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见慢慢抬起头,首先入眼的那话儿足有手腕粗,像一根粗树枝,若是锤击下来,后果不堪入目,足以敲得他脑震荡。
接着便看到一双血红色的大眼珠子正在瞪着自己,倒像个人样,可惜脸上都是长毛,看不清长相,大鼻孔呼出温热的臭气,熏得他想吐。
它肩膀上扛着一头大水牛,牛还是活的,非常乖巧,纹丝不动。
这就是传说中的长毛怪吗?
长毛怪将水牛扔到雪地里,从秦见头顶跨过去,抓着白鹿的腿扛起来,跑了几步,纵身一跃,弹出十米多高,越过小树林,跳下悬崖,消失不见。
“那……那那是长毛怪吗?”牧笛惊恐地问。
“应……应应应该是吧。”秦见回道。
“我的牛。”
牧笛这个小孩脑子缺根筋,看到自己的牛,马上将刚才的惊恐忘个干净,拽着只剩下五十公分的断绳,居然笑了。
“赶紧走!此地不宜久留。”
秦见说着便将牧笛抱到牛背上坐着,这样下山会快一些。
“等等,你的手怎么回事?”
秦见握着牧笛的小手,用衣服擦了擦,本来长满冻疮的小手,此刻皮肤却白皙细腻,一点疮痕都看不到。
“卧槽,白鹿的血。”
秦见连忙打开保温壶,将开水全倒了,把雪地里的红色全部盛起来装进去,就连最后一点很淡的他都捧起来,让牧笛擦脸。
“见哥哥,那白鹿是神仙吗?”
“它都说自己是神了,咱们不信也不好,毕竟鹿死不能复生。”
难怪那两个偷猎者要杀这头白鹿,血液这么牛叉,身体其他部分更是难以估量啊!
牧笛擦了脸,看着自己的小手,在头灯的照耀下,显得晶莹剔透,从来没如此漂亮过,她也从来没这么开心过,哪怕妈妈活着的时候。
十二岁,已是知道爱美的年纪,自她记事起,这便是一双干活的手,妈妈有时候喝多了会唠叨,若生个儿子,或许那男人就不会抛弃她们娘俩。
好像这一切都是她的过错。
秦见牵着牛绳,水牛背着牧笛,踩着积雪,深一脚浅一脚的朝山下走去。
他心里想了很多事,难道网上的帖子不完全是扯淡?那些人不是什么中二少年,而是真正有本事的人?
但自己不想修炼什么鬼东西啊,只想做一个与世无争的农民伯伯。
而且这个系统修得也太憋屈了吧,还要博取鼠牛猪狗鸡的信任,请问他们能有什么战斗力?
那个唯一对自己信任爆棚的老鼠同志,除了偷吃粮食,你能干吗?
对了,十二生肖里,一半家畜,一半猛兽,那些猛兽怎么讨好?
把自己送给它们吃,还把你当傻帽呢。
还有,请问白鹿大神,哪里去找龙,这世界哪里有龙?作为一个养猪人,如何讨好一条龙?
“瞎搞!”秦见嘀咕道。
但今晚的经历过于魔幻,他又不得不信,白色的巨鹿,鹿角上还有一朵粉红色的梅花,说出去人家会认为他中邪了。
回头看了看那双可爱的小手,他摇头叹息,灵气复苏的时代,难道就不能过正常人的日子了吗?
希望什么狗屁灵气早点枯竭吧,别没事找事。
他既不羡鸳鸯,也不羡仙,只想孤独的活着。
“小笛,今晚的事儿谁都不要说。”
“嗯,我知道,但他要是看到我恢复太快,有疑心,我该怎么解释?”牧笛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