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跟一般的网络文学有很大不同。
故事精彩绝伦,构思精巧诡谲,再加又是结合了龙国古老的文明,用神秘的盗墓将考古事业结合起来,实在是叫人拍案叫绝啊!
姜玄听后,忍不住笑道:“王局,你放心,只要等精绝古城的影视化走正轨,我就发后续的新书。当务之急,还是要继续宣传精绝古城嘛。”
王局点头道:“嗯,也是。关于精绝古城的影视化,反正全权交给你了。说吧,你想要申请多少经费,要请哪些明星参演,我去帮你申请下。”
姜玄道:“这些事情暂时不急,当务之急,最主要的还是把的版权拿回来。”
“什么意思?”王局疑惑道。
姜玄解释道:“是这样的,王局。我的不是跟ZD签约了,跟人家签约之后,我的版权就不是我的了。”
王局不由得说道:“你跟网站签约后,你自己的版权,就不是你的了?这是什么意思?”
姜玄回道:“因为合同自动默认为我把版权授权给了网站,等于版权的处置权归网站了。哪怕我自己要用,也必须拿钱买回来。”
王局忍不住说道:“这样的合同,是不是有点霸道了?”
姜玄说道:“没办法,现在都这样。我是新人,当初签合同的时候,可是没资格谈条件的。如果是白金大神,才有可能将版权掌握在自己手中。”
王局道:“所以说,你现在要拍精绝古城,还得从网站手里先把版权给买回来,是吧?”
“对!”姜玄点头道。
王局不禁笑道:“那这样吧,我派吴秘书跟你走一趟,帮你去谈一下版权的问题吧。”
姜玄道:“嗯,我的意思是只要对方不过分,那咱们就花点钱。做生意嘛,我也能理解。网站要是不掌握版权,确实很难有利润。”
如果每个作者的版权都自己处理,网站怎么挣钱?
所以,网站帮忙代为处理版权,然后跟作者分账这个模式,姜玄是能够理解的。
但前提是,网站别做得太过分。
比如什么故意压价,左手倒右手,侵吞版权作者,还压低了费用,又或者作者回购的时候,故意喊高价不允许回购什么的,那就有点恶心了。
正正经经按照合同做生意没问题,但要是玩霸王合同,店大欺客,那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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