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啊,本来是在一个叫蒲速碗的群牧长大的,但是小时候有一年,我爹卖马挣了些钱,一高兴,就送我去镇上读书了。读了书以后,他就觉得我识文断字了,就不应该再继续当牧民了,就让我到临潢府考个小吏,好混口皇粮吃。”撒八坐在门边一边开始编夏天穿的草鞋,一边开始絮絮叨叨起来:“可谁知道啊,我一考还考上了。谁知道考上了就不能反悔,他奶奶的,还要一干就干十年,好在我还有几个月就自由了,到时候回群牧跟老婆孩子团聚,继续牧马去。说实话这金国朝廷的小吏,一点都不好当,不光要应付那些大官,还要应付那些女真人的各种刁难,这窝囊气我是受够了,只因啊......我是个契丹人。”
契丹人和所有北方的游牧民族一样,大多数人世代都是逐水草而居的,就算是当年在辽国的时代也一样,这些牧民被朝廷按部族管理,称为“群牧”。蒲速碗就是契丹语“水草丰美之地”的意思,是在临潢府东北方向的一个群牧。
“女真人也为难我们蒙古人。”沉默寡言的拔都有感而发。
他是不会识字的,他们蒙古人只有语言,没有文字,虽然他会说流利的蒙古、女真和契丹语,还会一些汉语,但是他不认识任何一种文字。他的父亲说那些契丹人就是学会了汉字,他们的皇帝像宋国皇帝一样玩物丧志,才失去了自己的江山。
撒八沉默了一会儿,继续说道:“各人有各人的难处,我会收留你,只因见你是一条汉子,才出手相救,以后你就安心养伤。无论以后你是回漠北还是回哪里,我都管不着,你也不要再提什么‘报恩’一类的话了,你真想报恩的话,等养好伤再说吧。”
“撒八,你家的火石还能用不,我家的火石不能用了,借来试试。”撒八的邻居,一个穿着军服的人站在门口张望,他是一个守城门的小兵。
“你等着。”撒八放下了编了一半的草鞋,去取了火石。
“你救的那个人,好点没有?”
“好些了。”
“现在年景不好,谁还顾得上别人啊,也就只有你这样的好心人才会收留一个受伤的陌生人。”
“他能杀了黑熊还留了一条命,说明上天不想他死。能帮一点就是一点了。”
“哎!你听说没有......”那个小兵的声音低了下来:“我听到参军大人说,皇帝下诏书要去打宋国了,还要在契丹各个群牧征调壮丁和马匹。”
“有这等事?”
“凡是成年男子,五十岁以下的都要参军,所有的。”
“所有的?以前不是说如果家里有老迈的父母要供养,就留下一个儿子吗?”
“参军大人亲口说的,就是所有的。还好你来城里做官了,不然也是当兵的命。”小兵拿了火石,准备离开,又想起了什么:“我觉得啊,要是这皇帝灭了宋国,说不定真的要得天下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