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父母送上车,一出站,刘光龙正在门口等他,一见张季君带着那个看着就让人眼馋的旗袍大美女,咽了口吐沫,满脸笑容,“张少送完人了?”
张季君给他飘了一根中华,刘光龙赶紧点火。
张季君也没拒绝,“别张少啊,叫我名字就行。怎么样,最近生意还好吧?”
提起这个,刘光龙就满脸笑容,“托张少的福!”
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之前弄摊子时,张季君当然会给这种地头蛇留个好位置,甚至不拿他的分成。甚至往其他地方扩展,也会让他当急先锋,其他摊子就跟着他,此时就笑道,“互相成就,互相成就!”
听张季君说话,刘光龙就忍不住感慨,到底是张少,人长得帅,说话还好听。
顺口一提点,就让他稳稳当当月入上万!
跟刘光龙聊了一会,张季君就告辞了,跟这人打交道,只是应付场面,跟这种家伙,他会尽量保持一定的距离。
现在就挺好,狐假虎威镇住他,再提点他赚点钱,自然就不会捣乱了。
出了事也不怕,我其他人都收钱,到他就不敢收了,简直就是交保护费,总不至于为难我一个受害者吧?
之后先送蓝若芙去了店里,一群工人正叮叮当当的进行最后的收尾,一楼已经开始有员工进行打扫了!
看了一圈,挑点毛病,临走时张季君把手机留在蓝若芙那里,这年头刚入校的大学生,就晃个大哥大,确实太招摇,他可不想上学第一天,就被人孤立了。
让蓝若芙有电话就接,把事记下来就行。
到了宿舍,已经热闹了起来,一看到张季君,一个人高马大的家伙豪爽的招呼道,“你就是张季君吧?我叫马孟,来自宝鸡。”
“你好!”
互相认识了一番,张季君像是感兴趣一样说道,“对了,我高中有个同学也是你们那的,说你们那边很多姓马的都是回族的。”
同学自然是他扯的,不过西北马姓很多,多数都是回族,当年西北群马,清一色的回族。
直接问肯定不合适,他就是找个托口试探一下,要真是少数民族,那就注意点,别无意中犯人忌讳。
这都是生活的经验。
说起这个,马孟立即感觉到亲切,“哈哈,是这样的,我也是回族的。”
张季君笑着说道,“那改天只能请你吃涮羊肉了啊!”
这话一说,马孟一下就感觉张季君顺眼多了,人帅,说话也好听,“哈哈,我们家在杨凌那边很多年了,没这么多忌口。”
听到这里,张季君就了然了,他大概是早就融入汉族生活的那种,或者说,只是民族还挂个回族而已,其他都一样了。
“这是曹峰,魔都的!”
“这是王阳泽,嘉山的!”
这马孟明显是个自来熟,直接帮张季君介绍起来。
曹峰一身梦特娇,中分头,身后床便还挂个吉他,九一年,诗歌的世界还未远去,摇滚已经逐渐兴起,一把吉他也成了泡妞的利器。
听到马孟提起自己,曹峰点点头,算是认识了,带着点大城市来的优越感。
不过话说回来,梦特娇,索尼的随身听,无一不代表着家境的优越,这优越感也不算凭空而来。
王阳泽则嘻嘻哈哈的招呼了一句,转头就去讨好曹峰,想听听他的了
张季君笑呵呵的看着,这宿舍除了上面睡着上千学姐外,也就四个人,算是有点小特殊,估计每个人都有点东西。
不过张季君也不想探究,他甚至没打算在这边住多久。
开学住两天,混熟悉点,不至于不太合群。
一起混了第一顿饭,融入了群体,张季君已经对三个人有了初步判断,马孟比较直爽,曹峰有点骄傲,而王阳泽则有点舔狗。
晚上卧谈会时,大概是来到一个新环境,认识新同学的兴奋,或者感觉上面躺了很多学姐太冲动,几个家伙都有点兴奋,哪怕曹峰都多说了几句。
第二天的还有事的张季君无奈,只能看着窗外的星星,一展歌喉,“夜夜想起妈妈的话,闪闪的泪光,鲁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