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里,元宝冷哼了一声,走到后厨,接过切菜老伯手上的菜刀,对早已经看习惯风雨的老伯说道:“老伯,快点去躲躲。”
“差佬看架势,还得好一会儿!”。
老伯一直在这条街上做生意,看惯了烂仔们打打杀杀,早就习以为常了。
“照比从前汗巾佬们差多了!”
老伯嘴上感慨了一番,而后麻溜地将切好的牛肉片都塞进冰箱中,顺便将门锁好,带着前厅的服务员们跑路了。
没想到还是江湖中人!
元宝咧嘴一乐,而后快步走到前厅,抓过一个手戴手套的新记烂仔,照着肩膀就砍了下去。
“啊!”
新记马仔惨叫了一声,浑身冒血地栽倒在地。
这一声惨叫,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但也只有短短的半秒钟。
整个大排档中,打的热火朝天。
街面上动刀刃,见血了!
元宝心中哀叹了一声,便继续动手。
字头之间的战争,一般都是用西瓜刀和棒球棍,是恐吓意味大于实际破坏力的家伙事儿。
因为一旦见了血,死了人,差佬们一定会加大追查力度,直到有人出来认罪。
而且如果因为抢地盘的时候,砍死了对方大底身份的字头狠人,双方字头以后几乎就没有谈和的局面。
毕竟脸面重要,如果字头的威风弱了,以后生意就没发做了。
说到底,矮骡子出来混,就是为了钱。
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况且还是老新的人先出手偷袭的,打完再说。
元宝是刑堂锻炼过的高手,加上有点人来疯,提溜着菜刀,一脸狞笑地冲向人群。
冲进大排档的新记马仔并不多,很快就被和兴和的四九们打翻倒地。
“元宝哥,龙虾这个臭西,玩的怎么大?”
元宝的一名手下,朝着地面吐了一口吐沫,喘着粗气说道。
“靠,龙虾这个杂碎真够胆,老新先出手的,我们也不是软脚虾,打回去!”
元宝将手上的菜刀,扔到桌子上,擦了一把嘴,大声喊道。
斗争开始的时候,就害怕领头人首鼠两端,不管是打还是散,都有个准备。
元宝捡起一把长刀,率先走出大排档,准备跟自己的小弟们集合。
这次来荃湾,他带的人并不多,但都是和兴和最恶的老四九。
你让这帮人出去找财路,那属实有点难为他们了,他们的生计,几乎都是靠字头给的零花钱,并且为字头的生意保驾护航。
每一个字头都有这样一群人,他们这群默默无闻的老四九,是字头最后的威慑力。
这些人,就是为嗮马插旗准备的。
精锐加入,战局立刻发生变化,如同烧热的滚油中的凉水,发生巨大的变化。
整条街都在打斗,见到元宝出现,老新的马仔们,就像闻到荤腥的肥鲶鱼,疯狂袭来。
如果这些人是肥鲶鱼,那元宝便是一条嗜血大白鲨。
只见他单手持刀,一刀将跑到面前的对手砍倒,之后一鞭腿将其踢飞,动作干净利落。
大街上的和兴和马仔们,见到己方出现一员猛将,立刻气势爆起,开始反击,吵骂声,惨叫声,响彻在这个燥热的夜晚。
今夜的荃湾,流下了血泪。
“龙虾,你出来!”
元宝从地上拿起无主棒球棍,抡圆砸向左前方老新马仔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