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挑出最合适的人选,李云龙要求红细胞小组仔细筛选,足足用了三天时间才让全团每一个战士都充分展示了自己的所有能力。
但最后的结果却让李云龙有点想骂娘。
五个。
到最后只挑出了五个合格的人选。
其中原独立团老成员就只有有凭武力入选的和尚,凭枪法入选的喜子,凭精准扔手雷入选的王根生。
另外两人是从新来的八百人里脱颖而出的,一个力大无穷的牛大壮,能单手抱着一百多斤重的马克沁射击,而且射击精度还不差,宋凯飞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就非常满意,觉得他就是天生为火力支援手而生的。
另一个叫侯二狗,矮小精干,绰号猴子,人如其名,此人的机敏性非常强,动作很灵活,攀爬速度无人能比,最难能可贵的是别看他这么瘦小,但他的体力和力量也都不俗,负重二十公斤十公里越野居然只用了56分钟,且拳脚功夫也不错。
而且此人在参军前还是个江湖有名的神偷,据他自己说还是什么燕山双子门的大弟子,开锁能力绝对堪称变态,普通的铁锁仅用一秒钟就能打开,他自己说打开小鬼子最先进的保险柜也只需要十来秒而已。
原本李云龙的目标是挑选二十来个组建一支特战小分队,但残的事实却完全打破了他的预想。
可只有五个,实在是太少了点,看来还的想想别的办法。
“何晨光,还记得你们的入伍誓词吗?”
李云龙站在十个人的队伍前面,脸色肃穆的喝道。
“当然记得。”何晨光喝道。
“那么,你们就带着他们宣誓。”李云龙喝道。
“是。”
何晨光答应一声,超前跨了三步,挺胸收腹站的笔直,右手握拳举起。
“所有人,跟着我念。”
“我宣誓
我是华夏陆军特种兵,
华夏陆军最精锐的战士,
我将勇敢面对一切艰苦和危险,
无论是来自训练还是实战,
无论面对什么危险,
我都将保持冷静,并且勇敢杀敌,
无论发生什么情况,
我都将牢记自己的誓言,
甘作军人表率,绝不屈服,
如果需要,我将为国捐躯;
如果必要,
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
最后一刻子弹留给我!!