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胖子从一旁地,端起一个瓷坛,隐约还能瞧见面的泥土的痕迹。
“各位,这酒是江南某小镇的一种酒,被称为女儿红,估计你们也没听说过,但这绝对是好酒。这一坛是封存五年的,纯糯米酿造,色香味俱全,而且对身体好,大家尝尝。”
说罢,金胖子开坛,一股浓郁的酒香瞬间蔓延开来。
林昊使劲鼻子嗅了嗅,从刚才金胖子说叫女儿红的时候,他就觉得这肯定与地球是同款,不过在地球这女儿红可是家喻户晓的,但在这蓝星还没有普及。
闻着这似曾相识的酒香,林昊忍不住道,“好酒!女儿红,江南有女出生,必酿一坛酒,埋入地下,待女儿出嫁之时,再取出陪嫁。越女作酒酒如雨,不重生男重生女。女儿家住东湖东,春糟夜滴珍珠红。”
“好诗!林少也知道这女儿红?”金胖子哪里听得懂诗词,但夸人拍马屁他是懂的,不过他很诧异,这么小众的酒林少也知道。
其余人听到林昊张口就来的诗,反应不尽相同。
李彬蕴美目涟涟,只是这越女是什么女?她没听说过,抽空要问问这林昊,越女是啥?
并蒂莲二女也是满脸惊奇,相互看了对方一眼,两人心中本来以为金先生口中的林少是个纨绔子弟,可没想到不但仪表不凡,而且还颇有内涵,最重要的是从进包厢的时候,看了她们一眼之后,就没有再看她们。
费夏和牛志飞却见怪不怪了,大哥这肚子里货多着呢,这才哪跟哪啊。
李安知却不一样,看向林昊的目光充满着佩服,张口就来的本事还真不是一般人能有的,得有庞大的知识储备,他终于知道他在林昊身看到的那道光是什么了,那是底蕴,是气场。
“略懂一点,以前尝过。你这坛不错。”
林昊一边摇晃着手中的酒杯,一边说道,“淳厚的琥珀色泽,馥郁芳香。”
端起酒杯,自顾自的抿了一口,“醇厚甘鲜,回味无穷,甜味、酸味、苦味、辛味、鲜味、涩味,六味俱全。金爷,这酒不错!”
如果说金胖子起初是抱着奉承,抱大腿的心态,现在却有点佩服眼前的少年了。
这少年有种说不出的魔力,让人信服。
“林少要喜欢,改明儿我再淘两坛,给您留着。”
“来,金爷,咱一起喝一个。所谓不打不相识,昨天是我们太鲁莽了。”林昊端起酒杯,站起了身。
其余人也跟着端起酒杯站了起来,目光看向主位的林昊,他的表现太不像一个只有十八岁的少年了,但是感觉发生在他身一切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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