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缓解无聊,沈秀便与三女打起了麻将。
讲到这里,沈秀还是要夸奖一下系统奖励的马车的。
不仅外观霸气,而且最关键的是里面的空间大啊。
不仅能够放下沈秀准备的各种杂物,甚至还能够腾出来一片不小的空间用来打麻将。
而且这辆马车在制作用了一种沈秀都没有见过的材料,不仅坚固的可怕,而且还非常轻。
这一玩,便玩了一整天。
搞的外面赶车的寇仲都开始抱怨了。
老子在外面赶车,你踏马在里面打麻将,有钱也不能这么嚣张啊。
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寇仲终于找到了一处荒废的驿站。
驿站的屋子都塌了,只剩下几处低矮的土墙。
而随着几人的踏入,一些居住在这里的走兽被惊的四散奔逃。
“抱歉,抱歉,借宿一晚,无意打扰,莫怪莫怪。”
看着沈秀嘴里嘟囔着那些田鼠麻雀显然是听不懂的话,几人都觉得有些好笑。
几人找了一间稍微完好一点的屋子住下,然后由寇仲和徐子陵去砍柴。
沈秀去打水,江玉燕负责稍微收拾一下这间房子,刘依依负责做饭。
东方不败么,负责监督就好了。
要不怎么说寇仲和徐子陵是小流氓呐,两人竟然手起斧落,将隔壁房子窗户附近的木料给拆了下来。
一块块的搬到院子里,再掏出火绒直接引燃。
早就已经风化的木料很快便燃烧了起来。
驱散了夜晚带来的一丝凉意,而且还有多余的木柴用来给刘依依做饭。
没过多久,刘依依便做好了四菜一汤,接着沈秀搬出一大坛子自己酿好的酒。
几人便这么吃起了篝火晚餐。
此情此景倒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就在几人准备入睡的时候,东方不败微微皱了一下眉头,似乎感觉到了什么。
但是既然东方不败没有明说,应该也不是什么大事,沈秀也就懒得问了。
没过多久,一阵阵的骡马嘶鸣声传来。
驿站的外面出现了一队约莫五六十人组成的队伍。
沈秀下意识的眯起了双眼,便清楚的看到了那些托运着物资的骡马,以及两家马车和那些同样骑在马,手持兵刃的护卫。
好家伙......
这伙子商队可是够有钱的啊。
骡马这种东西善于负重,虽然行进的速度并不怎么快,但是耐力却是极强的,也是这时代商队最好的选择。
沈秀在洛阳的东西市经常能够看到,不怎么稀罕。
但是那些护卫胯下的马匹可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各个是高头大马,神骏异常,即使是沈秀并不懂马,都觉得这马非常漂亮。
一匹好马,放到这个时代,就和后世的BBA一样,没点钱,你真的养不起。
别的不说,光是草料,一匹成年的马夏天的时候好说,但是秋天冬天的时候最少要花费半两银子。
干草,麸皮,大豆这些东西可都是要钱的。
半两银子,别说是养马了,寻常的农户一家人一天都用不了这么多。
而就是这么一组车队竟然能够又五六十匹马来给护卫骑乘,确实是真的有钱。
放到后世来讲,就相当于一群富二代开着豪车出来炸街一样的感觉。
沈秀想了想,还是不要和他们搭话了,虽然自己这边并不怕他们,但是他们毕竟人多,真的要闹起来也不好处理。
没意思。
就在思岑之间,这一群看去满满当当的车队便已经来到了驿站的门前。
为首的那七八个人警惕的看了沈秀几人一眼。
当看到三女的时候,眼神顿时一亮,随即又接着暗淡了下来。
随后便是队伍中间的两架马车。
沈秀突然觉得有一道视线落在了自己的身。
抬头看了一下,马车的帘子里面露出了半张侧脸,还挺好看。
任由两架马车也走过去,接着便是跟随在后面的骡马驼队。
全程,两边都没有任何言语,等到商队过去以后,沈秀便安排起了守夜的任务。
沈秀作为老板,当然是第一班最轻松的任务,也就是说大概等到子时差不多吧,便可以休息了。
接着便是寇仲,然后才是徐子陵。
商队刚才那为首的护卫的眼神还是被沈秀记住了的。
出门在外,安全第一,武功高不代表不好杀。
这个世界杀人的手段可不止是用刀剑,有时候那些下三滥的手段,杀起人来更是神不知鬼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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