何是都过不去的。
事后大叔还多领了五两纹银,大叔对自己特别好,转手就赠予了自己。
大叔说跟自己投缘呢。
结果,这个白袍书生,一出现就吸引了大叔全部的注意力。
此时,这白袍书生越说越酣畅,大声说道:“去岁在澄城,英雄王二与一众好汉,以赤血涂面,大声疾呼,谁敢杀县令。”
“众好汉义愤填膺,齐呼‘我敢杀!我敢杀!我敢杀’!”
“连呼三声,天地闻之色变,大兵发动,整个偌大的澄城顷刻间覆灭,县令授首,英雄王二领着数千大兵,东征西讨,灭恶霸,惩豪强,分府库,救活无数百姓,好不快哉。
见那靑袍大叔怔怔出神,臧山行忍不住道:“大叔,您也跟着魔怔了不成?我看这个书生,就是疯了。他在这煽风点火,无非是送大家伙去送死!”
“这也是你那故去的大当家楚天霸说的?”靑袍男子将臧山行如同羔羊一般拉在怀里,笑眯眯的看着那靑袍书生道:“小子,楚天霸虽然英雄,但他的想法未必对,不然为何我好好的活着,他却没了?
你看看,这位刘哲先生说的就很好。与其坐着等待饿死,为何就不能做贼而死呢?做贼而死,起码能吃口饱饭吧。”
臧山行低着头道:“我总是觉得,咱们这帮穷鬼,平时连口饭都吃不饱,胳膊腿的力气,比起官军差远哩。真的打起来,人家起码一个顶我们十个。”
那靑袍中年男子,摸着臧山行的脑袋笑道:“傻孩子,那是因为他们吃了我们本该吃的饭,比我们有力气罢了。若是我们吃得饱,我们一个打他们十个才对。”
就在这时,有一个面色发黄的瘦削汉子走到靑袍大叔跟前,急的上气不接下气。
靑袍大叔皱着眉头道:“黄龙,你慌什么?”
那汉子双手搭在膝上,气喘吁吁道:“大哥,不好了,有人先我们一步动手了,钱府着火了。”
那靑袍大叔眉头一皱,冷笑道:“好算计,哪里来的毛贼,这个时候抢咱们买卖。我就说么,这安塞,怎么会莫名其妙的出现孔明灯。”
臧山行低着头,当下感觉心里咯噔一声,却是没敢说话,他知道,眼前这个靑袍大叔说的毛贼,便是自己家掌盘子。
那正在说书的刘哲先生也被这边儿的动静吸引,忍不住看向靑袍大叔。
却见那靑袍大叔,解下身上的靑袍,露出一身精壮的肌肉,哈哈大笑道:“诸位,诸位,看看某,可听说过安塞高迎祥!”
众人大惊,纷纷道:“原来是高迎祥!”
“原来是高迎祥回来了!”
高迎祥身材高大,步伐昂扬,在一众百姓中来回巡视,仿佛天生地帝王一般,每个人看向高迎祥,都一脸的崇拜之色。
在安塞的百姓心中,他是实打实的英雄汉。虽然以贩马为业,做的是士人看起来的下贱事,但是体恤百姓,乐善好施,是百姓心中的活菩萨。
高迎祥朗声道:“当初某贩马为业,被朝廷迫害,幸亏芦关岭英雄寨总瓢把子楚天霸救我一命,这份恩情某牢记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