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到纯粹的文学高度,大家都变得非常专业。
纷纷不吝赞美之词,集体向着赢彻开始轰炸。
这会大家的眼中,已经没有了纨绔子赢彻,剩下的只是文坛大家这个身份。
“短短三句话,就能将胜利后衣锦还乡的喜悦,和求贤若渴的迫切,完美的融合在一起。”
“威加海内兮,好!霸道!”
“一股天下无敌的气势,跃然而出。”
“其中,甚至隐隐有一丝位者的气质。”
大家开始如饥似渴的分析了起来。
可越是分析下去,扶苏脸的神色,就愈加的不自然。
“这难道......是父皇亲自为老六准备的。”
“那父皇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借着老六的手,来敲打我。”
“好像没这个必要吧。”
听到赢彻的吟唱,扶苏就知道。
唯一真正掌握天下的人,才会有这样的气魄。
别说是那些教文的夫子们。
就算是丞相李斯,不敢写,也写不出如此气势。
扶苏的心,有点乱了。
这首歌,就像一根刺,卡在了他的喉中。
扶苏公子神色的变化,分毫不差的落入到王浣溪的眼中。
看着脸色越来越差的扶苏,对于赢彻的厌恶,又增加了几分。
王浣溪对于扶苏的感觉,连她自己都说不来。
说崇拜吧,内心中好像也不认可。
说喜欢吧,好像也不是,感觉就不强烈。
只不过,从小到大,有一种崇拜,叫做家族需要你崇拜。
从记事开始,家人就告诉王浣溪,作为一个女孩,你要知书达理、三从四德。
要以扶苏公子为偶像,学习他的温文尔雅。
女孩子不能舞刀弄枪,应该舞文弄墨,培养自己的气质。
慢慢的,在家族潜移默化的影响之下,她就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崇拜扶苏公子,已经变成了一种本能。
只有王家祖传的火爆脾气,完整的保留了下来。
无奈的王家人经过无数次努力,都没有效果,这才不得不放弃。
夜深人静的时候,王浣溪也会偷偷拿出私藏的宝剑,耍一段。
父亲都不知道,其实她最崇拜的。
就是被大秦锐士,称作军神的王翦。
好男儿,就应该在沙场抛洒热血。
但是,家里人不喜欢她变成那样,那她只有活成家里人喜欢的样子。
她真的不愿意看到自己的父亲生气。
至于现在,这个登徒子,竟然搞得偶像这么难受,王浣溪当然生气了。
赢彻刚刚唱的什么东西,她压根就没听懂。
平时的舞文弄墨,那也是做给别人看的。
看到底下的反响不错,赢彻决定祭出他的大招。
他还不相信,凭借他的文采,拿不下这个爱好文学的小妹妹了。
直愣愣的盯着王浣溪,迷人的微笑再次浮。
“邪!
我欲与卿相知,
长命无绝衰!
山无陵,
江水为竭,
冬雷阵阵,
夏雨雪,
天地合,
乃敢与卿绝。”
一首汉朝著名的乐府《邪》念完,现场的气氛直接燃爆了。
相较于大风歌的气势恢宏,这首邪,就更接地气了。
在场的基本都是年轻人,怀春的年龄,谁还没有一点对爱情的憧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