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那一双脚,都起水泡了,还在不停的走。
这些苦,都不是一个娇小姐可以受得了的。
更遑论这一身,已经馊臭的衣裳了。
李锦心到底还是跟着穆锦川回了家。
穆锦川正想要将手里拎着的兔子杀了当晚饭,将自己洗干净了的李锦心就冲了出来,将那兔子拎在了怀里:“哥哥,可以不杀它吗?”
穆锦川心头冷笑:不是说自己是男孩子吗?
男孩子还会觉得这些毛茸茸的兔子可爱?
李锦心倒是不知道穆锦川心头在嘟囔什么,在那边认认真真的道:“这只兔子是母兔子,肚子里已经有崽子了。看这样子,过几天就要生了。我们养着它,让她一直生崽子,我们吃鲜嫩的兔崽子就好啦。”
李锦心自顾自的说,就去找地方放兔子去了。
穆锦川皱眉。
她怎么知道,这是母兔子,还要临产了。
李锦心在那边叨叨:“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劝君莫食三春蛙,百千生命在腹中。爱是慈悲守护,喜舍难量。”
没注意到穆锦川脸上那越来越不可思议的眼神。
这,还是自己认识的那个李锦心吗?
或者,根本就是一个容貌差不多,有点小心眼子的小丫头?
接下来的几天,穆锦川都很忙,有些事情已经到了最关键的部分。
每天都早出晚归的。
早上出门,李锦心还睡着,晚上回家,锅里不出意外,都是热腾腾的饭菜。
还别说,味道还不错。
只是,穆锦川心头的防备,一如既往。
吃了大亏,从阎王殿走了一遭的穆锦川,对周围的一切,都有本能的排斥和怀疑。
而天生就大大咧咧,十分乐观的李锦心,已然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
猎户家里,除了没银子,柴米油盐都是不缺的。
就是穿衣服稍微尴尬了一点。
不过也难不倒李锦心,反正穆锦川住的地方,也是人迹罕至,能蔽体就行。
鞋子嘛,哥哥的鞋真的是好大好大啊,当拖鞋穿,还是很大的。
李锦心想着:要不,回头想法子,哄一哄,让哥哥带她去镇上,大采购?
可是,哥哥没钱啊!
咋搞?
赚钱?
那些种田文的女主,都是靠着各种金点子发家致富的!
想到自己也可以赚钱,然后买田置地,重新在这个世界,将自己的农场开起来,李锦心就兴奋得很。
加上这几天的各种尝试,已经让李锦心很清楚的知道,来的路糊里糊涂,回去的路,估摸着也是不知道在哪里的。
本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李锦心很快就确定了自己在这里活着的目标,那就是在猎户哥哥家里混吃混喝,然后想法子发家致富奔小康。
横竖,猎户哥哥是个很聪明又很有本事的人,只要自己这大腿抱得稳当,要在这里扎根,也不是多难的事情吧?
听见穆锦川回来的脚步声,李锦心就开心了起来,飞快的转身,欢喜的招呼:“哥哥,你回来啦!”
原本穆锦川看见她蹲在兔窝边上,就想来看看她在做什么的。
所以不动声色的就靠了过来。
谁知道她突然转身还那么兴奋,直接就撞进了穆锦川的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